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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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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c5hTcF9 (cat) [ptt.cc] [公告] 水桶公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712764774.A.3C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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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篇附(證02)
2. 與板主溝通證據(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如下篇附(證01)
3. 板友被判決處罰之本文(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如下篇附(證03)
4.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水桶公告(證02)裡所述水桶理由,實謂難以用日常常識去理解的判決標準。
板主完全只靠自己的臆測指控我的問題特意設計云云,然我只是依照自己想知道他人看
法下去做提問,如果板主自身判決清楚明白那我自然只會得到板主判決沒有問題的多數答
案,這怎麼能達成所謂特意設計?(見證03)
ptt在做推噓文都不是線上即時對答,想思考多久再回應都可以,哪有甚麼造成錯愕的
效果?完全可以把論文問題跟別人討論完再來回應啊,而且在判決文底下討論判決反
而比較切合文章內容吧?
我對hieigo全部採用正面用詞,連板主自己在判決文裡都是列出致謝、鼓勵等用詞,
前後句亦全無諷刺或酸語,說因為對方有情緒所以我屬於挑釁,此種標準我打個安
安你好對方若有情緒我不就也能被說是挑釁,上一個判決才用言詞過激為理由,
這種標準根本無法理解。
接著所謂亂板行為,板上秩序破壞在哪裡?我也沒有重複洗板的行為,理由居然是
挑戰板主的裁決管理權限,是宣告獨裁管理的意思?依此標準在水桶公告底下噓文
質疑的板友全都可能因此進桶,完全不合道理。
而板主對另位hieigo的水桶理由(證02)採取內容非常片面,我對h於此案完全沒有
提出檢舉,是釣了他什麼?(證03)裡亦可見他在你們這群是非不分的人後面接續
講述了文獻擺在眼前、救貓旗號等並非我發言內容之敘述,可見其本就意圖攻擊
不只一人而是包含其他板友。
本人於另案有對h之群體攻擊發言提出兩次檢舉,受理與否皆無回應,對板主判決
之中立性實難信任。
於此有三點要求希望組長可以同意
1 撤銷兩項水桶判決,並發改判公告於板上且不得鎖定推噓文章。
2 記arihanta板主一次警告
3 將貓板檢舉方式改為置底公開檢舉區,以讓板眾清楚板主積案件數及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