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4-10-16 16:25:25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3 修訂版 v2.0 #1I1xR1bb (L_TaiwanPlaz)
二、新增/刪除板主
<新增板主>
1.若該板已有板主,需現任板主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板主同意。
本申請案駁回,請由現任板主提出申請。
※ 引述《redkol (眼光有多遠才能走多遠)》之銘言:
: 新增板主
: 看板英文名稱:Chiayi
: 原板主名單:hereiam
: 新板主名單:redkol
: 新增理由說明:根據嘉義板 #1K9rg9XT投票結果,本人為當選人之一。
: ===============================================================================
: [註] 新任板主必須上站 300 次以上、文章 200 篇以上,且管理看板不得超過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