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iLeyaSin365 申訴 Boy-Girl/Chendao 案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0-04-24 02:24:24
【裁判字號】D0005
【裁判日期】109.04.24
【裁判案由】iLeyaSin365 申訴 Boy-Girl 板主 Chendao 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iLeyaSin365)不服板主(Chendao)判決其文章違規,
小組審閱其文章、該板板規、站規作出判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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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申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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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
本案依本組申訴案,文章代碼 #1THh9vVW 辦理。
二、援引 Boy-Girl 板規
C.重度違規:水桶三個月,文章刪除+退文(無法退文者加水桶一個月)。
1.性愛、交易、宣傳、廣告、徵求、洗版、灌水、婚姻、政治、聯誼、八卦、
  反串、宗教、姓氏討論等任何與板旨無關或經板上決議通過禁止之主題。
 
2.違反普遍道德認知之言論(使用疑問句亦同)或連結。(1-2項包含簽名檔)
  普遍道德認知定義:文章於六小時內被可辨識之不同ID噓文達3X以上。
(須不違反連續推噓條款及A5-d三行文的前提)
小組認為,板規中規範之「六小時內」之限制,其解釋應屬噓文達成3X以上之時間,
而非以「文章發表時間計算」。使用者於06:35發文,而此時看板文章流動亦屬較緩慢
之時間,其推文數亦在少數。若僅以發出文章時間計算,那受限於看板人流影響,
難以達成板規中「違反普遍道德認知」之要件,若以此為要件,亦屬不合理。
故,板主判決並無不當,申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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