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對ai-photo版主jenny26水桶判決不服

作者: jenny26 (雨天情歌)   2012-05-16 19:48:08
版友徵人文中所提供的條件連結的blog內容部份違反版規3-2
3-2.照片發表平台不得含有商業營利性質,張貼拍賣或相近連結於本板視同廣告文。
若作品發表人照片發表的平台是blog,且blog內有明示/暗示接受收費服務字樣,
將備份後直接刪文,請有疑慮的作品發表人在發表作品時張貼相本連結即可。
其中,板規3-2前段 『照片發表平台不得含有商業營利性質』
若攝影人發表照片的平台是blog,且blog內有"影像服務"、"婚禮紀錄費用與服務內
容"
"婚禮婚攝價目檔期"、"婚紗攝影服務"等明示/暗示接受收費服務字樣,往後將直接刪

以上為版規3-2之相關解釋判例
版友提到 超過三人 則收取團拍費用
雖然版友極力反駁是為了避免多人拍攝才有此規定
但拍攝人數是自己可以控制的
她可以自行拒絕多人拍攝
此規定明顯是有含暗示性且條件性收費之行為
附上版友blog文章違規部份內容
http://www.freeimagehosting.net/653do
若以後版上每位版友都將暗示性收費行為
改寫為 超過X人以上收取團拍費用
或 拍攝時間三小時免費/三小時以上每小時收取XXX元
那這個版對於收費行為將無法可管
ai-photo BM
jenny26
2012.05.15
作者: sue5210 (桃子)   2012-05-16 22:51:00
那請問有些人說來2人結果來5人,請問本版對MD之權利有何保護?再請問那3-2定義部分是又如何?在三問blog定義是???再問公告中"收費就是有收費"之文字與公告何關,為何可以任意使用公告版面進行"私人猜測"之言語???版主之行為又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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