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申訴hypermall版版主30日水桶處分

作者: ning0201 (出小坑跌大坑)   2015-02-13 21:27:35
※ 引述《a935438 (A9)》之銘言:
: 在此向組務提出說明:
: 1.該板友信件為其個人"片面限定回覆期限並要求解桶道歉"信件
: 該信件已於2/12晚9時許回覆
: 未在其期限內回覆並使他滿意就變成其所稱"溝通未果"本人相當納悶
: 該信也看不出是否屬申訴信更看不出溝通誠意
本人於溝通信件中,所提出之期限乃要求非請求,理由後述。
: 2.板友bug001推文"不用劣退嗎,你這板主有跟沒有一樣嘛?"
: 根據板規2-8."禁止修改他人之推噓文。"
: 罰則"違反板規2-8.者,得視情形給予警告或水桶7日以上處分。"
: 2-8本條不若其它條板規附有退文規定
: 本人推文下方回覆"先去看板規 你有長眼吧?"
: 原因是如果有"長眼"並正常閱過板規這條處罰方式從來不是問題
此點你與版友辯論版規規定、罰則與否本人並無意見,
但你謾罵「你有長眼吧」一句,明顯暗諷版友bug001不長眼,
你謾罵是一回事,版規罰則有無問題是一回事,
然你東拉西扯混為一談,開脫之意確鑿之至。
: 3.ning0201所謂"版主又以推文方式回嗆「噓的不然你來當」"
: 原推文ID為長期在本板反串本人也是板主的相似ID
: ID為a945438而非本人ID
此點本人已於修文中補充說明,誤指不察乃本人之過,
已於修文中聲明撤除此點指責與致歉,於此再次致歉。
: 4.關於本板板規3-2.
: "禁止惡意鬧板、引戰、挑釁、謾罵、不雅言語、人身攻擊、帶入他板恩怨...等。"
: 對於「引戰、挑釁」方面由於認定困難,故一直是援引本板之下列板規放寬處理:
: "本規則未盡完善之處,由板主主觀認定,或由板主群討論修正後公告。"
: 非嚴重違規本人並不會侵犯發言自由,而是否嚴重違規則保留板規賦予板主的裁量權
: 至於ning0201本人已於水桶信件中給予說明屬"不雅字眼"違規
: 而非其所言"引戰、挑釁"違規在此再次向組務說明
: 其引用"性器官暱稱"輕蔑他人非本板3-2"不雅字眼"所容許範圍
: 所以觸犯板規"不雅字眼",並非援用"引戰、挑釁"構成條件處罰
如同第二點回應,你謾罵版友在前,本人打出不雅字眼乃在舉例類推,
說明你謾罵版友用字之不妥,並非針對任何人做出言語文字上之攻擊,
汝之所辯,便如今一法庭上,某A謾罵暗諷某B不雅字眼,法官覆述某A謾罵之不雅字眼,
你便指責法官口出穢言無異,如此行為豈不荒謬?
故本人會打出不雅字眼以類舉,追本溯源乃是因你謾罵版友之字眼而提出,
其用意在類舉說明,與你謾罵攻擊他人系乃不同,
而此點說明,你更企圖以引援版規解釋說明混淆視聽,
實無助於掩滅你謾罵版友之事實。
: 5.本人在此向組務說明前文下方推文質疑和這陣子的無意義紛擾做出說明:
: 首先針對於前文推文下方prince提出的質疑和幾位於本板不斷挑釁的ID回應
: prince所謂"桶人之後,原公告馬上設禁推"非屬實
: 2/9 13:26:44發公告;02/11 15:55:09才設定結案
: 此舉是不希望流於無意義紛爭,這次處罰有看板規的就知道沒有退文規定
: 某些ID硬要板主違反板規退文很抱歉辦不到
: 再強調一次有"閱過"本板板規這次處罰從來不會是問題
: 而找代理板主有何積怨已深?已經不只一次回應過
: 徵選新板主我希望在本板公開徵選一段時間並由候選人發表政見
: 之後的投票期間也需要兩個禮拜時間
: 當時確實是無暇舉辦投票所以才會選擇找尋代理板主
: 這點也早已向組務以及板友說明過
: 相信大多數明理的板友以及組務方面也能了解本人難處
: 受訓要如何舉辦投票?況且受訓之後早已將投票舉辦任務交給代理板主全權處理
: 本人從未阻止代理板主徵選新板主也鼓勵他能辦好選舉
: 一再抹黑戀棧實在對板主不公平,新板主徵選已於#1Knalxfv提出
: 毛遂自薦 期限 : 2015/01/26 ~ 2015/02/08,24:00
: 審核期間 : 2015/01/26 ~ 2015/02/10
: 很抱歉期限是代理板主設的
: 2/13至今仍舊無人報名,請問只有一個板主我能不義務性幫忙?
