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Kaohsiung板主gggping判決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6-12-31 08:58:00
#1L7H8JOZ (L_TaiwanPlaz)
三、申訴/檢舉流程
(1)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溝通信件記錄 (熱線水球記錄),
本組非常不歡迎未經溝通之申訴/檢舉文,申訴/檢舉前請先確實溝通,
未附溝通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若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檢舉,
除不予受理外,判處水桶一週。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檢舉。
(10) 本組不受理案件如下:
程序不符者,組務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時內補正。
缺 被處分文章備份(請使用者轉錄遭刪除文章內容),
請於 72 小時內補正,
逾期則終止受理。
註:
1.使用者(原作者)遭受原板主刪除或退文處分,可請求板主返還原文。
2.若因被水桶無法轉錄看板公告或文章,可將相關事證轉寄回個人信箱,
再將相關文件轉錄於組務板上。
3.若為看板板主之因素(已於72小時內寄信予板主,而板主未提供,
可於組務板提出)。
※ 引述《eleanoe3 (藍月)》之銘言:
: 申訴人:eleanoe3
: 被申訴人:gggping
: 看板板名:Kaohsiung
: 申訴訴求:發文被刪文,不認同刪文依據及理由。
: 申訴內容:
: 起因由於此文:#1OFwwc-i (Kaohsiung) 引發後續討論及推文。
: 後因板主認為不符合板規 1-2而自行刪文。
: 該板板規 1-2說明發文內容須包含高雄點在內。雖然回文討論主要
: 聚焦在食品原物料成本,但討論主要仍依據原文的所提及高雄店家
: 而發起討論,因此被刪文理由是因為不具備高雄點,個人想了解原
: 因,因此已經去信給判決板主要求其解釋。
: 但板主本身回文態度敷衍了事,僅告簡短告知參考板規 1-2。
: 由於個人也擔任星座板板主,因此對於板務處理也相當了解,如使
: 用者有任何問題,也都會盡可能完整告知。
: 對於板主態度敷衍一事,希望能由組務協助處理。
: 由於判決並未實施水桶,僅進行步告知刪文,因此下列證據僅附上
: 與板主去信溝通之信件內容。
: 主要內容為前兩封信件,後續雖有進一步討論,但板主認為我個人
: 沒有詳細參閱過板規,使其必須特地開電腦處理,並且告知光是每
: 信件爆掉,處理那些不看板規的人就飽了。
: 個人去信的原因確實是因為參閱板規後有問題才會去信詢問,卻以
: 敷衍的態度回覆。若是今天為一般民眾有法律糾紛轉而尋求律師免
: 費諮詢,卻得到這種態度回覆,請問是民眾的問題比較大嗎?
: 過程中,我也表明我個人也為板主職,因此回覆態度上針對私下來
: 信也會比較謹慎,無法及時處理也會先告知稍晚回覆。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5-01-11 10:28:00
已逾三日未補件,本案終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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