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ar板主用錯板規之判決

作者: hanchueh (RaidenHC)   2021-02-08 15:56:56
我要補充上一篇講到雙重標準的證據。
事實上,車板上的新聞轉貼文,早就一堆文都有擅自修改標題,或是擅自刪去部分標題,
族繁不及備載,為何其他人都沒有被定罪,只有我被定罪呢?其中幾個還是累犯。這不是
雙重標準,什麼才是雙重標準?
以下為上上次公告水桶跟上次公告水桶之間(也就是我被水桶的那個區間)出現的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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