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Jesusmaycry 信箱]
作者: setzer (setzer)
標題: Re: 我的水桶你算錯了
時間: Sun Nov 17 15:58:30 2013
※ 引述《Jesusmaycry (族群專家的專家)》之銘言:
: 10/09 Jesusmaycry □ [檢舉] #1IL1jMmb #1IKGiO1C aitt
: 10/17 Jesusmaycry □ [檢舉] #1IN0OSU7 aitt 板規2-9 族群攻擊
: 10/24 Jesusmaycry □ [檢舉] #1IP-tKto aitt 板規2-9 族群攻擊
: 10/31 Jesusmaycry □ [檢舉] #1IRhfIB- aitt 板規2-11 造謠
: 這幾個是不違規檢舉
: 10/9不違規 10/17不違規 違反政檢板規一次
: 10/24已經是十天後跟10/31兩筆算一次違反政檢板規,一共兩次濫訴
: 如果你把10/24跟10/17的濫訴併再一起,10/24再跟10/31併再一起,不是一罪兩罰?
我對板規的解釋是: 當檢舉案被判為不違規時 則檢視檢舉人10天內若有其他被判決
不違規的檢舉案 即視為違反板規一次
故 10/17的檢舉案判決不違規 因10/09有不違規記錄 判違規一次
10/24的檢舉案判決不違規 因10/17有不違規記錄 判違規一次
10/31的檢舉案判決不違規 因10/24有不違規記錄 判違規一次
而不是經判處連續檢舉失敗的水桶後 被判不違規之檢舉案即可免於做為判斷連續檢
舉失敗的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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