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CCRomance 板主 P55555 判決失當

作者: StepFather (繼父)   2015-09-23 15:49:22
(1) 看板英文名稱:CCRomance
(2) 申訴人ID:StepFather
(3) 被申訴板主ID:P55555
(4) 申訴事由:不服判決本人水桶90天 要求撤銷
(5) 檢附證據:1.我對於判決不服 給P55555的申訴信
2.P55555的駁回信
我對於我在CCR被水桶90天的判決不服,已與版主P55555申訴也已遭到駁回。
我在CCR版一共被判決警告乙次以及三次30天的水桶。
此篇內容為我的申訴與P55555的駁回。
為方便閱讀,內容我有略為調整位置及上色,可參考另兩封原始信件閱讀。
某些不必要的內容我有刪除掉,如有需要可參考另兩封原始信件。
我有在內容中補上兩篇文章的PTT文章代碼 已標示清楚
有背景色的文字是我為了這次申訴所加的。
以下內容為證據的兩封信件的內容 我有把兩封信適當的合併以方便閱讀
總結,StepFather警告乙次併罰水桶90天。
版主你好 我對此判決不滿 請求版主慎重思考後重新判定
以下是我不滿的地方 以及理由 我盡量寫清楚了 共分為兩部分
請版主以我的立場盡量理性的來閱讀做判斷
謝謝
第一部分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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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69 s 9/13 StepFather R: [站慶] 男CCR眼中的C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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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LzPhjEq (CCRomance) [ptt.cc] Re: [站慶] 男CCR眼中的CCR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CRomance/M.1442159341.A.3B4.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647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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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inscanim: 至於拿PTT這種網路打嘴砲的資料來救援 證明言論高低09/16 11:03
這個厲害 直接說三天前剛結束的站慶是嘴砲 厲害厲害
版主表示感到遺憾
6.禁止謾罵、挑釁、攻擊、使用不雅文字,違者刪除。
假造本人之言論,而為挑釁手段,未能保持理性討論,送水桶30天。
我給P55555的申訴內容
第1點
我的語氣應當明顯看出不是在假造版主回文
我完全沒說版主告訴我什麼 且我是使用修文回應 可以明顯看出是我本人回應
sin該版友 說版主辦的站慶是在嘴砲 這樣算是理性討論嗎? 還是算藐視CCR版?
於是我表示 版主辦的站慶剛結束 你就說那是嘴砲
版主感到遺憾 事實上意思是 這樣版主應該會很遺憾
這樣的用法在PTT上很常見 例如 常有人說
你的英文老師在哭泣
你爸在你後面 他非常火
我使用PTT上常見的網路用語結構 不該被視為我在假造版主回文
該版友說站慶是嘴砲 這比較有問題吧? 這等於是在挑釁整個CCR版
此點請版主明察秋毫
P55555的駁回
抱歉,你不是該板板主,也沒有問過板主遺不遺憾,
假造板主認為會遺憾,毫無根據,為你自己本身之臆測,
其目的,本人認為以達挑釁板友之作用。
你的英文老師在哭泣、你爸在你後面 他非常火,
依照情況判斷,如果存為台詞用法,當然不夠成挑釁,
但有可能為挑釁之用法。
我當時以站慶的投票結果來說明我的戰慶文是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結果版友sinscanim卻直指站慶投票結果為嘴砲。
故我寫了"版主表示感到遺憾",而遭P55555以我假造版主言論為由水桶。
我認為P55555是在雞蛋裡挑骨頭,未理性判斷。
考慮到我當時的語氣與用法,明顯可以分辨出我不是在假造版主言論,
而為調侃版友暗指站慶的結果是嘴砲如此不尊重站慶的行為。
此用於調侃的網路用語語法,在PTT上相當常見,不應被理解為假造版主。
故 我認為此水桶30天的處罰並不公正,應該被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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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話要好好講還是要哭要鬧 自己決定
6.禁止謾罵、挑釁、攻擊、使用不雅文字,違者刪除。
該言論雖未達挑釁之程度,但已經遊走板規邊緣線,已與板友互有言詞爭執,警告乙次。
我給P55555的申訴內容
第2點
話要好好講還是要哭要鬧 自己決定
這有謾罵挑釁或是不雅文字嗎?
我以此生動的例子來比喻 討論應當是講理 而不是如小孩般哭鬧就可以獲得補償或認同
我認為某些版友不講理 沒有就事論事
我提出我的看法 他們說 替我女友感到可惜 叫我出門走走 這種話
這樣激怒式的討論 真的合乎CCR版的風氣嗎?
