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請求小組認可修改政黑板規6-1』案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1-21 13:25:58
一、從站規的角度來看:
依據站規『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二-(9) 制定板規權:
板主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但不得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
組組規,有牴觸者無效。
修改、制定『政黑板規6-1』,係屬政黑版版主的權力,除非現行政黑版規6-1
違反上層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小組組規,否則,小組長介入裁決,應
有侵犯版主的『制定板規權』的疑慮,就好比死魚版主所提之申訴案:
#1MXgtA_B (L_SecretGard)。
若開此先例,會有兩個問題:
1.將來版主修改版規,在沒有違反PTT上層規定下,是否需小組長同意?
將來會不會發生只要一位版主跟小組長說好,就能推翻其他版主一起制定
的版規?
(由下而上)
2.將來小組長對版主所制定的版規,在沒有違反PTT上層規定下,是否能要求修改?
將來會不會發生小組長任意修改版主所制定的版規?
(由上而下)
制定版規的權力是版主,若無違反上層規定(如政黑板規三-2),小組長理應不受理,
否則,死魚板主若申訴該裁決侵犯他的『制定版規權』,小組長怎麼處理?
二、從版規的角度來看:
依據
政黑版規六-1規定,新修板規由全體板主應達成共識,才能通過後,要修改政黑版
規六-1,把共識決改成多數決,未嘗不可,但要全體版主達成共識,而非要小組長
裁定。
又依據
政黑版規七-12規定,『若版務處理上板主意見不同,嚴禁進行獨斷處理且其處理
無效,待有共識後才行處理。』
H版主在小組內提出申請,請求小組認可修改政黑板規6-1,有無在板內達成共識?
若是沒有,也是無效。
個人建議:
1.小組長理應由政黑版版主群自行修改政黑版規六-1(因為它沒違反PTT上層規定)。
2.該改的是政黑版規六-2,將新修版規的是否生效,改成全體版主推文附議後才生
效,否則,你們在版主版這些隱藏版內講了什麼,有誰知道?
3.既然政黑版規規定版務處理、修改版規都要全體版主的共識決,版主群應該加強
溝通,以及如何去確定達成共識的方式,。
4.以違反站規(版規制定權)、違反版規(修改要達成共識)的方式,來讓小組長認定
,覺得有點陷小組長於不義。
5.真的還是搞不定,就是用『版主罷免版主條例』,但要提出正當、且可以說服小
組長的罷免原因,不過,不建議走到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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