[申訴] 不服 Hsintien 板主 Mrsoso 水桶之判決

作者: Amity (illegitimi non carborun)   2019-03-14 17:49:39
申訴人: 申訴人:Amity
被申訴人:MRsoso
看板板名:Hsintien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重新貼文
申訴內容:
我發的文是近小碧潭社區街舞班徵求共學夥伴。
這是一個社區街舞共學班,主揪為某社區媽媽(不是我),場地為主揪社區之韻律教室。
(補充說明:韻律教室是一個有鏡子鋪木地板的空房間,並非營利的那種「教室」)
(補充說明2: 老師是主揪媽媽自行接洽找到的老師,我不認識)
我當初也是在網路上看到主揪媽媽po的文,因離家近而加入此班。
因近日有成員退出,但我們一班十人才成班(老師才願意來),
我很喜歡學跳舞,想繼續學,但家住新店到哪都很遠,難得有離家近的跳舞課,
故於版上詢問是否有新店人有意加入,卻被MRsoso說我是交易文以版規 1A 水桶。
經我去信質問,他無法解釋,便改口說我是商業文以版規二水桶
我替我參加的街舞班徵人,並不涉及任何商業行為,中間亦無任何商業組織牟利。
MRsoso 卻不分青紅皂白水桶退文水桶,並指稱
我的文章「有影片連結、有LINE ID、有收費內容、有師資資料」,
「這就是板規二定義的"商業廣宣"」。
但版規二隻字沒有提到上述定義,如果有提到,我貼文時就會避開。
MRsoso以自身腦補之版規二的「定義」水桶我,並且完全無法溝通。
我去信向他說明
1.影片連結並非版規二中提到的「曝光」目的,
那支影片是我為了讓想參加的人了解舞蹈風格而隨便找的一隻本班老師編舞的影片,
拍影片的人和影片中的人都完全不知道我張貼這隻影片。
2.line ID 是我本人的 ID,為了方便聯絡而留(這個班靠line group聯繫上課事宜)
針對以上說明MRsoso完全無回應,只叫我不要再寫信給他。
(補充說明: 我的line ID跟我的ptt ID一模一樣,MRsoso如果有稍微用心於版務,
應該很容易看得出來這不是商業廣告的免洗ID 而是我本人的ID)
我於文中附上老師的收費方式與資料(老師的名字) 是方便有興趣加入的版友先了解狀況,
並無廣告目的。同樣地,如果版規有明文禁止,我根本不會放上去。
如果他要以本班老師有商業營利為由而水桶我,那麼新店版37711按此邏輯也應該被水桶,
因該文原po意在揪團,而店家有營利。但此文卻沒有被水桶,MRsoso便為雙重標準。
Mrsoso身為版主卻濫用權力,按自身喜好任意詮釋版規,水桶退文,
並且對於我嘗試跟他溝通的舉動完全沒有任何反應,
希望小組長能查明事實並幫助我取回使用新店版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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