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 ] CCRomance 板主 rocfrank 不適任

作者: moxie (莫克希)   2013-10-01 20:23:15
※ [本文轉錄自 moxie 信箱]
作者: Kay731 (K少) 看板: CCRomance
標題: [公告] CCR板置底閒聊文
時間: Sat Sep 14 23:34:34 2013
此篇置底文為閒聊文,閒聊內容主題不一定要和本板相關,
但請注意勿人身攻擊他人,否則也會依照罰責處理!
謝謝各位配合!!
作者: mylife2001 (買賴撫貳凌凌醫)   0000-00-00 00:00:00
這我還記得 當初luee可是說因為文章超過平均值所以都以鬧板論哩 偉哉
作者: Cervelo1995 (........)   0000-00-00 00:00:00
請問K少, 目前有開放噓文的打算嗎?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0000-00-00 00:00:00
14156不就講得很明白了嗎....
作者: Cervelo1995 (........)   0000-00-00 00:00:00
喔...還真沒認真看完那篇XD 抱歉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0000-00-00 00:00:00
XDDD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14 23:35:00
HI 神父
作者: xrays   2013-09-14 23:35:00
原來這版人氣這麼低 到底安靜多久了~
作者: Mews (On Your Own)   2013-09-14 23:35:00
怎不能噓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3-09-14 23:36:00
五樓最i陳文茜
作者: xrays   2013-09-14 23:36:00
哈哈哈! 大家說陳文茜評論政治很中肯 好不好~
作者: tjtjtjkimo (我愛洋X)   2013-09-14 23:37:00
不能噓很久了 @@" 之前完全不接受反面意見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3-09-14 23:37:00
HI,K少,可以幫我把一樓的推文刪掉嗎?
作者: SS327 (蛋頭)   2013-09-14 23:38:00
神父口味吃那麼重阿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3-09-14 23:38:00
這樣我就不用當5樓惹
作者: tjtjtjkimo (我愛洋X)   2013-09-14 23:38:00
只能祝福,最後還禁止強迫祝福
作者: DKL7392 (是非只因多開口)   2013-09-14 23:38:00
YO~~~~~~不能噓....
作者: tomato38 (微笑番茄)   2013-09-14 23:40:00
瞬間出現簽名檔素材 是故意要衝人氣的嘛@@a?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3-09-14 23:40:00
我原本以為阿肥會...沒默契阿...哈哈哈~~~
作者: asd2260123 (南部大葉文組夜校肥宅)   2013-09-14 23:43:00
各位姐妹晚上好
作者: linsmile (smile)   2013-09-14 23:45:00
姊妹安安 :)
作者: a29108583 (pho)   2013-09-14 23:45:00
版主英明, 我不反對CCR, 但在路上看到老外就會忍不住出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3-09-14 23:45:00
你好,Sister
作者: xrays   2013-09-14 23:45:00
之前那個推文120秒 實在是令人傻眼 誰設定的!!!給我承認!!!
作者: a29108583 (pho)   2013-09-14 23:46:00
現二個字" 魯蛇 ",,,哈哈哈..普通的老外是很Nice的, 你們不要誤會他們, 那些去夜店的也不是說不好, 但要小心保護措施喔~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3-09-14 23:48:00
今天看到一個老外抱著一個嬰兒在捷運上晃,超危險的,我
作者: SS327 (蛋頭)   2013-09-14 23:48:00
120SEC應該是 | R 0 0 |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14 23:48:00
這禮拜才接待了1.200百個nice的普通老外....
作者: a29108583 (pho)   2013-09-14 23:53:00
我在捷運上看到明顯是魯蛇的老外時,都會給白眼耶.這樣算不算種族歧視啊..哈哈...開玩笑的啦, 我的交換筆友很nice的,可能他是英國人的關係, 我不太喜歡美國人,天啊,我真的有種族歧視...對了我超愛泰勞的,不知道為什麼會被他們某種異國的特質吸引...
作者: SS327 (蛋頭)   2013-09-14 23:56:00
樓上可以考慮到中壢買房子唷@@
作者: a29108583 (pho)   2013-09-14 23:57:00
已在淡水置產...沒錢了...唉, 不然真的很想呢!
作者: knml (法師)   2013-09-15 00:04:00
真想去烏克蘭CCR!!!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15 00:08:00
請問剛剛前板主被刪的那篇裡的人身攻擊推文會處理嗎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15 00:13:00
人身攻擊限本人檢舉,有檢舉就必須回應。應該沒疑義吧?不過提醒一下,陳述客觀事實不能算人身攻擊....
作者: tjtjtjkimo (我愛洋X)   2013-09-15 00:21:00
有人身攻擊嗎 ........ 沒吧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15 00:21:00
原來如此,謝謝回應順道一提,上次在法院,檢察官對被告說:不是你認為客觀就是客觀
作者: sato186 (台灣福山雅治)   2013-09-15 00:24:00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作者: gamesame7711 (框框愛安安)   2013-09-15 00:24:00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作者: tjtjtjkimo (我愛洋X)   2013-09-15 00:25:00
順道一提 法院有二個部有 一個叫檢察署 一個叫法院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15 00:25:00
我認為怎樣怎樣當然是主觀,檢察官講廢話嗎....
作者: tjtjtjkimo (我愛洋X)   2013-09-15 00:26:00
法院具有審判專屬權 地檢有提起公訴專屬權
作者: a29108583 (pho)   2013-09-15 00:27:00
在台北要去哪裡認識泰勞啊...上次在捷運上看到一個泰勞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15 00:28:00
板主英明:)
作者: tjtjtjkimo (我愛洋X)   2013-09-15 00:28:00
SO 重點是法官心證相信那方的說法 ...
作者: a29108583 (pho)   2013-09-15 00:28:00
好想跟蹤他回家...為什麼他們的眼神和動作都這麼堅定讓人感覺很有安全感耶...上次送便當來公司的也是一個泰勞,天啊.為什麼.難道是泰國人的男性荷爾蒙比較多嗎? 有誰可以幫我解開這謎題...
