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証01] 不服 HateP_Picket 板主群 判決 申訴文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3-03-06 13:11:18
※ [本文轉錄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Z_glRD4 ]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申訴] #1Z-1iTx5 判決
時間: Wed Mar 1 09:35:19 2023
一、申請人ID:icrose
二、請求重審之文章代號(政檢板文章代號)︰#1Z-1iTx5
三、要求重審理由
1.版主已然允許檢舉者援引法律判決和萌典,“爛人”“蠢”都是萌典條目
又引入自由心証條款隨意推翻,那就直接完全心証就完了,何必增加檢舉者無效工作量
使用者(人)爛就是人格全面否定性的攻擊,蠢就是個人生理缺陷性攻擊。在華人語境
兩岸四地必然認爲是言論上的人身攻擊
以下為心証條款
(2).詞語雖具貶抑但不具攻擊屬性
此部分交由板主判斷
2.z版主的言論,其實是根本不想管理第三章,只想推給法庭,那就請三位版主達成共識,要不要刪除
第三章,何必增加檢舉者煩惱
→ zeuswell: 上任前我都有說,除了一般版規外我給板友很大的推發文 02/28 23:24
→ zeuswell: 自由,但不代表板友不用替自己的內容負責。辱人者,在政 02/28 23:24
→ zeuswell: 黑判未達不代表到真實法院就沒事,而覺得受辱的一方真 02/28 23:24
→ zeuswell: 的無法忍受,那就建議走法律途徑。不會因為你不是中華 02/28 23:24
3. #1ZyuRjhw (HateP_Picket)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76904173.A.AFA.html
一案中,“神經病”可以被水桶,本人實難理解罵我蠢,爲何卻不能水桶,言語惡毒程度難分伯仲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01 10:35:00
萌典,蠢:愚笨。爛:形容人不好、差勁。雖然帶有貶義,個人不認為有嚴重到攻擊程度如果照前一版的規定,「爛」判決水桶,那麽「不好」「差勁」也會被判決水桶,3-3-2就是為了預防如此神經病:罵人精神不正常。說人有病,怎樣也是違規吧蠢也是,聽起來不好聽,但我就認為沒那麼嚴重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3-01 10:39:00
神經病可以治,蠢無藥可醫,我覺得蠢還更嚴重你對神經病和蠢的標準太浮動了。難以苟同我覺得心証條款可以區分技能文章貶損和人格貶損兩種你們給予總控最大心証權,讓人難以適從,雖然你勤勉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01 10:42:00
不是這樣解釋的吧…反正我還是原判
作者: icrose (嗯,咳咳)   2022-03-01 10:42:00
, 但是因此全盤推翻以前的所有默契和案例,此後全你説了算太托大了。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01 10:44:00
我之前說過。各自板主對自己的判決負責,反正都是合議制,你跟我講這麼多我也不過是3票中的一票。只要我在我任內我判的標準不要太過不同即可
作者: Rrrxddd (RRXD)   2022-03-03 10:38:00
同意 ze板主 皆未達 未到攻擊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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