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二] (NKB285) Re: TaichungBun 看板暫停發言通知(水桶) (fwd

作者: goodman (沒事還是別亂推文)   2015-01-31 23:49:55
※ [本文轉錄自 goodman 信箱]
作者: goodman (好人)
標題: Re: TaichungBun 看板暫停發言通知(水桶) (fwd)
時間: Fri Jan 30 23:36:58 2015
※ 引述《NKB285 (SD)》之銘言:
: 不然你解說一下這兩句
: ~~~~別再浪費腦細胞~~~~
推文打字本來就是在浪費腦細胞
一個正常人 不管做什麼事 都是在浪費腦細胞
有沒有意義的浪費而已
: 喔喔最後兩句喔 棒棒一百分
稱讚他的高見一百分 我不覺得有什麼爭議
我的見解如上
: 有沒有達到嘲諷標準
: 或者你有覺得該篇文章有其他推文有達標 我沒有處理的
我不會跟N板在那邊爭什麼:別人有違規你就不罰
那是非常蠢的行為 就類似於對警察說:別人也紅燈右轉你怎麼不抓
我也不想跟N板爭是否嘲諷
因為 我覺得那推文OK 但N板覺得不OK 才會有現在這結果
我不覺得我有必要來改變N板對那兩句推文的看法
也不覺得我講一講 N板就必須改變這次的判決
上一封我也說過了
我理解板主的為難處 所以我不太想跟板主爭執什麼 或是爭個高低
那些都是會耗損一個想為板友服務的人的熱情
但又由於我並不覺得我的推文有什麼問題
基於申訴流程的必要 所以我寄信向N板告知(而不是爭執)
希望N板可以幫忙完成 <此申訴流程的必要溝通信件>
以上 謝謝 辛苦了N板主
: ※ 引述《goodman (好人)》之銘言:
: : ok 我可以理解N板的為難處 有檢舉就是要執行相關規定 沒問題的
: : 但也請容許我行使本人應有的權利吧 謝謝
: : 申訴內容:本人不覺得推文有任何引戰嘲諷之處,故行使申訴權
: : 礙於仍需先有溝通信件才可向上申訴
: : 故寄此申訴信向N板主告知本次申訴行為
: : 以符合進行組務申訴時之必要流程
: : 以上 感謝 辛苦了N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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