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SecretGarden-20250801001
【裁判日期】民國114年8月1日
【裁判案由】antistar 不服 HateP_Picket Berotec, gerund 判決
【裁判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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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維持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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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檢舉符合程序,予以受理。
二、申訴人 antistar 於 HatePolitics 看板發文(證01,AID: #1eToDQR7),被檢舉人
maga0525 推文「哈哈哈!好好讀書學中文好嗎?雜質!」(證01)。板主群於證02
及證03認定未達 HatePolitics 板規3-1違規,認為「雜質」未達貶抑詞標準,板主
群自由心證屬合理裁量範圍。小組檢視程序無瑕疵,採納原判決之意見,尊重原判決
。
三、申訴人於證03(AID: #1eWPa5Mp)主張「雜質」具非人化+貶低負面評價,引用總統
演講及教職老師意見作為社會通念證明,但未提供法院有罪判決書(HatePolitics
板規3-3,需判決書或萌典定義)。依萌典,「雜質」定義為「impurity」,未明確
具侮辱意,與「雜碎」「雜種」不同。
申訴人主張「社會通念」為過度延伸解釋。小組有權不採納現實法院判決,因司法判
決因法官而異,且板規3-3要求站內標準(萌典或判決書)。板主群認定「雜質」未達
明顯貶抑詞(板規3-3),符合自由心證。
四、本判決維持原判決,板主群自由心證認為未達違規(HatePolitics 板規3-1、3-2、
3-5),小組檢視流程無程序上錯誤,尊重原判決。申訴人若不服,可向生活娛樂館群
組長(Bignana/skyjazz)於 About_Life 看板提出上訴,限14日內(組規第14條,
About_Life 群組板規1b、2b,需理性表達,禁止重複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