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iker板主ujane判決不當

作者: h14315324032 (h143153240)   2021-06-24 21:18:13
看板名稱:Biker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
文章代碼(AID): #1Wr0mmG0 (biker)
文章連結: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24509488.A.400.html
2. 與板主溝通證據
作者 ujane (小雨蛙 呱呱呱)
標題 Re: [公告] h14315324032 水桶一個月 文章退文
時間 Thu Jun 24 12:53: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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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四月的時候還沒有板主, 所以一堆商業文會出現在板上.
板主上任後, 基本上無法處理上任前的違規文章。
現在有板主了..板主就要執行板規。
分享哪裡有便宜貨,都屬交易性質文章, 要去bikershop板PO文。
不管它是不是網路最低價,都要照規舉來。
*因為沒有人能證明哪個PO文者是不是商場賣家
若開放了這點, 賣家都來biker板PO商業文..那就大亂啦
※ 引述《h14315324032 (蘿蔔豪ㄘ)》之銘言:
: 您好,我看四月的時候也有人分享Costco機油特價
: 為什麼分享行車記錄器特價就會被退文+水桶
: 我就是先查過板上有人發過特價文,而且分享特價也算廣告? 這已經是網購最低價了
,真
: 的要業配也不是這樣吧。我也沒加上什麼紅利連結,根本賺不到半毛錢也算廣告?
: #1WV5aSHP (biker)
作者 ujane (小雨蛙 呱呱呱)
標題 Re: [公告] h14315324032 水桶一個月 文章退文
時間 Thu Jun 24 17:41:1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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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先說明一下:
我是2021/5/21上任,5/30修改新板規,
因此先前板友的違規事項,不會在我的管理範圍內。
※ 引述《h14315324032 (蘿蔔豪ㄘ)》之銘言:
: 您好,但是在板上查詢「特價」關鍵字
: 至少到2012年都有人分享特價訊息
: 最接近現在板規的v 1.6.0是在2019/03/23出來的
: 剛好他的下一個月也有人分享行車紀錄特價的文章,怎麼就沒事? 還是從2019年就沒
板主
: 了==
: #1SmzzTGD (biker)
: 然後板規四至少從2006年就開始有了,板上要嚴厲執法我沒意見,但至少同一條板規的
標準
: 要一致吧
: 您也可以搜尋「特價」關鍵字,至少這兩年內發特價文的也不少
板規四是古早以前就有沒錯,但裡面有一句"只要板主認定有交易意圖",希望你能明白。
為什麼要嚴格處理?
因為現在行銷的方式多元了
像你這樣的PO法若不處理,會讓商家認為biker板"可以這樣做行銷"。
所以做這樣判決,不是單純針對你,而是要預防未來板友(商家)群效之。
板規四也寫的很明白,各式交易性質文章請至BikerShop板PO文。
你認為分享PCHOME等連結 是分享一個便宜的訊息
但在板主與商家眼裡,它是一個分享商品訊息+明確誘導交易的文字。
以上
: 板主管板也是辛苦了,如果還是要維持原判決就維持吧,反正我是第一次被退文,隔個
幾天
: 就能申請消掉了。
3.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在該篇文章底下推文以及後續回應的文章推文內,皆有板友認為此懲罰太重,且板規未詳
細規定廣告文的定義,及板主擴大解釋的定義尚有爭議,在板規完善前不該貿然退文。底
下推文不支持這樣判決的板友也至少佔了八成。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24509488.A.400.html
https://www.ptt.cc/bbs/biker/M.1624520915.A.487.html
我個人的想法則是,一般使用者在發文時一定會先去看板規,以及板上先前的文章,去依
循有無相關文章,再選擇是否發文。而板規四也行之有年,前板主也未對相關文章有所懲
處,且目前板規也未徑行更改板規四的條文,該任板主上任時也無提出未來板上走向,使
得使用者就算依照板上慣例發文,還要擔心是否會被水桶 + 退文。
以及板主有提到的關於「交易性質」的定義,板主認為開箱引導板友去某個店家購買、分
享白店引導板友去某家店家消費等行為並不構成所謂的「交易性質」,而推薦某電商產品
特價引導板友去某電商消費卻是「交易性質」文章。
其中板友推文也有提及電蝦板(PC_Shopping)的管理方式,但電蝦板已經擁有完整的分享規
範,且分享主流電商(Pchome、Momo、Yahoo)也並不會因此水桶並退文,Biker板的處境也
類似電蝦板,同樣也設有交易看板。以及同樣群組下的Car板,對於類似分享優惠的文章也
並未加以設限。在板規尚未完備前,就隨意依照板主的自由心證做懲處,也不依照板上先
前判例、他板類似問題做處置,就隨意送上退文影響板友權益,這樣的判決是否太草率了
一點?
板主也在回應的那篇文章提到
「h板友PO出 蜂鷹MS295WG旗艦機王 購物連結,是否為各式交易性質文章?
-(這是現下網紅、FB廣告文最普遍用的招式也)」
但現今網紅就算要推薦相關產品,也不會直接貼出某電商的連結,而是會經過短網址、紅
利連結等等能追蹤使用者消費的方式。再說所謂的廣告文應該還要包含推薦這產品的好,
才會形成所謂的廣告吧? 我只是單純宣傳該產品特價而已也被當作廣告文看待。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對於廣告的定義為
「一種宣傳方式。以文字、圖片或影片介紹商品、勞務等,藉由報章雜誌的登載、電視和
收音機的傳播或印成傳單小冊散發,以吸引顧客,達到促銷目的。例工商業社會中,廣告
是促銷貨品的必要方法。」
我的貼文連介紹產品都沒有,只是單純分享某項產品目前有特價的心得而已,板主卻要擴
大解釋成這是廣告文章。
以上,希望小組長能給予公允的判決,謝謝!
作者: longya (嗯)   2021-06-25 09:43:00
板主不先將板規修改明確,而是隨便判板友退文真的不行
作者: GeniusKiKi (GeniusKiKi)   2021-06-25 19:11:00
贊同
作者: a151091 (鴨子)   2021-06-26 01:05:00
我這還有更精彩得,只是最近忙到沒時間來檢舉,我看這邊板規也沒說檢舉時效等我忙完再來處理大篇幅東西
作者: h14315324032 (h143153240)   2021-06-26 09:25:00
要死大家一起死的概念嗎哈哈
作者: a151091 (鴨子)   2021-06-26 13:45:00
誰叫他雙標呢
作者: h14315324032 (h143153240)   2021-06-26 20:12:00
但他會不會受理檢舉就不知道了
作者: nk950357 (nk950357)   2021-06-27 01:04:00
上站4000多還能判出這樣的結果我真的覺得不可思議
作者: DarenR (DarenR)   2021-06-27 14:40:00
現在面對其他版友質疑的雙標判決也不願做出回應
作者: Apologize924 (Apologize)   2021-07-01 00:19:00
非常離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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