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申訴制度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10-11 15:08:30
經查先前大多由 dahanjian 負擔板務,
Neptunium 板主雖有處理選舉事務,
但板規中第六章第十條,針對大多判決應要有兩位板主有共識下執行。
內部已要求 Neptunium 板主
應避免檢舉案往往僅有 dahanjian 表示意見,而造成板務延宕。
※ 引述《arsonlolita (蘿莉塔大魔王←男的勿約)》之銘言:
: ※ 引述《Bignana (北冥封宇)》之銘言:
: : 小組存在的意義除了仲裁板務爭議、板主任免以及緊急處理外;
: : 並不能要求小組長積極的去介入特定看板事務,這也是Ptt長期以來的分界。
: : 小組所轄看板眾多,不能因一看板而破壞了小組長期恪守的原則。
: : 在看板自治中,板主間可以互相調配板務,公事討論、案件分配,板務協調,
: : 若有一方怠於職守,其他板主可以向小組提出要求裁決的事宜。
: : HatePolitics 看板長期以來的申訴或多或少讓小組長行使「板主義務規範中」的
: : 「看板文章管理權」,此現象本組會予以修正、檢討。
: : 再者,申訴制度的概念是以「溝通未果」,因此才有須要持有溝通信上訴的要求,
: : 如同板主若對不特定使用者設定壞人名單,或不予回應,即該板主得承擔其不利益。
: : 諸如個案中向使用者說明判決原因、要件相關事宜。
: : 小組在審視案件時,亦會參考板主於信中回應來做為考量。
: : 本案中,使用者於 10/6 向 HateP_Picket 檢舉,
: : 於一板主回應後,10/7 即向小組提出申訴。
: : 如 #1XNo70JO 所言,看板有其制度應待兩位板主裁定。
: : 使用者在未完成申訴前程序下,逕行上訴,小組應退回板務程序。
: 正常的情況下我一直都是慢慢等,慢慢等板主在那邊拖時間走程序,
: 這我尊重。
: #1XNo70JO (L_SecretGard)
: 依據 HatePolitics 板規案件需兩位板主共識下執行,
: 今天就不可能有兩位板主共識,目的何在?
: 要是n板主夠負責,有管板會回信,我也不會來這裡發文申訴,
: 在這邊浪費你我的時間。
: 法是服務人,不是人去服務法,
: 最後,針對板主怠職,小組長有無精進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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