作者: SS327 (蛋頭)   2013-09-15 00:31:00
A大可以考慮去中壢工作 XDDDDDDDDD
作者: tjtjtjkimo (我愛洋X)   2013-09-15 00:31:00
泰勞在送便當.......違反入出國移民法規唷!!我報你轉報NIA
作者: Cervelo1995 (........)   2013-09-15 00:31:00
K少有打算開放噓文嗎??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5 02:13:00
乾脆全部用箭頭好了, 現在臉書只有讚鈕, 前陣子才有一群人因為對特定文章按讚而分批去參觀警局檢察署
作者: pandajohn (貓熊醬)   2013-09-15 02:32:00
開放噓文,像樓下那篇就該被噓爆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5 02:43:00
而且就算噓成XX相對與所有遭到不當組務受害者, 真的只是九牛一毛.
作者: 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   2013-09-15 09:13:00
姊妹們早安!!!!!!!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5 10:11:00
聊: 為什麼某被拔除前板主竟會想到花魁而非其他站另外開板
作者: SS327 (蛋頭)   2013-09-15 10:13:00
花魁是之前火車趴那個嗎??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5 10:14:00
, 想想真是耐人尋味, 儘管沒虐人的性傾向是個人自由, 唉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15 10:15:00
大家早安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5 10:15:00
花魁好像是KKCity當中得先經過成人模式才能進入的BBS站
作者: SS327 (蛋頭)   2013-09-15 10:16:00
板主 早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15 10:16:00
叫我小K就好 別這麼客氣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5 10:16:00
(補充: 沒虐人或其他動物)某檢舉王又送了一堆檢舉單, 真是猴塞雷呀聊: http://on.fb.me/18n9uLZ 這篇雖非與板旨高度相關, 但有空也歡迎看看想想.
作者: SS327 (蛋頭)   2013-09-15 10:29:00
檢舉王根本是無理取鬧 很難看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5 10:33:00
回SS327: 這也可能是二、5.僅規範"不雅言論(,,,)或惡意攻訐言論(,,,)", 但使用者的申訴罪名, 卻是比"......"更為廣義的"人身攻擊", 而造成使用者誤認; 這將是現任板主得修改的範圍. 否則在下每天就算不上網也在人身攻擊......
作者: Gunsanity (剛剛好)   2013-09-15 10:38:00
可以開放噓文嗎?
作者: SS327 (蛋頭)   2013-09-15 10:39:00
對阿 以前大多有板主自由心證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5 10:39:00
我更好奇的是可以只設→嗎? 不知道本站有無只設→的板?甭說廣義的人身攻擊了, 就連人身攻擊的一種誹謗罪, 中研院黃國昌老師與......都鼓吹應該刑事除罪化了回SS327: 某檢舉達人可能只看到"二、5.", 但可能忘了走完"五、", 在下懷疑現任小組長是否有發現到ㄎㄎ回Machadango: 無論前幾任板主做了多少逆行倒施的惡行, 但從#1C0ZfORG與#1ExNEpbf到#1GDytY-8, 您說的情況都是"告訴乃論". 在下很懷疑您先前競選時到底下了多少工夫? 對於基本人權的認識有qazijn網友的幾分之幾?
作者: r30385 (天空藍)   2013-09-15 13:21:00
為啥不能噓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5 13:27:00
還沒說一定不能吧? 是不知道未來能不能吧......
作者: yeiloud (夜佬)   2013-09-15 13:53:00
開放噓文吧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5 13:57:00
回yeiloud: 這對#1ID9dnR9的作者可能不大好
作者: hsf0318 (相思果易使人相思)   2013-09-15 15:52:00
支持開放2 有些不當文章直接開噓 剛好而已
作者: hhenry666 (HH)   2013-09-15 22:00:00
樓下ccrhalp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15 22:22:00
感覺沒人用這個板了 好可憐喔@@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15 22:24:00
板主加油...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15 22:27:00
轉型成 學術板 好啦!
作者: SS327 (蛋頭)   2013-09-15 22:59:00
還是舉辦活動拿P幣QQ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6 03:07:00
聊: 再比對#1IBrYuMW後, 竊以為今後更要當心某些只想享受玩弄權力而逃避職責的人當板主. 很難不想到"朱婉清".更正: 再比對(WomenTalk板)#1IBrYuMW後 抱歉.
作者: hiimlive   2013-09-16 03:36:00
幹為什麼不能噓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6 03:41:00
樓上的請注意您的當事人也可能追來這裡討進度......
作者: r30385 (天空藍)   2013-09-16 16:45:00
幹為什麼不能噓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16 19:53:00
最近 來了很多關心板務的 大部分是基於善意的 但一些被逼退的舊勢力不甘於寂寞 跑藉板務機會偷渡私人恩怨 這樣就不好了!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6 20:45:00
而且前任的管理者還是私人恩怨的發動者
作者: baozi (I've Never Been to Me)   2013-09-16 21:57:00
新任板主要開放噓嗎? 只能推實在很空虛捏
作者: Cervelo1995 (........)   2013-09-16 22:16:00
我想噓!!!!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7 02:57:00
問: 雖非當事人但不明白#1ICzRmgS與#1ID3qk2V被鎖文理由?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17 05:42:00
#1ICzRmgS 已有板務 #1ID7N18u 公告回應之 為避免此議題過度發酵 而遭有心人士操作並導向到脫出板旨範疇的討論#1ID3qk2V 底下已有推文解釋 該文作者拿一句推文企圖以疑問句方式 自以為是推論到板主立場為此 有誤導視聽之嫌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7 05:51:00
回rocfrank: 後來在下在小組板的: [判決] #1IC_FHTN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17 05:52:00
且兩者發文者皆為同一人 其已有藉此板務討論機會申訴組務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7 05:52:00
hateOnas 申訴 rocfrank 然而, 希望有空至少列個索引,,,,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17 05:53:00
為避免災情擴大 故鎖文之aarzbrv:#1IC_FHTN (L_PTTAvenue)?那是hateOnas的申訴文 何以是在下你的?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7 05:59:00
這是置底閒聊文區, 在下並非為自己申訴呀, 只是當初沒找到判決文內文才問的, 畢竟在下也關心hateOnas的權益.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17 06:02:00
那你能解釋 本人從未表示過或認定過白人才是真愛 何以hateOnas用斷句的疑問句就可以代表本人(板主)的立場呢?有些話 切成一段段 就會出現很多誤會的 用此方式屬不適宜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7 06:06:00
在下至今未發現過您發表過類似言論, 所以竊以為您應沒有類似想法. 只是當時沒找到小組板判決與您隨後的推文, 才急著問, 這點很抱歉.
