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CCRomance 板主 P55555 濫權 證物一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6-09-14 21:50:37
※ [本文轉錄自 Ichbinyy 信箱]
作者: kevin73 (威力不凡的布丁) 看板: CCRomance
標題: [問題] 難解的藍色蜘蛛網
時間: Fri Sep 9 12:19:30 2016
先前娶一個越南配偶,但是來台之後大玩如下招數: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505654
設計老公家暴 外配留台捷徑?
但是基於她、我、我家人三方都有傷,因此法院不核發保護令
隨後我和她在今年6/22法院調解離婚
(她在來台前就已經有孕在身)
因此她在6/22當天主張說要我以後不要跟他要小孩,他也不會來跟我要錢
他想要藉由小孩就地合法續留台灣
實物上是說因為她失去和我的婚姻關係,所以原本移民署限定她7/22要離台
沒想到她阿姨把她藏起來,是專勤隊上門逼他阿姨,他才出面投案
現在移民署表示說要他離境也要等他生完小孩後才能要求
(小孩預計9月底出生)
移民署是說或許他想要利用移民法31條第五款就地合法
(因為小孩被推定婚生子女)
現在彼此兩家關係已經鬧到冰點,小弟打電話去給他阿姨都刻意不接電話
而小弟在高雄市,他們人在新北市
小弟之前因為跟這越配官司關係弄得已經只能家裡蹲,也丟工作
現在很猶豫要不要在未來小孩出生後跟這越配搶小孩監護權
但是小弟現在又真的很疲憊,先前的事情弄得心力交瘁
而且求助無門(移民署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所以想來這跟板友討教
謝謝
作者: LilacSnow (販劍 製杖 持盾)   2015-09-09 12:30:00
只能給你拍拍了。唉。
作者: sinscanim (hallo)   2015-09-09 14:59:00
到法律扶助會諮詢看看
作者: Cordova (少即是多)   2015-09-09 15:08:00
學電視驗dna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5-09-09 22:44:00
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去找律師。無資力就去找看看法扶。即使是被設計的...可是打老婆......嗯。原來這裡是CCR版- -我以為我在法律版。有law版跟pttlifelaw版哦,不過轉文前要先看版規哦!
作者: hsf0318 (相思果易使人相思)   2015-09-10 07:50:00
嗯... 驗一下確定再說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0 09:01:00
Ichbinyy 警告乙次,違規不違規,能不能在此討論,請向板主檢舉,勿自行判斷適不適合或能不能。蒐集兩隻警告 逕送水桶30天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5-09-10 16:02:00
什麼跟什麼啊???我只是說有其他版可以發?我是哪裡我不適合或是違規了??我說版規也只是提醒他要記得先看版規再轉過去,之前就是有人不看直接轉被刪還怪我好嗎???你是沒有充分看過我的推文是不是還是故意針對?請把你的警告收回。我不是沒回答他文章內容,不只有相關建議,還跟他說有其他版可以求助???簡直了。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5-09-10 23:54:00
請問板主這次的警告所依據的板規是哪條?感恩。
作者: marchtue   2015-09-11 17:24:00
我也想知道Ich違反哪一條板規
作者: zkray (小明是大胖胖)   2015-09-11 18:34:00
哇!版主好大,我好怕喔!
作者: marchtue   2015-09-11 20:03:00
版主不打算回應嗎?
作者: shizz (吃不到羅蔔的驢子)   2015-09-13 02:45:00
好奇怪 違規什麼?
