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5-01-02 00:14:52判決主文:
維持板主原判
判決理由:
本案被檢舉者於文章下推文:
推norikko: 成年人好好的交往三年分手跟被渣男玩有什麼關係啊?
→norikko: 一樓不但邏輯有洞腦子恐怕也不妙了吧
依照Boy-Girl板板規四、禁止公然侮辱、誹謗、引戰、造謠、群體攻擊
雖從推文來看或多或少為具有敵意之攻擊
但能否上升至公然侮辱或者毀謗程度,小組仍有疑義
從推文上來看:「成年人好好的……一樓不但邏輯有洞」至此為止
仍尚在對於申訴者之推文觀點、邏輯,所做之合理評論範圍內
至於:「腦子恐怕也不妙了吧」
「腦子不妙」查判決書系統,並無適用於本案之參考案例
單就語意上來說,以不妙形容特定人而上升至公然侮辱、毀謗
小組尚無法認同
另外,隨本案注意到:
#1d5s-e_n (Boy-Girl) [ptt.cc] [公告] 關於板規四侮辱之標準
第四項所提之第一、二類公眾人物定義
還請板主思考是否要將「公眾人物」這個名詞自動適用於PTT使用者上
隨著議題狀況及正反方向不同,任何使用者都可能成為一時之公眾人物
「公眾人物」這個詞可能成為「針對」及「霸凌」者的保護傘
當公然侮辱及毀謗成立時,不適合的討論方式就是不適合
不應因參與議題後的狀況不同而使被攻擊者喪失應該有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