作者: xrays   2013-09-18 22:08:00
今晚直接買八支烤肉串當晚餐 大家說健不健康 225元http://ppt.cc/pnkJ左邊豬肉串 米腸 魷魚 雞肉串 雞翅 右邊香菇 香腸 甜不辣
作者: SS327 (蛋頭)   2013-09-18 22:22:00
常吃應該會得癌==
作者: hiimlive   2013-09-19 02:25:00
幹為啥不能噓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3-09-19 03:54:00
幹樓上的怎麼沒來選?
作者: Cervelo1995 (........)   2013-09-20 18:58:00
我要噓啦!!!!!!!!!!!!!!!!!!!!!!!!!!!!!!!
作者: isomtwolf (爬牆談何容易)   2013-09-21 09:16:00
呃 請問一下 對小組長有疑義 是直接申訴吧?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1 09:21:00
樓上走錯板,請去小組板問小組長。或者群組板問群組長。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1 09:38:00
isomtwolf:你那叫檢舉 請至群組務板 申訴是指看板事務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1 09:39:00
純小組事務去小組聊好嗎....不對,閒聊文我在認真啥...sorryiso的申訴本文看起來是寫給群組長的,該轉到About_Life板證據信件....有推/噓爆的潛力。
作者: isomtwolf (爬牆談何容易)   2013-09-21 09:53:00
@@ 大家都覺得這種信很正常嗎?是我想太多?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1 09:54:00
至少我完全不覺得正常,其它人我不知道。請求使用者不要放棄,留下來證明板主不適任,超怪的....
作者: mylife2001 (買賴撫貳凌凌醫)   2013-09-21 11:46:00
不正常啊 給群組長判斷吧
作者: mydreamcome (*緣盡情未了*)   2013-09-21 13:48:00
喔喔喔
作者: Kobeism (強暴Bryant主義)   2013-09-21 16:27:00
A____A 請問可以開放翻滾文以供朝聖嘛 a___aluee一堆文章內容都自刪了 是否應依法請他補上或刪除??
作者: nozomi559061 (歪嬸心裡住著大叔)   2013-09-21 16:59:00
大家好我是新來的0.0/很想在這邊很大家一起討論~但是感覺現在不是發文的好時機...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21 19:33:00
不會阿@@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1 22:15:00
請問板主群,新板規二.9只規範修改,包不包含刪除?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1 22:42:00
修改推文包含刪除、篡改、重新排列組成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1 22:55:00
刪除部分,與前朝解釋不同,未免爭議建議註明。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2 01:06:00
請問:新版規三.1的鬧版定義寫故意以板主言論做剪輯編排來斷章取義達誤導視聽者,那如果是編輯編排版友發言來斷章取義達到誤導的狀況,適用於哪一條呢?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1:10:00
在自己的文章可以用二-5-2 或用二-6他人文章可以用二-5 刪文並水桶三週的 不過限被攻擊的特定對象檢舉 不過 這方面舉證困難 但板主群要盡量做到保護發文者酗ㄢQ惡意艘騷擾的自由表意權 但基於開放多元化言論前題下的尊重 並不能多所干涉發文者有不被惡意艘騷擾的自由表意權 但基於開放多元化言呃~一直打錯字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2 01:36:00
可是如果只是被惡意剪輯,但如果不是人身攻擊的話,比如白人不是真愛,如果是版友說的然後被引申成是CCR版都這樣,不算人身攻擊、但也到達類似鬧版的狀況,也沒辦法了,頂多就是只能用二.5就是了對吧?講錯,二.6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1:41:00
二-5 就是發文者主場條款 你說的可以適用謬誤挑釁萬一 妳跑到別人的文章底下有有爭執 那就是用二-6了如果說 前板主想要建立起"絕對友善的環境" 已經證明失敗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2 01:50:00
呃,我是說,如果我沒有推發文,但以前的推文被惡意剪輯編排,所以就是二.6了對吧?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1:51:00
那 接下來原來或舊板友就必須要適應"相對友善的環境"了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2 01:51:00
被惡意剪輯編排並不斷被人拿到其他推文中張貼(漏了那如果不是版主所謂的「舊版友」呢?(我現在講的不是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2 01:53:00
看樣子這討論會稍微長一點,要不要另開串?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2 01:53:00
我個人,我只是好奇,剪輯版主推文跟剪輯版友推文是否都能是用鬧版而已,比較好奇這點,跟新舊版友無關不是來幫「舊版友」問問題的…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1:54:00
Machadango:還是看個案吧! 妳説的未必會發生 大家主要目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2 01:55:00
我知道我說的未必會發生啊,囧,所以想知道如果發生了會怎麼處理,又,為何惡意剪輯版主言論就可上至鬧版程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1:56:00
標還是針對板主或少數幾個標靶性人物吧! 妳沒有驚天之語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2 01:56:00
度但惡意剪輯版友言論卻只能適用挑釁條款,如此而已希望版主可以不要講什麼新舊版友,我並沒有劃分族群的想法,就是以一個使用者的角度來提問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2 01:57:00
我現在不是為了我自己問啊,囧我只是單純對版規有疑慮而已啊,請版主不要預設立場…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1:58:00
Machadango:我也只是舉例說明啊! 並沒有刻意歸類區分的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2 01:59:00
抱歉版主,因為我沒有提什麼舊版友跟相對友善的環境,但版主自己先提出,難免有劃分族群之疑慮,這點也建議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2:00:00
其實 我還蠻少見到板友跑去挑釁發文者的 頂多是激一激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2 02:00:00
版主在版務及發言時可以注意一下,我是覺得提什麼舊版友的不是很妥而已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2:01:00
見激不起火花來 沒搞頭就沒事了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2 02:01:00
不,過去也曾經發生過板友的言論被惡意剪輯後,被其他使用者拿來在其他文章中推文的,因此我才會想知道這種狀況是否可以等同鬧版處理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2 02:03:00
呃~這個要有請柯男Kay來回答了 也許 這類型的案件他的處理會比較妥善點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2 02:05:00
謝謝版主,那就等K版主來回應吧~
作者: atien666 (...)   2013-09-22 02:41:00
#1IFIQK_U GordonBrown那句會用2.5來判嗎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22 12:25:00
問題是啥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2 16:15:00
囧,我的問題是,如果版主的言論被惡意剪輯使用可以算鬧版的話,那版友的推文被惡意剪輯使用能否算鬧版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2 16:33:00
修改推文 違反著作權法 算重大違規了修改他人推刪文內容,致損害其名譽的話違反著作權法第93條 算是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了至少有劣退吧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2 16:54:00
不是修改推文的狀況…
作者: kasa315 (吉普賽女郎)   2013-09-22 17:48:00
請問以前的故事那區要去哪裡找?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22 18:29:00
截取部分文字 以偏概全?
