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car版cacac版主判決與刪文

作者: SQUAD12345 (QQ)   2016-05-15 16:58:35
看板名稱:car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
SQUAD12345。板規3。警告一次。
文章代碼(AID): #1NE0OJhD (car) [ptt.cc] [討論] 關於文字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463289363.A.ACD.html
#文章內容補在下面
板規3。水桶15天。
文章代碼(AID): #1NE1m9Q9 (car) [ptt.cc] Re: [討論] 關於文字獄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463294985.A.689.html
噓 SQUAD12345: 如果只有我覺得垃圾,那何必文字獄? 05/15 15:29
→ SQUAD12345: 今天就是多數人覺得垃圾不是嗎? 05/15 15:30
→ SQUAD12345: 我朋友也沒人買垃圾車,到底要宣揚什麼? 05/15 15:31
→ SQUAD12345: 難道今天敘述一個事實,就叫洗腦? 05/15 15:32
2. 與板主溝通證據
SQUAD12345
一、我認為違規。不認同,去申訴。
已說明過,不再重複。
二、一天均大概發兩篇,以省版面。
三、有相關事證,可寄給我,事證明確為宜。
cacac
※ 引述《SQUAD12345 (QQ)》之銘言:
: 我並沒有指名道姓,也沒針對任何車、人,
: 我文章、推文,都只是有提及"垃圾"這個字眼,
: 所以現在是完全不能提及這個字眼嗎?
: 如果此字眼為禁語提都不能提,那我可以接受,
: 因此所有提及此字眼的人,我檢舉你是否會全部警告與水桶?
: 還有一點,請不要一直去修改原警告名單補上新的人,
: 這樣鬼才會知道自己有沒有被警告,
: 這樣處理方式以正常人的邏輯你覺得合理嗎?
: 有哪個機關的判決不會寄出新的通知嗎?
: 還是你希望多點不合你意的人被水桶?
: 珍於這點的不當處置也請你說明,
: 請回覆,謝謝
3.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以下是car版版規3
板規3
禁止爭吵、辱罵、互嗆佔據篇幅。任何人身攻擊,如涉及毀謗、不雅字眼,亦不允許。如
垃圾、廢物、智障、屎、幹。若不吐不快,可發批評文細述情況。
我對於版主的禁止事項不服,便發表文章討論,
文章跟推文內的確提到許多"垃圾"字眼,
但是是基於對於版規與回文版友對於"垃圾"字眼的回覆與舉例,
我沒有針對任何特定人、車進行攻擊,
何來所謂的人身攻擊或是延伸對於汽車品牌的攻擊?
如果"垃圾"為禁語,那我看認同版主方的言論,
都沒有被任何警告,在我該篇被刪除的推文,
也是提到了"垃圾菌",甚至還針對某特定品牌,
但因為他是站在版主那邊反駁我,所以也沒有處罰,
版主要我提出事證但因違章被刪除,我也無法提出,
而且將此字列為禁語也與版規不服,就算要列為禁語,
也應該重新公告
以下是版主的緩衝機制,
5/14,5/15,凡涉及板規3辱罵詞,可請原PO修掉。
修掉後,請寄信通知。警告會剔除。
如果他真的認定我有違規,那我是否有修改的機會?
但是版主自行刪除我的文章,沒有給我修改的機會,
如果版主自行刪除我的文章,是否就視為我已經修掉,
因此也該把我剔除於警告名單,為啥警告照算之後直接水桶我?
還有我覺得版主不重新發佈警告名單,
都在同一篇警告名單下不斷新增人員也有缺失,
他沒先行公告是這樣的處理方式,沒人知道自己被警告,
畢竟多數的版,都會有全新的警告、水桶名單
所以簡單的來說,我的申訴為下
1.我並沒有針對特定人、車,只針對被禁止的文字討論,為何判定我人身攻擊?
本版規以說以法律為依據,我肯定不會有這種人身攻擊的訴訟會成立
2.如果此字眼為禁語,那為何標準不一?
3.說可以修改後剔除於警告名單,為何自行刪除我文章,又不剃除於警告名單
4.為何沒有說明警告名單不會新增,而是在同一篇上做出修改?
即便有事先說明,這在對於警告上也是極需改進的做法,
畢竟警告文章也沒標明日期並置底,很難得知自己是否有被警告
以上,煩請版主查明
以下為補上之文章內容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6-05-15 23:15:00
尊重各車廠,,用正式名稱很難嗎?愛用含貶意的名稱就別輸不起
作者: SQUAD12345 (QQ)   2016-05-16 11:56:00
所以我這篇文章有不尊重哪個車廠嗎?雖然我覺得有些車廠不值得尊重,但我的文章跟推文都是單純針對板規進行討論,並無針對任何車廠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6-05-16 12:20:00
看了你過去的文,,難怪在很多版都被水桶不意外,只有自己不認為是人身攻擊,若那樣正確怎不出來選版主
作者: SQUAD12345 (QQ)   2016-05-16 15:20:00
看你迴避原話題,跑去GOOLE另闢戰場,也是一定程度的證明我所言屬實,如果你真的如此忿忿不平,就站內信我吧,我沒有打算在這邊跟你吵,言盡於此
作者: SES (大家要乖啦)   2016-05-18 08:43:00
已通知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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