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bcZyvyj ]
作者: bat2007x (倫敦騎士)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申訴]
時間: Sun Jan 7 14:05:43 2024
一、申請人ID:bat2007x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79898
三、要求重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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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討論,就事論事
因重複推文被板主判定不具意義因此水桶。
想詢問何謂「有意義」,這個定義有列示出來的話,我未遵守甘願接受懲罰。
請問推文是要有意義還是順板主的意?
怪內容重複,人每天吃飯拉屎重複一樣的事是不是也沒有意義呢? 我覺得就算重複做一樣的事也都很有意義。
另外175天的水桶如何計算? 我有5個推文沒意義的意思嗎?
原來政黑板的推文都這麼有教育意義,就我水準不夠 知識含量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