作者: Trust18 (@.@)   2013-09-22 21:53:00
各位宅宅 晚上好 八卦第一帥哥 到此一遊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23 11:34:00
今天會有新板規嗎?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23 12:19:00
上了阿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23 12:29:00
921 那個就是新板規喔 瞭解了
作者: diefishfish   2013-09-23 15:11:00
剩下不到10人的人氣...........廢掉板算了
作者: isomtwolf (爬牆談何容易)   2013-09-23 16:34:00
樓上這樣不行 roc希望把它打造成五星級看板呢!另外,原本正常使用的情況就差不多是這個人氣了。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23 16:47:00
我想問 可以在這宣傳 其他絕對友善的看板或站台嗎對於那些不想接受相對友善的使用者 介紹她們絕對友善有違反板規嗎?真想發文問啊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3 17:04:00
板規又沒寫不能介紹其他資源,多多益善很好阿....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23 18:10:00
我等板主回好了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3 20:54:00
hateOnas:已提出檢舉由法務部認定 如由本人個人認定的話恐陷入漫長的組務訴訟 也加重板務工作量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23 20:58:00
所以法務判決OK 你就會開放宣傳嗎?我只能等Kay 七天了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3 21:05:00
法務部為看板之上級單位 若認為ok 板務也無權加以判罰但看板對公然叫陣拉人之舉是否有影響到看板秩序會討論的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23 21:09:00
需要我重問一次嗎 ? 如果這裡是相對友善的環境我想問 可以在這宣傳 其他絕對友善的看板或站台嗎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3 21:11:00
此問題非本板板旨所討論跨文化戀情 本人以非板務問題拒答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23 21:12:00
需要我明確指出 如果這裡是對於跨文化戀情相對友善的環境我可以在這宣傳 其他絕對友善的跨文化戀情看板或站台嗎就是在討論跨文化戀情相關的其他站台資訊 難道只有PTT ?才是正統?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3 21:20:00
對特定網站推廣在法務部判決前將會以爭議文鎖文處理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23 21:22:00
不對吧 你剛說 看板對公然叫陣拉人之舉 會討論法務跟板務可以是分開的 可以請板務先討論嗎 我等我請假五天 等法務跟板務吧
作者: isomtwolf (爬牆談何容易)   2013-09-23 22:29:00
這樣連簽名檔放FB或部落格連結都該禁了0.0不是很自由多元?連其他相關友站都禁止宣傳是怎樣
作者: Trust18 (@.@)   2013-09-23 22:55:00
我是帥哥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4 01:45:00
問題點在於文章發表的主旨是特定網站推廣你用偷渡的方式 都有廣告嫌疑了部落格連結在F-S版都有過水桶紀錄SallyQ都因為這個原因沒有在F-S發表文章了iso你應該比我更清楚 你是那版的小版主喔第二 H版友要宣傳的網站是18+網站這網站爭議很大 可不可以在PTT宣傳 我想要有很大討論FB 部落格多數不可能連到18+
作者: mylife2001 (買賴撫貳凌凌醫)   2013-09-24 06:48:00
講了半天 那個網站是什麼?
作者: Trust18 (@.@)   2013-09-24 07:17:00
我是帥哥 不解釋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4 08:11:00
18+應該會有問題....
作者: isomtwolf (爬牆談何容易)   2013-09-24 08:47:00
sallyQ到今天五月都還有發文啊= =?況且f-sex禁的是商業宣傳不是部落格本身吧啊不是嫌fsex很不自由不民主 這時候拿它當榜樣?今年五月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4 10:34:00
F-S自從高版主走了變得很民主阿懷疑阿 上次讓你上來的那一個很民主的下台了F-S對他水桶的原因沒有18+??他水桶的原因就是因為18+ 夠合理嗎?
作者: isomtwolf (爬牆談何容易)   2013-09-24 10:50:00
f-sex就是18禁看板了怎麼會水桶18+ = =可以有點常識好嗎?女性性板怎麼會因為18+言論水桶人要的話也是因為猥褻照片之類的原因...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4 16:19:00
f-s板 #1EGLxPV1 原因 18+ 連結 夠清楚吧你要去問你最愛的高版主 幹嘛這樣判你這樣的說法是指責高版主 沒常識喔
作者: isomtwolf (爬牆談何容易)   2013-09-24 19:51:00
算了= = 他引用好幾條板規你都看不懂...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4 20:29:00
不要轉移焦點 明明他寫的判決只有兩行 你會看不懂??
作者: isomtwolf (爬牆談何容易)   2013-09-24 21:21:00
請問 你知道他那幾篇的連結內容是什麼嗎?請問 你知道他還有好幾篇連到18+情趣用品介紹 都沒桶嗎?你只知道他曾經有放了違規連結被桶就自動連結到所有18+網頁都不能出現在PTT上他和E大的部落格一點進去就看的見18+的警告了是有因此而違規嗎?硬把花魁這守護性權的站打成18+猥褻見不得人的情色網站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4 21:37:00
守護性權還是猥褻還不都是18+...f-s板規1-1.g明令禁止。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4 21:53:00
奇怪不就兩句話 你怎麼這麼會腦補??花魁自己都說自己是成人佔了 懷疑阿懶得跟你說了我有說 花魁 猥褻見不得人?請你收回這項說法喔
作者: arrival0125 (正)   2013-09-24 23:03:00
請問K版大預計何時會開放自刪文章?