: 要開罷免我也從未阻攔也歡迎對板主做為非常不滿有怨念的人提出
: 程序一過自然有下台機制而不是一直嗆聲要我滾
: 只是被處罰過有前科就一再鬥爭板主請問prince和某些ID
: 這些人意義何在?期盼組務能夠明察秋毫
2/9 13:26:44發公告 這是該篇水桶文的公告時間,
你說你設禁推是02/11 15:55:09 開放時間看似很長
對,很長,但這只是針對該篇原被水桶版友crazydog44而言
為什麼你敢過這麼久都不設禁推?因為你知道該版友觸犯版規無庸置疑
你桶他桶的名正言順,所以當然敢開放推文
但你水桶本人的時間是 02/11/2015 15:56:07
而你設禁推時間為 02/11/2015 15:55:09
奇怪,設完禁推馬上就桶譴責你的人? 為什麼?
因為你桶的心虛,桶的名不正言不順,
為了不要有無異議紛爭? 並不是
你怕人言可畏才是真的
從你短時間裡做出種種不合理行為便可得證。
綜合以上指出,你堂堂版主犯錯在前,後又無端打壓發出譴責你聲音的眾版友,
本人當然要求你改正,不只改正,並要求你於期限前改正,此乃必須合理之要求,
天經地義。
本人重申,提出不雅字眼乃版主所致,且本人旨在類舉說明,非針對攻擊他人,
大賣場版版主a935438犯規在先,後又以種種藉口替自己開脫,實在令人不齒,
望小組長深明大義,以還版眾公道。
作者: a935438 (A9)   2015-02-13 23:24:00
此人違規係針對"生殖器官蔑稱""不雅字眼"進行處罰望小組長針對此案進行審視 若組務本人回應到此結束非申訴本案此當事人問題 本人將不再回應更正 若非組務提問本人不再回應
作者: soulisten ( ′_>`)   2015-02-13 23:34:00
抱歉從賣場板過來笑一下 不雅字眼乃版主所致XDD版主拿著刀架你逼你罵髒話嗎?XDDDDD說真的看完發現你一直逃避自己違規問題反抓著版主狂打版主有用性器官比喻嗎?這版主是挺消費者的版主我可不希望被有心人鬥倒了
作者: racism (我就是我朋友)   2015-02-14 12:22:00
鬼話連篇硬凹成這樣真的很難看...本來我保持中立,看完你解釋只想按噓請問用性器官和腦袋回應他人兩者等價嗎?狗屁扯性器官還講道德良心咧...不好意思我社會系的覺得很不齒有違規請小組長處理 我勇於面對可不是縮頭烏龜我狗屁二字也是道德良知驅使 對事非對人^^
作者: a935438 (A9)   2015-02-14 14:20:00
如果您對於本板板友或本人刻意興訟對於不雅字眼部份本人也將立即進行法律程序,請自重勿無端生事
作者: racism (我就是我朋友)   2015-02-14 14:52:00
如果被亂告再反告誣告就好了 之前很多訟棍事件做筆錄較麻煩而已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5-02-14 20:43:00
根據本板板規三之4,無關人士不應於申訴案下面推文,因因此使用者soulisten、racism警告一次,再犯則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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