作者: ygh312 (楊大豆)   2015-09-13 09:05:00
路過,也想知道Ich建議原po到l aw版詢問法律問題,為什麼會憑空吃到一支警告?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3:39:00
已公告。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5-09-13 14:44:00
第一次看到可以這麼曲解版規的版主,爛透了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4:57:00
板規我修訂的,何有曲解之指控?該員之推文,所言為此文不該在此發表,認為無關本板討論,並無沒有向我檢舉,而是用推文說[我以為來到法律板],當然違反該板規。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13 14:59:00
原來有比某版前版主更誇張的版主,白紙黑字的曲解。我怎麼看該員也沒有試圖向版主檢舉的意圖。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5:02:00
板友發文,恰不恰當或是有無違規,不是板友說了算數,認為文章有違規,應該找板主處理,而不是自行用推文,用[我還以為來到法律板]此種攻擊手段,抨擊他人違反板規。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13 15:02:00
這種事還是上訴小組吧。真的是路過都可看到奇觀well,我是看過有些版主為了面子亂判後硬坳,行為頗為差
作者: marchtue   2015-09-13 15:09:00
亂判硬凹+1 不是曲解版規就是曲解別人推文啦 真是違恐天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13 15:09:00
勁,通常上訴後小組如受理,多半會再重判一次。至於板規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13 15:10:00
怎麼解讀,這讓小組來判就可以了。如果判決版主亂搞,那
作者: marchtue   2015-09-13 15:10:00
還是版友太少版主沒事找事來做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5:11:00
就是因為Ichbinyy沒有向我檢舉,而逕自在推文表示[我以為來到法律板],該言詞之意涵,係認為此文不該在CCR板發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13 15:11:00
底下沒有新鮮的事,建議被警告者可以循正規途徑申訴。
作者: marchtue   2015-09-13 15:12:00
他那種推文版主也能擴張解釋成這樣也真是奇觀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13 15:13:00
開始連推長自己聲勢,這也是那些被拔版主的常見作為。
作者: marchtue   2015-09-13 15:13:00
可能就是版友太少所以吃飽太閒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5:19:00
板友太少,要我開放八卦來這邊戰CCR恢復到以前很亂的板面,也好。如果這是你們希望的CCR板,我也就從善如流,你們說好不好呢^^?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5-09-13 15:21:00
無所謂啊~這版怎樣又不關我的事~有你在就不想用這版有空再這邊推文就趕快把我m文取消 你已經回信答應的不是嗎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5:22:00
擴張解釋@@?所以我沒解釋錯誤,還好還好。反面意思就是如此,不就違反板規,有時候冷靜下來想想,不是想著要挑動板友情緒,這樣不好。高興用或不用 ,是rgreen的權力,但說的出也是要作到,,,總不好[說不用,但是又一直讓人看到rgreen您還在CCR板推文],也是擔心會給人說[說說而已],,,感覺也是不太好。
作者: rgreen (rgreen)   2015-09-13 15:26:00
我在等你取消m文才能刪好嗎 版主說到做到請快取消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5:29:00
rgreen板友您好,要取消M文麻煩您耐心點等待喔。
作者: pohy960 (069yhop)   2015-09-13 15:43:00
我認為版主的理解能力有問題 異於常人 以上個人意見本人無嘲弄指控挑釁之意圖 單純表達個人看法 謝謝指教噓版主 Ichbinyy被水桶了 我覺得很扯 以上個人看法無嘲弄指控挑釁之意圖 單純表達個人看法
作者: marchtue   2015-09-13 15:52:00
平時看版人數也不超過10人,也能管到大家都不服,管不動就威脅要開放八卦來戰 呵呵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5:56:00
給大家一個方向選擇啦,要的話,我馬上修板規,把板規修到大家開心、有人氣,這樣我也覺得很棒耶。事實就是Ichbinyy違反板規,你們要我縱容違反板規的人,我嚴守板規,你們不爽而已。冷靜點、放寬心,違規了下次不要違規就好,其實事情很單純的。
作者: marchtue   2015-09-13 16:01:00
我贊成修版規唷 版主說到做到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6:04:00
同理心一點嘛,如果自己發文問問題,結果被人推[還以為跑錯板]這種攻擊的推文,恰當嗎?如果單純善意告知說[還]可以到law板尋求建議,而不要先攻擊發文者[我以為跑到法律板],文章有問題找板主處理,由板主處理,而不是私下推文爭論,這樣不好嗎?marchtue板友,安安。你希望修成怎樣的板規呢,麻煩置底提出建議唷,還有你是希望修成讓八卦板友來這邊戰CCR的方向嗎?讓我先了解一下,你想修改板規的初衷是什麼。