作者: isomtwolf (爬牆談何容易)   2013-09-24 23:51:00
請問 何為 惡意自介? 因為不是外國人的自介嗎?
作者: atien666 (...)   2013-09-25 01:00:00
沒必要為了連那種本來就該刪的找碴啦...
作者: saluy (安粉心靈極度脆弱)   2013-09-25 03:40:00
可以宣傳18+的花魁的話,那以後我簽名檔放後宮應該也可以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25 10:12:00
花魁就是18'禁的網站 見不見得人 你們自己想像吧~
作者: isomtwolf (爬牆談何容易)   2013-09-25 18:22:00
還是不懂惡意自介的標準 可以給個說明嗎@@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5 19:10:00
可以麻煩兩位版主把我在精華區的文章全部都刪掉嗎?!我已經寄信說明了幾次了,既然已經公開在版面上說明,會幫板友們處理,可以請盡早處理嗎?刪文的話題已經是上週的舊話題了。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19:20:00
回antibonding:我個人的認為是 文章管理權(刪文)是板主的權限中的權利 可做可不做 板主群拋出一個議題(開放砍文)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5 19:23:00
使用者沒有辦法自刪精華區的文章,而且說出要幫使用者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19:24:00
需要顧及各方感受和疑慮必須要以均衡全局的思考和週延的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5 19:24:00
刪文的,是板主。上週不是很爽快地幫大家刪文了,也說不成問題,現在又舊話題拿出來吵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19:28:00
配套措失 請知道一點 刪文是一不可逆改變 恐後有後續問題不知閣下有逛過精華區嗎? 這是數屆板主與小板主心血奉獻所編纂而成 整個宛如一座迷官般 不一個個進去 斷難知道該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5 19:32:00
文章都是板友們寫的,不然哪來的文章收阿
作者: isomtwolf (爬牆談何容易)   2013-09-25 19:33:00
精華區的文章是寫文章者的著作權吧作者要刪你就得幫忙刪啊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5 19:33:00
而且我是列出了我自己的文章,請你刪掉,就這麼簡單,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19:34:00
篇文章所作為何人 閣下一句命令式的口吻 卻要我們花費精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5 19:34:00
而且說會幫忙刪的,事實上也有動手,怎麼我的就不能全刪?我已經很有耐心的等候了,請你們刪文時,口氣也很好,不然早就申訴了,哪還會耗時間跟你討論阿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19:36:00
神幫閣下您一個一個翻箱倒篋找出來 況且 閣下態度讓本人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5 19:36:00
麻煩花點心思瀏覽一下兩位版主的話 #1IDTY0lt拜託,我從來都沒有要你一篇一篇翻出來,列表都給了列表都給得那麼清楚,哪來的翻箱倒櫃,可以不要添油加醋。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19:38:00
很無受到尊重 要上訴請便 最後提醒您一句 精華區是前幾屆所收錄的 要抗告的對象是她們 而不是現任的板主
作者: isomtwolf (爬牆談何容易)   2013-09-25 19:39:00
有刪文權力的是現任板主吧..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19:40:00
您當初並無要求請板主群不可收錄至精華區 對於妳著作權的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5 19:40:00
還有別的版主 覺得慢請去找她處理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19:42:00
維護 您自己刪文是可的 但您委託板主刪文不因是命令式的態度 說到這 我的立場以表達清楚了 妳的要行使上訴的權利請自便吧!板主的義務跟權利 請搞清楚再去上訴吧!
作者: moxie (莫克希)   2013-09-25 19:49:00
板~皇~駕~到~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5 20:05:00
顆顆 之前怎麼罵別人版皇自己才上台沒幾天就晚節不保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0:11:00
dezuphia:我負責任說:我也幫過板友刪文的! 問題在於態度!
作者: Cervelo1995 (........)   2013-09-25 20:13:00
自從這邊來了新長官後,感覺就不歡樂了....
作者: slipknotneun (slipknotneun)   2013-09-25 20:30:00
你的拒絕很溫馨 : )洋溢著板皇的權威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5 20:31:00
態度不和你意就擺爛阿不就是板皇? 說好的法治和自由呢
作者: slipknotneun (slipknotneun)   2013-09-25 20:33:00
樓上 不可質疑你的板皇 小心被水桶!有前車之鑑不可不慎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5 20:37:00
前車之鑑不就是放出來了....
作者: mylife2001 (買賴撫貳凌凌醫)   2013-09-25 20:38:00
我倒很意外前車之鑑沒有跑去申訴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5 20:41:00
同意樓上幫刪文這件事,兩個板主不同調,還蠻麻煩。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5 20:43:00
不知道這種兩版主一個桶人一個解的鬧劇還要發生幾次LOL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5 20:44:00
至少有得解,比之前射後不理好多了....
