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連署板主] EMS

作者: Makotoyen (暫離。)   2014-11-16 21:13:35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3 修訂版 v2.0
二、新增/刪除板主
<新增板主>
1.若該板已有板主,需現任板主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板主同意。
2.若該板無板主,可由小組長辦理遴選作業,或至LifeNewboard板提出連署。
1>連署時間發起後滿三天方得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四天。(連署期滿)
3>連署理由請確實填寫,過於簡略者小組長得判定為無效連署。
4>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3.新增之板主須符合登入300且發表200之限制。
4.新任板主上任後所管理看板不得超過3板(不計班板、組務板)。
[公告] L_PTTHealth組務板板規 (130205 更新)
2. 連署(包含新增看板、板主及相關罷免等)審核標準:
無論贊成方或反對方,請確實填寫連署理由,
僅填寫「支持」、「贊成」、「幫推」……等語意不明或無關連署宗
旨者,視為無效票。
有效支持票為 35 票,達連署門檻,即刻上任。
※ 引述《a4567850 (打醬油)》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a4567850 信箱]
: 作者: a4567850 看板: LifeNewboard
: 標題: [連署板主] EMS
: 時間: Sat Nov 1 22:15:35 2014
: 若想加入連署請按 y 回應
: 連署板主
: 英文名稱: EMS
: 申請 ID : a4567850
: 申請政見:
: 救護版已經荒廢很久了需要有人出來管理,上任後會先整理版面
: 暫時沿用目前的版規,將一些版友的報到文整理以及訓練資訊整合
: 更能善用這個版塊,雖然是個救護經驗不多的菜鳥,但是想盡份力
: 畢竟就這樣沒落下去,只會變成無板主管理而實施唯讀並擇期砍除
: 希望這會成為一個板友們互相交流聊天,教學相長的地方
: 連署結束時間: (1416060935)11/15/2014 22:15:35 Sat
:
作者: a4567850 (臘腸狗)   2014-11-16 22:25:00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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