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luciffar 申訴 HateP_Picket 板主群 案#2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4-01-23 23:09:04
判決主文:
申訴駁回。
判決理由:
未達指涉對象要件,不符板規第三章之精神。
且板主已逐一說明對其他個案的判決理由。
不同個案,應爬梳其違規因果,無法同一適用。
※ 引述《luciffar (葬送的路西法-葬送最多○)》之銘言:
: 申訴人 :luciffar
: 看板板名: HateP_Picket,HatePolitics
: 被申訴人:zeuswell
: 申訴訴求:重審
: 申訴內容:
: 不服版主判決
: 請小組長裁判
: 證01 政黑原文
: 證02 檢舉文
: 證03 申訴文
: 證04 溝通信
: 1.urgrandpa 疑似是前版主 scion 兩個ip重疊有18組又都是美國ip
: 身分特殊 請小組長從嚴審理此案
: https://www.plytic.com/authors/urgrandpa/sourceips
: 2.zeuswell 於申訴文中貿然推翻自己之前審理的案件
: 個人認為非常不妥 檢舉人花了很多時間去爬文
: 找版主的案件上申訴庭辯論 版主身為法官居然說我之前判錯了???
: 那找案例還有啥意義 自由心證?時空背景不同?
: 那之前所審理的案件還有多少判錯的?
: zeuswell 必須按照之前審案的邏輯才不會讓人無所適從
: 沒有標準可言
: 因此
: a.兩次攻擊就是對原發文者的謾罵
: b.不來答辯 從嚴審理
: 希望zeuswell將來審理案件都能秉持這兩個自己訂下的原則審理
: 至於zeuswell是否知情urgrandpa的身分
: 所以才當庭翻供?本人認為很有可能
: 但 zeuswell 管版認真我也不願追究是否有包庇的情事
: 只希望小組長能跟他溝通一下將來審案的標準既可
: 3.urgrandpa 於申訴文中的答辯詞我個人認為已經完敗他了
: 當過版主的人
: 希望他將來能謹慎發言互相尊重
: 自己審理過這麼多3-1的案件
: 怎麼罵人不會被檢舉應該很清楚才對啊
: 居然今天會謾罵到被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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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aijc9wC (L_SecretGard) [ptt.cc] [廢棄] luciffar 申訴 H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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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此案雖然廢棄 但其判決精神還是可以拿來使用的
: 我個人認為 從嚴認定略施薄懲
: 才可達到教化目的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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