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不符,且經詢問板主後,確認沒有溝通即逕行申訴。
依照本組組規,水桶兩周,本案不予受理。
三、申訴流程
(1) 申訴板主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非被處分人,欲申訴板主處理板務作為則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
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申訴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兩週。
※ 引述《zalora (lara)》之銘言:
: 申訴人:zalora
: 被申訴人:simonjen
: 看板板名:kaohsiung
: 申訴訴求:取消水桶
: 申訴內容:
: 我在高雄板的新聞底下推文「垃圾」之名詞
: 只是針對新聞內容發表想法,並未針對任何人攻擊
: 也沒有鬧板或挑釁的行為,更沒有攻擊他板或他人的動作
: 但高雄板版主卻引用高雄板板規6-1將我水桶
: 很明顯不符合板規6-1的內容
: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警告、水桶、退文。
: 有相同情況的人在高雄板非常多,但沒有人因此受到水桶,如下圖所示
: https://i.imgur.com/AVZHwjv.jpg
: https://i.imgur.com/Kcxk0tW.jpg
: https://i.imgur.com/nqoaMKU.jpg
: 因為大家是針對內容評論,而非攻擊他人
: 所以用此名詞進行水桶動作太過牽強,違反憲法言論自由權
: 另外底下這篇則是檢舉人不當檢舉,故意找出我在不同時間且不同篇推過的言論
: 讓板主可以同時間進行二次判決,很明顯違反一事不二罰的法律原則
: 推 KuoJuiHsiao: #1SFQyl2A zalora 6-1(134樓) 垃圾 01/15 22:02
: 原文:zalora: 垃圾 01/15 21:44
: 判決:未指定特定人選,依6-1 處 警告一次
: 推 KuoJuiHsiao: #1SFMVjbg zalora 6-1(241樓)垃圾 01/15 22:14
: 原文:zalora: 垃圾 01/15 21:42
: 判決:未指定特定人選,依6-1 處 警告一次,經 7-2 升級,水桶 7 日
: 望組長明察結果,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