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公告] matthew0204 警告一次(更新判罰內容)

作者: matthew0204 (馬修)   2014-08-31 23:59:06
※ [本文轉錄自 matthew0204 信箱]
作者: j91380000 (沒有菸抽的日子) 站內: BigBanciao
標題: [公告] matthew0204 警告一次
時間: Mon Aug 25 01:29:33 2014
茲援引組務版判決文章 #1J_SIYrU
相關的罰責
#11PhstD5 (PttLaw)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
權利義務及管理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二、檢視 BigBanciao 板精華區,使用者 matthew0204 擔任精華區內
[運動團資訊] 小板主,收錄的文章均為 2008 年的文章,已經過多年,
板規亦已修訂,已非受同樣板規的規範。
查使用者 matthew0204 於看板所發表的文章,除以 2008 年的運動團
揪團,僅查得 2011 年及 2013 年的兩篇捐血號召活動。
運動團活動性質均為符合 BigBanciao 板橋板的板規 [徵!]文
有需要時大方的按下 7.[徵!] [揪團]文同[徵!]文
徵板友打球,徵求物品..等,然此次張貼 [舊聞] 的活動,雖無違反
板規、組規及站規的情形,然鼓勵其他板友以非板規所規範的發文格式,
若有影響看板秩序的疑慮,板主可刪除文章並適時警告。
另於看板上辦理的活動,亦最好能先請示過板主,不致影響看板的秩序,
達成雙贏的局面。
matthew0204版友未知會大板橋版兩位板主 talk520 與 j91380000之下
逕行於板上舉辦活動,故在此判罰警告一次!
念及此次活動對認識大板橋來說實有助益,故希望其能繼續舉辦下去。
附上舉辦活動範例供參
https://www.ptt.cc/bbs/ToS/M.1398847568.A.6A1.html
以上
                      板橋版主聯合公告 talk520/j91380000
然有此活動舉行與判罰發生
實肇因於matthew0204版友來信檢舉文章代碼 #1JzM1Hx_ PO文有其疑慮部分
並建議修改增補版規所產生的問題
愚個人所持立論基點為"有板橋點,沒人PO過,即可PO文"
所發文章為新聞媒體所刊載之平台,即可使用"新聞"發文選項
無分"新聞"、"舊聞"亦或是"歷史"
愚實以為版友可以不認同愚的定義與處理方式,但也應去函另一位板主 talk520
詢問他對於此篇文章問題的想法與判準,如果兩位板主裁決偕同,那沒有什麼異議
如果裁決不同,那就是兩位板主應該私下去商討,這才是比較合宜的流程。
愚實不認為,只要是有版友反應,就應該馬上增補修改現有板規
而是應該考量此種行為是否是經常性發生來決定是否增補規則
要因為認知不同被講為專制獨裁或是只會機械性管理,又不被知會舉辦活動
愚實感到有不受尊重的味道。
以上
作者: ddar3925 (貪吃熊拔拔)   2014-08-25 01:44:00
推一個.....(喔喔傳說的沙發?!
作者: matthew0204 (馬修)   2014-08-25 03:07:00
請詳細說明,您引用的條例板主有權舉辦活動,但並非指一般板友不能舉辦非正式官方活動...詳系跟您討論的文章裡也說明僅提供意見何來提議就要您修改只是針對您的回答,實有疑慮而用一種活動方式次激他人發表看法來了解大眾看法而文中提及一篇有惡意抹黑利用過實而非事實之報導後續也提供多次舉證而您的自由心證,是否有包庇之嫌該文已舉證與後續發展之事實不合,且該文者後續行為也已經表現出明顯意圖且該文中有多項違反現有版規之明文規定只是板主您的自由心證包庇這篇文章間接導至某幾位文中列名之里長名譽遭受損害您的指控訴我無法接受束另外您未經同意公開私信討論內容,且僅節錄部份文字不知這行為是否您覺得問心無愧?無任何違規?板主有權在看板中舉辦活動,並且依照本站相關規定與站方申請獎金,站方同意後補助之。從字意上來看,即站長有權辦理活動,向站方申請獎勵來補助活動獎賞之用圖,並非指非站長不能舉辦活動,自行提供贈品要用這理由來灌上罪名,有請板主移交站方解說更正 非板主如您有感受到不受尊重之處,在此道歉但...這也是您私以為,且受其它有意攻擊人員後續推文之影響馬修如有此意,何不直接學您,公開您私信中的觀點用起哄方式吵熱板面,激盪一些情緒言論來攻擊光對於「戴藍色眼鏡的人 看什麼都是綠色」這句話的解釋就可能引起許多人不同的看法如要延申判斷,再觀其轉八掛板之文,還不夠明顯嗎?而像板主您提及該文對某些人的名譽損害之事您雖有認同但卻未實質將不適當的文章移除是否馬修只是受當事人託負,來向您申訴,馬修非實質受害者之本人,所以這文章就可再放任留下來只因您私以為,鄉民的智慧不會受其影響您是否站在被公開點名者的立場思考?亦或是馬修必需請本人直接跟您聯絡,來解決這偏抹黑文章的問題?===活動我會辦下去,因為我覺得比我預期收獲更多而且即便站方之條例,亦無禁止私人提供贈品獎勵之私人發起之活動而活動發起之用意也並非惡意,一時興起想把一些庫存回饋板友,又直接贈送豪無意義,因而產生此活動構想若板主認為活動有助益,也歡迎板主協辦活動方法置底,讓活動更熱絡,更多人參與在此特別感謝板主對此活動構思的肯定...===一事規一事,還請板主能還個清白並制止不當抹黑文章續留板面替名譽受害者,找回些許公道===另外板主提供之舉辦活動範例,馬修認為這是某板自訂之制度,不應引用為本版該遵從之規範若板主有意對私人活動發起加以規範請考慮修訂板規在這之前不應以他國法律,來治本國人罪...===對於板主裁決,馬修私信中即已提到這本來就是板主的權責而馬修希望多聽板眾看法,也只是希望借此了解大多數人對此看法,也順便讓板主聽聽是不是有其它聲音值得稍做參考,並無意要以此來要求板主什麼===有實後傾聽一下民意,了解一些它人看法總比私以為鄉民的智慧來的準確吧有時候...(更正) 錯字多閱讀不易請見諒===馬修個性,直言直語,做對的事說對的話經常容易得罪人如有言語無意間冒犯,請海涵===警告雖無實質懲處,但對名譽是種損害也請板主還個清白...若硬是要罰也請用個能讓馬修心服口服的罪責至少也該列出哪來的條文罰警告一次,再犯即水桶 哪個條文找的到水桶多久剛晃了一圈,路不熟,找不到組務或是站方有此條文也找不到相關條文有列出罰責之處也苦尋不到有平民不能辦活動的規定===以上為對判決不服,與板主之溝通申訴以下若有專職嘴砲者,不予回應...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4-08-25 05:18:00
依站方賦予權利說明為主,不服請來信申訴,板面不是打筆戰的地方。 本文鎖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