事實上叫我出門走走 明顯看出該版友攻擊我為足不出戶的宅男 這沒關係嗎?
衷心希望CCR版沒有文字獄
P55555的駁回
若認為板友違規應主動檢舉,而不是反言攻擊「話要好好講還是要哭要鬧 自己決定」,
板友未有哭鬧之情況,使用「要哭要鬧」等語而為挑釁攻擊手段,
當然違反板規。
我提出我的觀點發心得,遭到看法不同的某些版友扯東扯西扯我女友攻擊我,於是
我使用哭鬧來比喻某些版友不講理。結果
版主說 因為該版友未有哭鬧行為,所以我的比喻法算是挑釁攻擊...
比喻法..不就是拿其他事情來比喻嗎?
如果我說秀才遇到兵 對方不用真的是一個士兵吧?
使用不容置喙來形容一個人的行為,他也不需要真的有鳥的嘴巴吧?
故 我認為此警告極為荒謬不公正 應該被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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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ilacSnow: 哈哈。真的知道真相後,就覺得是在看個可愛的小丑玩耍09/16 12:33
→ LilacSnow: 。滿可愛的呀 wwwww09/16 12:33
某版友在某版 跟大家 分享 有月薪50萬的洋老公這個真相嗎?
→ LilacSnow: 再多跳一點嘛~有運動比較好睡,這樣作夢也會快一點,09/16 12:36
→ LilacSnow: 不是嗎?09/16 12:36
我看不懂妳在講什麼
→ LilacSnow: 睡醒後記得多發點你跟你的「女友」的互動文喔~加油! 09/16 12:37
6.禁止謾罵、挑釁、攻擊、使用不雅文字,違者刪除。
原文中,未見板友自述「有月薪50萬的洋老公」,
而StepFather未能明確敘明原委,縱然述明原委,該言詞亦與此討論無正向關係,
明顯對他人私生活的部分嘲弄,進行不當聯結,企圖攻擊、挑釁他人,
因此,StepFather未能遵守板規規定,送水桶30天。
我給P55555的申訴內容
第3點
"某版友在某版 跟大家 分享 有月薪50萬的洋老公這個真相嗎?"
月薪五十萬洋老公 我是在這邊看到的
http://www.ucptt.com/article/marriage/1434892915/AA5
補文章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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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LWlNyfQ (marriage) [ptt.cc] [討拍] 一件禮物釀成的慘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34646012.A.A5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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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我講的是事實 除非她該文章是騙人的
且我在此處並未指名道姓說是誰 有興趣的自己會去Google
我把某版友寫的事實 以隱晦的方式 沒有指名道姓的 講出來 這樣算嘲弄?
那麼對於那些對我完全不認識的人 寫出任何關於我的看法 是否都算嘲弄呢?
例如 替我女友感到可惜..etc 下面第二部份我還有舉出更多例子
P55555的駁回
1.
原文中,未見板友自述「有月薪50萬的洋老公」,
而StepFather未能明確敘明原委,縱然述明原委,該言詞亦與此討論無正向關係,
明顯對他人私生活的部分嘲弄,進行不當聯結,企圖攻擊、挑釁他人,
因此,StepFather未能遵守板規規定,送水桶30天。
2.若認為違規應主動來信告知並檢舉,此信為申訴信件爾。
我把網路上看到別人的作為,於此處沒有指名道姓的寫出來,這不應當構成嘲弄。
對於"有月薪50萬的洋老公",我並無表達任何個人的看法或是評論。
事實上我做的事無異於 陳述 "我在某板看到某人做了什麼事"。
沒有給任何評論 何來的嘲弄呢?
我單純陳述我在網路上看到的事實卻被認為是嘲弄。
因此我認為此水桶30天不合理 且應該被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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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結束
第二部分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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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Lx9YdFp (CCRomance) [ptt.cc] [站慶] 男CCR眼中的CCR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CRomance/M.1441568935.A.3F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29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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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9 m43 9/07 StepFather □ [站慶] 男CCR眼中的CCR
此文中reneei的推文已被P55555刪除
reneei因與我意見不合,於是說我素質差,並以我女友來酸我,於是我回
挖 意見看法不同就說別人素質水準差 給妳一個讚!
又一個拉扯我女友來加入戰場 是有這麼缺盟友嗎?
