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Neptunium板主你好

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9-04-21 18:19:55
※ [本文轉錄自 cat886688 信箱]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標題: Re: Neptunium板主你好
時間: Thu Apr 18 14:50:14 2019
※ 引述《cat886688 (cat886688)》之銘言:
: Neptunium板主你好,我之前被警告及被水桶,皆是違反板規2-2,而此次水桶公告,係是
: 違反板規2-5,本人之前未曾違反板規2-5,依據板規7-8,版主刪(退)文後給予警告,
: 相同違規再犯者,加罰水桶7天處分。
: 想請問板主,
: 第一,此次水桶公告之前,本人有因違反板規2-5而被記過違反板規2-5之警告?既然沒有
: ,何謂「相同違規再犯者」?所以,此次水桶公告,未經警告即水桶處分,於法不合。
: 第二,此次有先執行刪文動作嗎?刪文「後」才可以給予警告,本人依據板規7-8規定,
: 此次連違反板規2-5警告也無法收,因為板主無從刪文。
: 第三,此次水桶公告內文板主有寫道「經查發現4/09 4/10 也有違反板規情形」,但依據
: 板規7-6,板主對於採水桶處置之違規,應「被動」處理,待有人檢舉後才能進行判決,
: 怎麼Neptunium板主可以「主動」進行判決?這已經違反板規7-6了。
: 小小申訴意見,請板主回應一下,謝謝。
: 相關證據:
: 1、違反板規2-2之警告
: [檢舉] 多篇文章 cat886688 政黑板規2-2#1SXD3rlv (HateP_Picket)
: 2、違反板規2-2之水桶
: [公告] cat886688 水桶7天 板規2-2、板規7-8
: #1SboGiuM (HatePolitics)
: 3、此次水桶公告
: [公告] cat886688 水桶49天 板規2-5
: #1SiU4lYB (HatePolitics)
: 4、板規7-8
: 違反第二章中無水桶罰則之版規,版主刪(退)文後給予警告,相同違規再犯者,加罰水
: 桶7天處分。
: 5、板規7-6
: 板主對於採水桶處置之違規,應被動處理,待有人檢舉後才能進行判決
4、板規7-8
違反第二章中無水桶罰則之版規,版主刪(退)文後給予警告,相同違規再犯者,加罰
水桶7天處分。
https://i.imgur.com/kFnoFhg.png
5.「Live」、「新聞」、「轉錄」分類文章須遵守下列規定,違者得口頭警告後刪除
a.每日此類文章上限3篇
7.板主對於採刪除/退文處置之違規,應主動處理,以維護版面秩序
如對判決不符可在政檢進行申訴
第四章 申訴文管理辦法
1.申訴文需板主判決決定後168hr(7天)內提出申訴,逾期不受理
2.對判決結果提出申訴,須針對被判違規事實或板主說明提出具體反駁理由,按格式發表
若內容未提出具體說明,將會影響申訴人之權益與重審判決︰
申訴文標題統一格式: [申訴] 判決板主ID AID碼 判決
範例: [申訴] FHJ #1C4z9MCS 判決
3.申訴案由所有板主受理,並根據申訴內容重新審理
4.若申訴案相關文章經板主接受審理已標記或判決完成之後,發文者不得刪除或修改文章
違者處以水桶35天之處分
5.申訴案除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外,非相關人等禁止發表,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6.申訴案張貼後,抗辯推文需依據板主進行控管才得以發言,違者證言不採用
其餘非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板主外),不得任意發言,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7.所有檢舉案判決皆保障1次申訴機會,若被申訴人被水桶喪失發言權
則轉寄給板主由板主代為PO之
8.申訴案提出後若72hr內未獲得板務回應,視為板務認為無需溝通說明
申訴人若仍不服判決得以逕行向組務提出申訴
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9-04-21 18:21:00
證4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