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4] 不服Kaohsiung板板主jerry11006之處分

作者: s960501 (號稱128的人)   2018-06-06 15: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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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960501 (號稱128的人)
標題: Re: 退回文章((已被jerry11006刪除) <s960501> 6-1)[問題] 檢舉用的
時間: Sat Jun 2 16:51:06 2018
※ 引述《jerry11006 (_"_)》之銘言:
: ※ 引述《s960501 (號稱128的人)》之銘言:
: 除了跟高雄板鄉民問安,以下的文章我實在看不出跟高雄板有何牽連。
: 最兩句,你明顯知道自己違規,卻要等板主提醒你,你才要改。
: 那抱歉,我只好當你是故意違規,以6-1退文了。
: : 版主你好 想請問文章為何以板規6-1退回?
: : 該篇文章以檢舉高雄之違停為出發點
: : 且內容並未有買賣之誘導
: : 為何會遭到J版主以板規6-1將文章退回呢?
: : 還望J版主給予明確之解釋
: : 謝謝
J版主你好,相信如果常居高雄的人都會知道
高雄有嚴重的交通違停的情況
通篇文章也以檢舉違停為出發點
並非J版主所稱之
「除了跟高雄板鄉民問安,以下的文章我實在看不出跟高雄板有何牽連。」
以高雄點來說 並不應該做出如此緊縮的限縮解釋,
將整個看板內容限制於"提到高雄"、"高雄的活動"
而應該以"文義解釋"來解釋出版規所規定之"高雄點",
所謂"高雄點"不就應該是與高雄所發生之事、物有所關聯嗎?
那為何改善高雄之違停會與高雄無關而無法成為文章之"高雄點"呢?
再者,文末之
「如果內容有任何違反板規的情況 還請來信告知
我會盡快修該內容 或是刪文以符合高雄板板規的」
僅僅代表不確定該文章是否有任何疏漏之處,
而在無心的狀況下觸犯高雄版之板規,
並不如J版主所說之
「最兩句,你明顯知道自己違規,卻要等板主提醒你,你才要改。」
再次重申,文末所言僅為表示"不確定該文章是否在無心的狀況下違反板規",
而非"明知違規,而蓄意發文"。
還望J版主明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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