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11-04 13:54:50本案先前因小組回覆不同案件,煩請板主重新補足程序,不好意思。
本案我希望板主群向小組允諾,
未來都會按 #1XTwQjN8 (L_SecretGard) Neptunium 板主所言之標準行事,
請板主群於推文回覆「附議」,謝謝。
※ 引述《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之銘言:
: 政黑3-7規定如下:
: 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 7.每篇檢舉文限定檢舉一位使用者在單一文章內的各項違規行為或多篇文章之相同違規
: (依據一案一罰原則,每一獨立違規事實視為一項違規檢舉),違者檢舉案不受理
: 我個人對"相同"的解釋是針對相同的一項違規
: 而原檢舉人針對多篇文章各檢舉2-2和2-5這兩項違規
: 故依該規定不受理
: 如果小組長認為不妥當,我們會依小組長意見修改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