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aimify 申訴 gggping 案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5-02-17 20:33:28
【裁判字號】TA2015012
【裁判日期】民國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裁判案由】01/29 [申訴] 不服Kaohsiung版gggping水桶處分
#1KobXJd5 (L_TaiwanPlaz)
使用者 aimify 不服板主水桶的處分,申訴 Kaohsiung 板板主 gggping,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判決如下:
--------------------------------------
主 文
申訴案駁回。
--------------------------------------
說 明
[公告] aimify 警告
  [公告] aimify水桶七日
一、[公告] 高雄板板規+違規檢舉區 #1Kg-q9wX (Kaohsiung)
六、 其他看板文章內容之管理
6-1 禁止惡意鬧版,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若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或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警告、水桶、退文。
二、檢視使用者 aimify 的推文內容:
噓 aimify : 我糊塗了耶~一下說我因為馬英九有政治文嫌疑 12/27 17:08
→ aimify : 一下又說我黑人是個人的私人恩怨 12/27 17:08
噓 aimify : 好奇怪喔,希望大家和平相處,那些來亂的人在我文章 12/27 20:57
→ aimify : 下挑釁,我只不過正當防衛,卻是處罰我這個防衛的人 12/27 20:57
→ aimify : 挑釁的人反倒在一旁看著我水桶變警告 12/27 20:58
→ aimify : 你沒看到前版主一直問我說我沒有PO置底買賣為何可以 12/27 20:59
→ aimify : PO黑人文,我回問他版規有規定嗎他倒是一直裝死 12/27 21:00
→ aimify : 以一個曾經是版主身份的人,問這種近似「危言聳聽」 12/27 21:02
→ aimify : 的問題,難道不是一種「挑釁」? 12/27 21:02
→ aimify : 你直接桶我,現在解桶,沒有道歉就算了,還在一副 12/27 21:03
→ aimify : 好好人的樣子勸大家和平相處,請問你怎麼不去勸說 12/27 21:03
→ aimify : 那些在我文章底下挑釁我的人要他們不要老是酸人? 12/27 21:03
噓 aimify : 恕我不才,不懂「不雅」的定義為何,拜咕狗大神, 12/27 21:14
→ aimify : 倒是出現了一堆不雅照、不雅視頻、淫褻等相關字眼 12/27 21:15
→ aimify : 請問,「蓋沒力」三個字,跟不雅,能扯上何關係? 12/27 21:16
噓 aimify : 再來,如果我這樣的情形叫做私人恩怨,所以,在板上 12/27 21:18
→ aimify : 揪活動被放鴿子、買賣被放鴿子、到哪裡遇上了變態 12/27 21:18
→ aimify : 跟金光黨、詐騙,都不可以到板上PO文警告大家,因為 12/27 21:19
→ aimify : 這是屬「私人恩怨」,話是這樣說的嗎? 12/27 21:19
噓 aimify : 汽車總動員裡中配有一句我覺得說的很好:「底氣不足 12/27 21:47
→ aimify : 才如此虛張聲勢。」桶我到底站不站得住腳,大家都有 12/27 21:48
→ aimify : 眼睛在看的。不看判決內容,只盲目的覺得板主就是對 12/27 21:48
→ aimify : 的,這樣的情形也真讓人很抖啊。 12/27 21:48
噓 aimify : 抱怨?你今天莫名被桶,為自己解釋也要被叫做抱怨? 12/27 22:04
→ aimify : 今天有本事用公告來警告水桶,難道沒本事聽人解釋? 12/27 22:05
噓 aimify : 另外,我也對政治文的定義有所疑惑,在跳蚤市場的活 12/27 22:19
→ aimify : 動文左右有篇在講解綠營議長的文,我覺得他真的寫得 12/27 22:19
→ aimify : 很好,長知識(感謝他分享),但,難道這篇就不叫做 12/27 22:20
→ aimify : 政治文?為什麼我講馬英九是政治文,講陳菊講洪平朗 12/27 22:20
→ aimify : 難道就不政治?這是什麼奧妙的區隔法? 12/27 22:21
噓 aimify : 謝謝提醒。 12/27 22:26
噓 aimify : 12/28 01:35
噓 aimify : 另外,請問我的文章不用復原嗎?就這樣刪除了嗎? 12/28 01:49
噓 aimify : 我在高雄板揪活動,借用合購黑單來報黑人,我覺得很 12/28 09:37
→ aimify : 合理。只要你在高雄板被人放鳥,我不覺得就算借用黑 12/28 09:38
→ aimify : 單有什麼詭異之處。更何況,板規有限制嗎? 12/28 09:38
→ aimify : 再來,刻意挑釁的人有什麼資格說我的噓很多呢^^~ 12/28 09:38
→ aimify : 要說這篇噓特多,你的功勞功不可沒耶~ 12/28 09:39
噓 aimify : 要刮別人的鬍子前,先刮自己的。 12/28 13:22
噓 aimify : 質疑?camry可是個剛退下不久的前版主呢~ 12/29 14:27
→ aimify : 難道退下不久版規就忘光光了嗎? 12/29 14:28
→ aimify : 以一個前板主的身份提出一個板規並未規定的東西, 12/29 14:28
→ aimify : 不是找碴挑釁,不然是什麼呢? 12/29 14:29
→ aimify : 要說無視,我覺得camry才無視我提出的質疑呢~★ 12/29 14:30
噓 aimify : 我為什麼要回答他的前四行呢~~~~?他誰? 12/29 15:35
→ aimify : 莫須有的問題為什麼要回?我不懂這樣的邏輯。 12/29 15:35
→ aimify : 另外,謝謝B大提醒。 12/29 15:36
噓 aimify : (冷笑)去看看我的舊文章不就可以知道為什麼我有這 12/29 19:46
→ aimify : 樣的反應了。 12/29 19:46
板主 gggping 已於公告文內說明對於該案不服,可向組務提出申訴,
    然使用者持續對於個案內容進行評論,
    板主 gggping 以板規6-1 判決推文內容,
    造成看板秩序產生影響並予以處分。
三、依據法務#1Er-BjUE (PttLawSug) 說明,對於板主之建議,
 得為對板規之建議,諸如對若干違規種類應予如何之處分,
  應為對"抽象法規"之建議。
   板主審理文章時板主仍得依其看板文章管理權,認定相關建議文章內文是否
   違反板規,而予以刪除或符合板規之處分,並得因建議文已嚴重影響看板秩
   序而作適當之限制 (如暫停討論之決定)。
四、板主有維護看板秩序之責任,若對於看板內文章或推文有影響看板秩序之疑慮,
    可適時提出警告並視情節輕重予以糾正,
本案使用者 aimify 對於個案處分不服,
   應依據PTT申訴程序進行申訴。
五、綜上所述,使用者 aimify 係針對自身個案判決不服,並不符合抽象法規之
定義,板主 gggping 以板規 6-1 予以水桶處分合於板規,
   本案裁定駁回。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