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政黑板主setzer之判決:#1JeQClPr 政檢版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6-26 10:38:43
※ 引述《AskWhat (問沙小......朋友)》之銘言:
: 一、申訴人ID:AskWhat
: 二、被申訴看板/被申訴人ID:HatePolitics/setzer
: 三、申訴事由:
: setzer版主於本人之檢舉案:#1JdnGvBg (HateP_Picket)
: 及本人之申訴案:#1JeQClPr (HateP_Picket)
: 之判決,違反群組長之公告,本人不服,故於小組提出申訴。
: 群組長有關「政黑板禁止回文」公告,已於本人所提之申訴文
: 詳列,不再贅述。
: 另外,針對版主於本人申訴文之判決,補充幾點說明如下:
: 1.群組長claus之公告是「禁止任何形式的回文」(詳如證三)。
: setzer政黑板主於政黑板規三-3-f,詳訂回文的標準,以政
: 黑板主的邏輯,這他的標準內,才叫做回文,其餘不叫做回
: 文,然群組長的公告,是「禁止任何形式的回文」,setzer
: 版主所定之板規三-3-f,已然違反群組長之公告,應自始無
: 效。
: 2.群組長claus針對「禁止回文」之補充說明(詳如證四)。
: 引用群組長說明如下:
: ======================================================================
: 底限是,在文章標題不指出所回應之文章,文章內文也不引用其他文章之引言。
: 其他,便由版主考量自行決之。
: ======================================================================
: 群組長說了回文的底限是「在文章標題不指出所回應之文章」、
: 「文章內文也不引用其他文章之引言」,一個在規範文章標題,
: 說了不能讓人看到標題,就知道回應哪篇文章;另一個在規範文
: 章內文,說了不能在文章內文引用其他文章之引言。
: 這兩個規定是底線,其他由版主自行考量,可不是說,這兩個底
: 線由版主自行考量。setzer政黑板主於本人之申訴文下,擅自認
: 定引文的標準,身為政黑板主,有權力替群組長認定何謂引言嗎
: ?
: 3.群組長claus公告:「HATEPOLITICS 版將定位為僅供宣洩之用途
: ,不供討論及心得交換等之用途。」(詳如證三)
: 本人於政黑檢舉版所提之檢舉案,該違規文章這樣的回文方式,
: 引用他人文章之引言,逐段回應,這還不涉及「討論」等之用途
: ?
: 四、申訴訴求:
: 請小組長裁決下列幾點訴求:
: 1.群組長禁止任何形式的回文,政黑板主可以擅自認定哪些回文可
: 以,哪些回文不算嗎?
: 2.群組長公告「文章內文也不引用其他文章之引言」,政黑板主可
: 以擅自認定「出現系統產生引言」才叫做引言嗎?
: 綜合以上二點,請小組長重新審理本人之檢舉案,並認定政黑板主
: 所訂之政黑板規三-3-f是否違反群組長公告。
1. 當年群組長針對政黑板所訂出的底線是「在文章標題不指出所回應之文章」與
「文章內文也不引用其他文章之引言」
2. 對於「在文章標題不指出所回應之文章」的標準 可參見
#1GZjTqTh (L_SecretGard) 前任小組長解除政黑前板主時對其手動修改標題
回文方式的判決標準 是故板規將其定在標題不得直接有Re:的字樣
光就這一點而言原被檢舉文標題
●48751 9 6/11 ssnlee □ [討論] 台灣前途 陸:全中國人民決定
就已經不合板規所述之回文標準
3. 另外說明有關對於「文章內文也不引用其他文章之引言」的板規標準
板規以不出現系統產生引言做為回文底線考量到避免有心人士可能會以此項目當做
一個主題言論獨占權的可能性 以及引用的範圍可大可小亦會造成板友的對板規標準
的混亂
(例如針對相同轉錄新聞產生的黑特心得 若內容出現部份雷同文字即被檢舉使用引言
又或例如多位板友對選舉結果做預測文 若兩篇文章有部份或大多數相同的預測結果
相同即被檢舉使用引言)
4. 當年站方因為黑特板的事件產生了黑特類看板管理辦法而連帶規範了政黑板 現在黑
特板都進入開放回文的觀察期了 勞請小組長與群組長重新檢視這一個8年前的規範
是否還具有[一體適用]的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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