作者: saluy (安粉心靈極度脆弱)   2013-09-25 21:07:00
有些人就是矯情,請諸位矯情移駕18+花魁,很適合諸位
作者: arrival0125 (正)   2013-09-25 21:58:00
何謂態度
作者: cutesakai (魯蛇打掃小弟in大陸)   2013-09-25 22:23:00
怪哉?使用者要求現任板主砍文很合理,現任板主還要推回前幾任板主之責,說出來還真的很怪。著作權人本來就有權要求現任板主刪文,不刪是板主失職,難不成換了個位置就換了個腦袋?要不要去問問小組長或法務站長怎麼解釋?#1C-oyB2N (PTTLAWSER) 法務站長的解釋,如果想挑戰他那就不要刪吧....法務站長說的很明白,你也可以選擇不從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5 22:48:00
太佩服了 之前版主一個月不處理版務這群人不在意 結果版主現在處理它們版務太慢了還不到一周 就翻臉了
作者: cutesakai (魯蛇打掃小弟in大陸)   2013-09-25 22:51:00
怎麼做都不對,不論是誰做都很難做到面面俱到不過板主不刪文這招也真的太炫了~凌駕法律之上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2:54:00
cutesakai:你説的那篇是什麼?你自己有好好看過嗎?本人板務執行 我為什麼要聽你的意見來指導板務運作呢?你已經不是小組長了 請知道這點
作者: cutesakai (魯蛇打掃小弟in大陸)   2013-09-25 22:56:00
rocfrank:請看清楚文章內容,尤其是後段;另請看完推文"你也可以選擇不從"表示你可以自行決定,請不要自行推斷我的文意。這個問題很多板主早就問過上面了,給文章參考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2:58:00
你自己先好好看過 歸納一下思緒再寫出來讓大家檢驗吧?那又不是針對精華區說
作者: cutesakai (魯蛇打掃小弟in大陸)   2013-09-25 22:58:00
只是提供站長的意見,你要不要遵從是你的事情,我可沒下命令要你一定要這樣做;另精華區文章本就比照辦理。板主板都有相關文章,你自己沒盡責去看那是誰的問題?反正該使用者有申訴,你可以問問小組長的意見,我的你大忽略過去不用回覆,反正對你也不重要不是嗎?該板文章代碼:#1DMX7Bgl,別板板主的問題類似此狀況
作者: arrival0125 (正)   2013-09-25 23:12:00
實在不懂不能刪的理由在哪 原來自己的故事還要經過別人的認可才能刪除
作者: cutesakai (魯蛇打掃小弟in大陸)   2013-09-25 23:20:00
你可以請板主解釋為什麼原作者不能刪除精華區的理由~
作者: saluy (安粉心靈極度脆弱)   2013-09-25 23:23:00
前小組長居然敢指著別人說沒盡責?XDDDDDD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5 23:25:00
我不是前小組長 那換我來說"版主沒盡責"好了LOL
作者: saluy (安粉心靈極度脆弱)   2013-09-25 23:28:00
其實很簡單,這群花魁幫擺明來戰,反正有處理就慢慢處理總比什麼前小組長或前板主之流,都來的強
作者: isomtwolf (爬牆談何容易)   2013-09-25 23:29:00
不能刪除的原因不就是因為態度不好嗎XD板主:態度不好 朕不刪saluy請不要分化版眾造成對立 ccr是所有人的板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32:00
cutesakai:對於精華區管理是板主的責任 但文章管理權是權
作者: saluy (安粉心靈極度脆弱)   2013-09-25 23:33:00
對立有其脈絡,請洽前小組長與前板主群詢問,謝謝指教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33:00
力 對於以著作權為名 那 是誰重製文章到精華區的 請去告訴其人 本板絕對會配何檢調單位的
作者: slipknotneun (slipknotneun)   2013-09-25 23:36:00
isomtwolf慢走不送 "態度"那麼差上任前:板主漠視使用者需求
作者: saluy (安粉心靈極度脆弱)   2013-09-25 23:37:00
如果roc是板皇,那前板主群應該可以稱做板天帝
作者: slipknotneun (slipknotneun)   2013-09-25 23:37:00
上任後:使用者態度不佳好棒的動態標準wwwwwwww
作者: saluy (安粉心靈極度脆弱)   2013-09-25 23:39:00
這群目的很簡單,要你刪文->增加工作量,讓你崩潰然後來吵處理好慢,然後申訴,讓你自己受不了滾蛋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40:00
= 因有板友對精華區文章有重製違反著作權的問題 本板基於保留證據考量因素下 目前對精華區暫且不去有所動作 =
作者: isomtwolf (爬牆談何容易)   2013-09-25 23:43:00
刪一篇文花不到一秒 連路徑都幫版主找好了是能增加多少工作量?
作者: slipknotneun (slipknotneun)   2013-09-25 23:43:00
精華區路徑都給了 是增加多少工作量 不就刪文而已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43:00
板友可逕行提告檢調單位 以追究責任 還個公道 本人願配合
作者: slipknotneun (slipknotneun)   2013-09-25 23:44:00
saluy臉好腫 wwwwwwww
作者: saluy (安粉心靈極度脆弱)   2013-09-25 23:44:00
板主都說了,還要跳針刪文一秒喔?
作者: isomtwolf (爬牆談何容易)   2013-09-25 23:46:00
說什麼? 版主是打你臉吧 自以為刪文是負擔很重的工作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47:00
如果在此時名義是協助刪文 但實則可能是煙滅證據下的考量
作者: saluy (安粉心靈極度脆弱)   2013-09-25 23:47:00
你沒選上,自以為很輕鬆?
作者: slipknotneun (slipknotneun)   2013-09-25 23:49:00
煙滅證據都出來了 厲害厲害 刪自己文章是煙滅證據www你自己去信箱刪一封信 看花你多少時間 不要一直硬凹再護航只是難看而已啦
作者: saluy (安粉心靈極度脆弱)   2013-09-25 23:50:00
要好久,我信箱快滿了去申訴吧 ~再獾只是難看而已wwwwww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51:00
slipknotneun:如果本人應A要求刪除精華區 若有B已提起告
作者: slipknotneun (slipknotneun)   2013-09-25 23:52:00
如果在此時名義是協助刪文 但實則態度不佳板主會不爽刪 還請板友多多加以體諒!!!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52:00
訴說他的精華區文章都不見了 是否是板主為趁機煙滅該名使
作者: slipknotneun (slipknotneun)   2013-09-25 23:53:00
站方有電磁紀錄 不勞您費心 "保存證據"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53:00
用者文章的協助犯呢? 這是值得商榷之處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55:00
一些買賣板有訴訟問題考量下 也常見板主不去主動刪文造成更大的糾紛
作者: slipknotneun (slipknotneun)   2013-09-25 23:56:00
還可以扯到買賣板 不簡單不簡單有訴訟問題 就是由司法機關向站方要求提供電磁紀錄不是才說態度不佳 不爽刪嗎? 越扯越多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5 23:58:00
你知不知道什麼要協助犯?你知不知道什麼叫協助犯?明知有人欲提起法律訴訟下 仍協助將內容可能牽涉到對某方不利的證據以予消除 這是違法的行為 我怎能明知故犯呢?站方提供電磁記錄 定有本人消除證據文章之記錄 這.....請大家清楚一點 著作權法乃國際公法的一部分 不是刑法境外所犯無管轄權的 萬一 有人在英國提告 是否要去英國出庭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6 00:09:00
"明知有人"這個構成要件寫這麼大還沒看見?不懂法律就不要硬凹好嗎,真的當別人不懂噢LOL
作者: saluy (安粉心靈極度脆弱)   2013-09-26 00:11:00
看了BG板...好悲戚啊...wwwwwwwwwwwwwww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6 00:24:00
我不是很懂,如果自己被收錄在精華區內的文章並不屬於
作者: cutesakai (魯蛇打掃小弟in大陸)   2013-09-26 00:25:00
我覺得對要硬凹的是找不到交集,和看小組長怎麼判就好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6 00:25:00
違規紀錄文或爭議性文章,為什麼不能刪呢?所以現在anti版友的文章是犯罪紀錄、然後要求版主刪除
作者: cutesakai (魯蛇打掃小弟in大陸)   2013-09-26 00:26:00
另,刪除精華區文章,有板主指令可以救回,還有站務協助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6 00:26:00
犯罪紀錄嗎?
