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HateP_Picket板主 dahanjian 判決 #02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1-08-30 11:39:04
申訴人 :arsonlolita
看板板名:HateP_Picket
被申訴人:dahanjian
申訴訴求:取消警告
申訴內容:
板主以7-2違規警告,但上面跟本沒有規範到簽名檔,
也不曾有板主針對簽名檔作此種限制。
用其他條款在解壓縮板規,羅織罪名實在可笑,
簽名檔什麼時候要跟板務相關了?完全不合常理。
如用簽名檔漫罵,也必須是以第三章規定本人檢舉兩位板主判決程序。
更可笑的是,該板主自己警告公告的簽名檔也同樣違反規定,
他本人早先的檢舉也同樣放上自己的簽名黨,
怎麼會有這種雙標到極點的板主?
政檢版規七-2
本板發文與推文之內容,同樣接受政黑板第三章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且政檢版限討論板務相關,違者經口頭警告後,依然故我者水桶35天

1.警告公告,上面有簽名檔。
2.原文
3.溝通信
4.該板主舊檢舉文,同樣放上簽名檔。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21-08-30 14:48:00
本人為該案檢舉人,係本案相關當事人,特此申請發言。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8-30 15:31:00
樓上,這個版沒有限制推文身份~不必申請就能發言。#更正~抱歉我搞錯了,我以為這是另外一個組務版QQ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1-09-03 0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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