作者: marchtue   2015-09-13 16:20:00
大家又不認識icy,幹嘛要縱容他。不過我同意您說的要有同理心,理解能力這麼差不能怪您,要怪您國文老師才對。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6:22:00
同理完之後,建議也要同理我的國文老師喔,不能差別待之。祝福您的同理心^^另外,以[認不認識]來做為理由,可能事情是沒有這麼單純啦。畢竟我也不認識Ichbinyy這個人,難道我認識Ichbinyy,所以給他水桶嗎?不是啊,是Ichbinyy違反板規嘛,事情不就如此單純。
作者: marchtue   2015-09-13 16:29:00
噗 沒人說你是認識他才給他水桶啊 你是因為理解能力差XDD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6:29:00
再另外提到,要跟我聊聊天,是可以啦。但是還是要注意板規規定,不要以為人身攻擊行的通,可以橫行霸道、肆無忌憚的言語攻擊。建議還是要秉持自己的修養,不要因為痛恨我,就用一些人身攻擊的字眼攻擊我,這樣教養是不太好啦,而且違反板規喔。
作者: marchtue   2015-09-13 16:42:00
哈你哪位痛恨你幹嘛~ 身為版主理解能力差不差應該要受公評的,看上面大家的回應就知道了,好像沒人支持你耶。我從此不再回應也不再進ccr版,看版友之後剩多少囉。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6:46:00
好的。
作者: pohy960 (069yhop)   2015-09-13 18:13:00
我不覺得"以為來到法律版" 有任何攻擊意思 只是詼諧而已Ichbinyy的語氣 完全看的出來他是想幫忙原po我也認為版主理解能力差 其實看以前的判決紀錄就很明顯了以上純屬我個人看法 絕無挑釁嘲弄取笑意思越看推文 越覺得版主喜歡玩文字遊戲 鑽牛角尖以上也是個人看法 無譏笑嘲弄依版主這個邏輯 以後都不能在推文提出違規質疑了A:賣雞排10塊 B推文:以為來到買賣版 C推文:這裡可賣東西?結果會怎樣 大家自己猜 因為我直接講可能會被水桶以上無影射攻擊意圖 單純理性討論目前版規 勿過度理解 謝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8:26:00
是喔。
作者: pohy960 (069yhop)   2015-09-13 18:27:00
不然可以請版主回答我那個問題嗎 B跟C會被警告嗎?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8:27:00
是真的不行在推文質疑違規啊,板規有定沒看到嗎?!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13 18:53:00
會解讀成用推文質疑違規,這解讀能力本身就有問題了。到底是要怎麼樣神奇的解讀能力,才能做此判斷。我倒是很好奇,哪裡會有第二個人(如果不是分身的話),會跟版主做出一樣的解讀。
作者: pohy960 (069yhop)   2015-09-13 19:31:00
樓上 最好跟我一樣提出 非挑釁嘲弄聲明喔 保護自己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9:32:00
喔,BC會被警告啊。沒看板規規定嗎?認為有違規、文章有問題,就是找我,不要推文質疑,引起不必要的紛爭,那條板規我寫的,難道寫的不夠清楚嗎?
作者: pohy960 (069yhop)   2015-09-13 19:33:00
雖然每次推文都要重新聲明很累 不過沒辦法 有人會誤會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9:39:00
其實不用聲明啦,沒用的,因為是不是挑釁攻擊,不是自己認定的,而是管理者,推沒意義的推文,是擔心,推了沒效果,浪費時間。我是覺得與其推沒意義的文,還倒不如認真去看看板規,比較有用。
作者: pohy960 (069yhop)   2015-09-13 19:39:00
奇文共賞 奇=稀奇 非嘲弄你怎麼可以說我的推文沒意義呢我感受到挑釁 不知道版主有沒有感受到我喜歡推文 沒觸犯版規 也不能嗎 喜歡用推文聊天^^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9:42:00
我是沒感受到,要不你正式檢舉看看,讓我裁決一下。喜歡用推文聊天很棒啊
作者: pohy960 (069yhop)   2015-09-13 19:44:00
我猜測版主應該有在巡版抓違規吧 怎麼可能只靠版友檢舉呢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9:46:00
所以沒要檢舉喔?
作者: pohy960 (069yhop)   2015-09-13 19:48:00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5-09-13 19:48:00
喔,懶喔。
作者: pohy960 (069yhop)   2015-09-13 20:03:00
恩 你懂我就不解釋了
作者: pandaboy (我的Vespa)   2015-09-14 13:30:00
亂判一通....
作者: LilacSnow (販劍 製杖 持盾)   2015-09-14 15:09:00
其實我很愛看戰文啊 XD 只要言之有物都很有趣。
作者: pohy960 (069yhop)   2015-09-14 17:16:00
有質疑不能明講 只能私信 不然就罰 慶幸我在台灣不在北韓CCR的版主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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