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則申訴案一併處理
1.
雖然PTT說明板務討論可於看板上進行
但是並非板務討論"僅只能"在板上進行
若板主判定板務討論已經影響看板正常使用
進而阻止再發文討論
有先給予禁止說明 則這部分PTT是給予板主裁量權的
並非禁止在板面上討論板務 就等於板主違規
2.
板主有板規的制定權
板規的更動並沒有規定必須經由板友同意通過
是否要聽取民意 或是自行判斷怎樣做最適合 或是要進行改革
組務並不干涉
本案中
板主有其堅持要改變的原因
然而部分板友不能接受
板主也停止板規更新 而進行民意投票
就這部分的協調上 板主並非一意孤行 也沒有違反規定
每個板主的做法都不相同
組務判定的是板主是否違規
而非"態度"的部分
有心做事 但是與板友的溝通仍須加強共識
這部分有賴板主與板友多些耐心
待投票結果出爐 板主重新制訂規範
若仍對"態度"有所不滿 再來進行下一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