不過妳好像也是不知道怎麼挑台灣男生 交往各種失敗
就不跟你計較了 祝妳未來幸福囉
BTW 我女友也覺得 崇洋女的各種高調炫耀令人厭惡
ex:洋男友月入五十萬 不"分享"會很難受
當然如果是老公 更是不po不可了
6.禁止謾罵、挑釁、攻擊、使用不雅文字,違者刪除。
原文中,未見板友自述「不知道怎麼挑台灣男生 交往各種失敗」,
而StepFather未能明確敘明原委,縱然述明原委,該言詞亦與此討論無正向關係,
明顯對他人私生活的部分嘲弄,進行不當聯結,企圖攻擊、挑釁他人,
因此,StepFather未能遵守板規規定,送水桶30天。
我給P55555的申訴內容
該版友 交往各種失敗 在這篇
http://www.ucptt.com/article/marriage/1429804522/5FD
作者: reneei (renee) 2015-04-24 00:15:00
又不是我有心要交那麼多男友 被分手/劈腿/遇到爛人不跑嗎
補文章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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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LEHNgNz (marriage) [ptt.cc] [閃光] 我的五星級老公 (炫?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29804522.A.5FD.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8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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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neei: 又不是我有心要交那麼多男友 被分手/劈腿/遇到爛人不跑嗎04/24 00:15
她寫在網路上 我可以看吧? 自己寫的 被我看到 這樣不是我的錯吧?
CCR版應該沒有與世隔絕 該版友再別版寫的文章 可以拿來參考吧
我寫出 妳好像也是不知道怎麼挑台灣男生 這句話
因為 該版友 似乎屬於 我在此系列文的討論中 不知道如何挑選台灣男生的女生
而且我是寫 "好像" 因為我不確定
她交過五六個台灣男友 結果分手 現在老公是外國人 這都是事實 除非她亂寫的
這件事 與本系列文 有很大的連結
並非版主所認為 "與討論無正向關係"
我把與CCR有關的事實點出來 這樣算攻擊嘲弄挑釁?
我都祝她幸福了...
別人說我道德高潮 替我女友可惜 小丑玩耍 暗指我宅男不出門 說我嚴重自卑
這些不算攻擊嘲弄挑釁嗎?
版主應該看的出來 我的戰意 是被版友帶起來的
看我的站慶文#1Lx9YdFp跟回文#1LzPhjEq語氣差多少就知道了
希望版主明察秋毫 鐵面無私 要辦我 就請連其他跟我做一樣事情的人一起辦
我來貴版參加站慶 被某些人質疑 我努力盡量理性捍衛我的立場
如果換來的是我被處罰 而一起起鬨的人完全沒事 這樣我無法接受
CCR版不是真的只能容納稱讚祝福文 完全容不下不同聲音吧?
P55555的駁回
1.
原文中,未見板友自述「不知道怎麼挑台灣男生 交往各種失敗」,
而StepFather未能明確敘明原委,縱然述明原委,該言詞亦與此討論無正向關係,
明顯對他人私生活的部分嘲弄,進行不當聯結,企圖攻擊、挑釁他人,
因此,StepFather未能遵守板規規定,送水桶30天。
2.
若要檢舉請另外來信,並敘明違規情況。
首先P55555刻意忽略我原文中的"好像",有斷章取義之嫌。
我寫出"妳好像也是不知道怎麼挑台灣男生 交往各種失敗",
是因為我看到該版友(reneei)於他版自己提及
"又不是我有心要交那麼多男友 被分手/劈腿/遇到爛人不跑嗎"。
我參考該篇文章並揣測該reneei可能不知道如何選台灣男友,才一直遇到爛人。
因為是揣測,所以我寫"好像"。
至於P55555提到的不當連結,事實上我的原文有提出我一個看法:
我認為有些台灣女生不會選台灣男生,因此認為台灣男生都不好,轉而喜歡外國男。
此與我原文的討論有很大的關係所以我才點出,並非為了嘲弄挑釁。
我認為,我對於reneei於他版的自述經歷進行揣測,並無挑釁,更無攻擊之實。
我純粹是對一個已知的事實進行未知的揣測,揣測可能正確也可能錯誤,我並無篤定。
因此 我認為此水桶30天的判決應被撤除
作者: LilacSnow (販劍 製杖 持盾)   2014-09-16 12:33:00
哈哈。真的知道真相後,就覺得是在看個可愛的小丑玩耍。滿可愛的呀 wwwww再多跳一點嘛~有運動比較好睡,這樣作夢也會快一點,不是嗎?睡醒後記得多發點你跟你的「女友」的互動文喔~加油!
作者: sinscanim (hallo)   2014-09-16 11:03:00
至於拿PTT這種網路打嘴砲的資料來救援 證明言論高低
作者: reneei (renee)   2014-04-24 00:15:00
又不是我有心要交那麼多男友 被分手/劈腿/遇到爛人不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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