作者: cutesakai (魯蛇打掃小弟in大陸)   2013-09-26 00:27:00
如果不熟請多按 h或是詢問小組長或站務人員另以板主所言,也就是說有板友針對A使用者或是其他使用者於精華區的文章進行提告就對了,那記得於組務板說明時寄給小組長以茲證明會更有說服力另還是如板友所說:板主認為A使用者文章是犯罪紀錄?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6 00:30:00
我還以為現任版主上任就是要創造一個跟前版主們不一樣
作者: cutesakai (魯蛇打掃小弟in大陸)   2013-09-26 00:31:00
亦或是A使用者口氣不好,讓您不想刪除?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6 00:31:00
的「相對友善」環境…(本來想說等我回京都後再來慢慢
作者: Trust18 (@.@)   2013-09-26 00:31:00
我是帥哥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6 00:32:00
看精華區裡有沒有我的文章…可是看起來,似乎找了也沒有用是嗎?T_T)
作者: Trust18 (@.@)   2013-09-26 00:32:00
我是帥哥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6 00:33:00
樓上,我想看圖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6 00:34:00
以前不能自刪也沒搞這麼複雜....
作者: cutesakai (魯蛇打掃小弟in大陸)   2013-09-26 00:35:00
而且補充一句:現在的精華區現任小組長還協助刪除文章後才移交給你們的,他的作法不就和你現在的堅持自相矛盾?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6 00:36:00
我以為現在的版主認為以前版主很糟糕,所以要創造全新、自由、多元化的CCR版耶(我誤會了嗎?T_T)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6 00:41:00
目前看起來只是另外一個板皇而已LOL (如果前任也算的話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6 00:45:00
roc版主是不是誤會了?anti版友要求的是刪除他自己在精華區裡的文章,連路徑都給了,並不是要求精華區吧?漏字 >> 並不是要求刪除精華區或跟他無關的他人文章吧如果是這樣,應該就沒有什麼掩不掩沒證據的問題,況且雖然文章是前版主們所收錄,但現在擁有管理權的是roc
作者: slipknotneun (slipknotneun)   2013-09-26 00:48:00
糰子 妳看清楚一點 板皇是說使用者態度不佳 所以不刪不是誤會喔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6 00:48:00
版主以及K版主,如果兩位版主想要創造全新、自由、友善又多元的新生CCR版,我個人建議如果工作量太大,可以好好跟申請刪文的版友說一個大約的期限,現在這樣說收錄版主的是前版主啊,你找他啊,感覺不太對…而且K版主之前也跟我說如果我要刪我在精華區裡的文章,把路徑找給他就好了(雖然我想我在精華區裡應該沒文章因為我之前好像有請前版主幫我刪文,他們都有幫我刪,而且,看了上面roc版主的發言,我必須說,真的感受不到什麼「相對友善」,兩位版主的不同調也讓人疑惑…)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6 01:04:00
一上任就不約而同要求砍文,我也感受不到友善啦....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6 01:04:00
Machadango:稍安勿燥 目前有一規劃 待我跟Kay731板主討論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6 01:04:00
這世界不就這樣嗎?有人喜歡馬英九有人喜歡陳水扁,馬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6 01:05:00
上任有人不信任,陳水扁上任也有人不信任,我覺得這沒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6 01:05:00
後有個定論在推出 至少 對妳是很友善的 有不幫忙妳嗎?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6 01:06:00
是沒什麼,只是我"個人"覺得不友善而已。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6 01:06:00
我沒有說不幫我啊,我只是好幾天沒進來CCR版,一進來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6 01:06:00
看板剛接手 我和Kay731就忙於應付各方的板務建言及本人更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6 01:07:00
看到閒聊區裡發生不幫忙刪除精華區文章事務,想起自己打算等回京都才要來慢慢找精華區…所以又不免擔心啊T_T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6 01:07:00
要應付組務方的申訴案件 對方來頭不小是有壓力的 請見諒!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6 01:08:00
那請問一開始那個"你態度不好所以我不刪"的發言做何解釋?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6 01:08:00
revorea:我知道 我有看到你滿滿的善液說 =_=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6 01:09:00
dezuphia:喔! 等我組務回申訴文後 答案就在裡面
作者: Machadango (抹茶糰子)   2013-09-26 01:10:00
我明天的飛機回去,先去睡了,希望所有事情可以得到一個盡可能完美的結局、祝各位晚安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6 01:10:00
Machadango:嗯 晚安!
