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檢舉:theone777 違反版規 3-3

作者: 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   2014-11-07 11:30:25
※ [本文轉錄自 ewings 信箱]
作者: iKFC (K爺)
標題: Re: 檢舉:theone777 違反版規 3-3
時間: Fri Oct 31 16:53:50 2014
針對該篇文章,剛已發文公告判決。
1.該篇文章偏向檢舉信,因此板規3-3並不適用。
2.本板接受不同政治理念之意見,故3-5成立。
3.T板友由google查詢而得你之前於他板的判決,
經閱讀後並非隱私之內容,故板規3-7不成立。
4.此次判決雙方各警告一支,因此6-1下次生效。
以上,OVER。
※ 引述《ewings (火星人當研究生)》之銘言:
: 文章代碼(AID): #1KKktxpO
: 作者 theone777 (你想要什麼) 看板 Nantou
: 標題 [閒聊] 南投版被意圖操弄言論方向????
: 時間 Fri Oct 31 10:03:36 2014
: ───────────────────────────────────────
: 違反版規
: 3-3. 嚴禁發表任何「挑釁、謾罵、人身攻擊等不被認可之文章或推/噓文」;
: 嵌入文章之簽名檔亦同。履勸不聽者視情況增加水桶天數,絕不寬貸
: 已經直接指名道姓了,針對性發文,這不叫挑釁,那什麼才叫挑釁
: 以及版規
: 3-5副條款
: 請尊重他人理念,勿抹黑、挑釁,並請勿出現任何廣告。
: 如果和他持不同意見就講別人意圖操弄言論方向
: 這不叫挑釁不叫抹黑,那什麼才叫挑釁才叫抹黑?
: 另外還有版規 3-7
: 3-7. 依個資法規定,嚴禁以任何方式「散播他人隱私及相關資訊」。
: 順便備註一下版規 6-1
: 6-1.凡觸犯板規之各項條例,其警告採無條件累計方式,不另個別累計。
: 例:9/22觸犯板規2-4、10/8觸犯板規3-1,其警告各x1,則水桶伺候。
: 依規定我要先向版主檢舉,不理會我才能到小組長那邊,希望我這封信不會
: 變成只是跑個程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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