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TaichungBun板主 youngpool 裁量失當

作者: AngelSatan (☜天使☞)   2014-03-29 23:26:15
申訴人:AngelSatan
被申訴人:youngpool
看板板名:TaichungBun
申訴訴求:1.修改不合理版規 2.撤銷水桶
申訴內容:
一、台中板板規失當
2.1.11:[徵求]
徵求文不論以任何金錢方式,發表身分限定為買方。
徵求文禁徵票根、發票,違規者禁言14日。(正當集點活動不在此限)
(但超商點數及物品相關,如經公告禁止,請至置底買賣文)
徵求文需於內文清楚標註酬謝物或交換物,或者說明站內信討論
若無註明則禁言14日。
該條板規強制規定使用者在徵求文皆必須附上酬謝物,
屬於利益行為,完全不合理。
且該板規在台中版主裁量下明顯可認定為:
今日無論徵求文性質為何,皆須附上酬謝物,
即使徵求文為分享、行善、協助亦需附上謝禮。
例如:轉錄他版徵求文(像是髮模、免費家教徵求低收入學生家教....等等)、
   徵求板友幫忙運送物資、
   因交通事故徵求行車紀錄器紀錄、
在上述情形下,根據板規規定:
徵求者不僅原有的付出,甚至必須另外給予餽贈。
另在與台中版主溝通信件(如附件一)內,
台中版主提及有強迫付費疑慮的可以用交換物,不一定要酬謝,
所以若在先前例子中,根據板規以及版主裁量表示徵求者無論如何都必須等價回饋,
徵求髮模,必須以其他方式與徵求者進行交換;
徵求運送物資,必須以其他物品交換;
徵求家教對象,學生或學生家長亦必須給予等價事物交換;
顯然酬謝物與交換物性質是相同的。
接著台中版主又說酬謝也未必一定是有價形式,
所以今天徵求者在徵求文裡註明酬謝物為「真心感謝」亦可,
如此該板規對於強制設立酬謝物之舉便明顯矛盾。
且徵求是否要給予回饋原屬於徵求者個人意願及想法,
台中板規已將版主權力無限上綱,
在如此強制且鼓勵之規定下,
凡事(徵求)皆須附上餽贈,
將形成利益導向之歪風,
影響甚遠。
板規設立不應該帶動如此偏頗之風氣,
故要求修改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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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撤銷水桶
原始文章為中縣版之文章(如附件二):
文章代碼(AID): #1JC15ZPY (TaichungCont) [ptt.cc] [徵求] 如果有人可以幫忙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ichungCont/M.1395659107.A.662.html
由於中縣版瀏覽人數較低,
為求能較快傳遞訊息,
因此幫忙轉錄至台中板,
不久立即被刪文且禁言,
原因: 徵求無酬謝物
台中版主裁量過重且毫無討論空間,
另外台中板主也說了不因服貿事件予以變通,
(原文在版主討論版中不便附上,僅放上文章代碼: #1JCE9gh- (Taiwan_BM)),
姑且不論該徵求文是否與國家社會事件相關,
該徵求文是屬於行善性質文章,
台中板主之說法帶著主觀立場來看該徵求文,立場明顯偏頗,
此同第一點訴求,
行善不僅需要做原本付出之事物,還需給予額外餽贈,便與交易行為毫無二致。
若是在合理情況下,酬謝物應為由原徵求者給予。
對轉錄者進行禁言,台中板主裁量失當。
若此徵求文之板規雖無註明涵蓋轉錄文,
但板規中有規定轉錄文須符合板規,
因而在符合板規規定下,轉錄者必須自行附上酬謝物,
就如同另一位板友在知道轉錄文不付酬謝物就會被禁言之下,
他不僅幫忙轉發消息(如附件三),
還自掏腰包酬謝新台幣一千元來協助原徵求者,
文章代碼(AID): #1JCEoLyP (TaichungBun) [ptt.cc] [徵求] 幫忙運送壽司到立?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aichungBun/M.1395715221.A.F19.html
如此亦同第一點訴求,
導致強制並鼓勵酬謝物之歪風,
版主以此為由禁言,
該板規不僅失當,台中版主裁量亦過當。
故要求撤銷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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