作者: cutesakai (魯蛇打掃小弟in大陸)   2013-09-26 01:15:00
(筆記)申訴者的來頭不小。
作者: mylife2001 (買賴撫貳凌凌醫)   2013-09-26 04:50:00
啊要申訴檢舉的直接去組務跑流程不是比較實在嗎
作者: appleIII (沒有如果)   2013-09-26 09:32:00
期待至底能看到啥跨文化愛情閒聊 令人失望惹乍看以為走錯板 希望下個月再來有故事可看喔 555555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6 16:23:00
判決下來囉 小組長認證的"幫忙刪文不是權利是義務" LOL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17:19:00
請問兩位版主,想請問一下目前提出刪文要求的使用者到底是有多少?rocfrank在組務板說是「為數不少使用者」九月十六日提出的要求,以組務板的申訴來看,至少三例申訴提出了,甚至是小組長判決下來了才處理。所以想知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6 17:23:00
我去年九月十六日提的申訴還沒結案呢....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17:23:00
道尚未處理的進度,不然一句板務眾多疏失很難讓人信服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17:32:00
請你去等 我當初等多久???一個禮拜就受不了 那我們在組務 等判決都下等人阿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6 17:36:00
現在是在講版主不處理,關你之前等小組長等多久啥事lol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6 17:37:00
那就去小組板看我們等前板主等多久吧,才一個禮拜....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17:38:00
組務板不是只受理一個月內的案件嗎?等太久就有申訴不被受理的可能耶
作者: mylife2001 (買賴撫貳凌凌醫)   2013-09-26 17:48:00
這邊Q跟R指的是已受理未判決的案件 不可不察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6 17:49:00
阿換版主不就是為了要改善版務嗎 奇怪這樣也要生氣XD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18:01:00
以刪文這件事情來說,我也有請前板主幫忙刪文的,不然不會只有這幾篇要弄,剩下來的就是一時沒找到,或是後來才發表的。所以請現任版主不要在牽拖前板主了
作者: Kay731 (K少)   2013-09-26 18:36:00
啥~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18:43:00
不好意思 我是要說板主rocfrank
作者: Cervelo1995 (........)   2013-09-26 18:47:00
為什麼一堆人後來要刪文啊, 不幸福嗎?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26 18:58:00
我什麼時候有拿前板主當藉口了 不是說我以"態度"拒絕妳?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19:04:00
這是你在09/25 19:38-19:46說的話除了放一堆錯誤訊息之外,要不要提出一下證據證明你也有參與眾多要求刪文的要求就一直說自己有做,到最後還不是另一個板主出來處理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19:07:00
mylife2001 誰告訴你們 前版主有受理過我們的案件還是前小組長都有受理我們的案件 你要替他背書嗎??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19:11:00
說到受理案件的部分,小組長在判決文底下回應相關問題,日後視照組務板規定提出申訴,即使看板板規有列出板住不受理不在三天內提出的案件,更不用說其他要件,那段很明顯誤導看板使用者了。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19:15:00
你覺得版主 板規制定錯誤違反組規 應寫信給版主不要自己推論小組長看法 我看法就跟你不一樣假如版主不認同你的意見 再上訴組務說話不要一直戴別人帽子 這無助於溝通 我不認同你的看法大可以去組務申請判定 組務判定前我可沒在這邊說版主板規違反站規喔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6 19:21:00
基本上前板主群根本沒有回應,所以是沒有受理無誤。上報組務的結果是規範了板主必須回覆信件,否則要懲處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19:28:00
吾,認為有積案就去組務板推文,處理積案不是政見嗎?板主管CCR板的檢舉,組長管組務板的檢舉,完全沒有誤導!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19:31:00
但是板主不受理的狀況下,使用者只要完成組務板的規定,還是可以提出申訴,而不是像板主在組務板說的,要完成在看板的檢舉程序才能申訴。身為板主都自己搞混了,我提出有誤導使用者的嫌疑不過分吧。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19:37:00
板主是說L和T都沒來寫信提醒,要求駁回讓他們處理吧!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6 19:37:00
看板內部程序先跑,不滿意才上組務,很普通吧?除非小組長說板規與小組規衝突,否則就照規矩走吧。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19:38:00
組長(看起來)也是丟回去請板主處理!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19:38:00
但照板主的做法是他們沒跑完看板申訴程序,但小組已經受理了也要求板主在七十二個小時內處理也就是那個看板列出的程序並不是組務板申訴要件要求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6 19:41:00
是,我同意那不是要件,溝通未果就可以申訴。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19:44:00
板規是說第二次寄信一天後沒反應,就可以直接上訴吧?!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19:44:00
明確在組務判決上要他們限時處理,總比讓板主在板上放話是可做可不做這種錯誤訊息好吧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6 19:47:00
對板主的作法不滿,你確實有申訴的自由。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19:47:00
但是板主也有回應申訴案件的自由。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6 19:48:00
板規算是善意提醒可以再寄信提醒,再沒回應就直接上訴但使用者想要直接上訴,也不是不行。至少我是這樣解讀的。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19:52:00
我是在板主回了這句話「還請該使用者完備與板主溝通程序後再行始權力」,那段有說明程序為5之1跟5之2才覺得有誤導嫌疑,不然幹嘛提出來啊,現在是要說申訴內容,至少程序是小組長在管才是。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19:56:00
很多事情不是單純的二分法,有照板規完備程序與沒照板規完備程序,都有申訴權力,只是板主的過失大小不一樣吧!而且再說了,這些規則不早就行之有年了?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20:01:00
所以那個看板規定是板主的保護機制?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20:02:00
吾想,這問題你該問前板主啊!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20:02:00
不過申訴檢舉完了,至少有確切依據,板主有義務刪文的,至少刪一刪就好TaiKeDa桑,那個前板主怎樣怎樣都不能拿來現在看板新規的藉口吧。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20:22:00
規定是前板主定的,當初前板主為啥這樣定要問前板主呀!不過組長到底哪句有說板主有義務刪文?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20:31:00
不好意思,以下還原整句「板主有義務協助使用者刪除未違規的文章」
作者: TaiKeDa   2013-09-26 20:37:00
吾眼花沒看到,拍謝!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0:58:00
不過你沒看到的事 有義務但是沒時限版主不高興 大可以明年再幫你刪也可以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21:00:00
那到組務板提出申訴就好了啊,判決不是要在七十二個小時內處理?!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6 21:04:00
好奇怪有些之前對前版主大有怨言的人現在卻說版主應盡的義務只要不高興明年再處理也可以耶XDD 不是說最反對板皇的嗎LOL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08:00
版規就這樣啊 我當年對不好的版規 可是一條條根組務爭提醒一下大眾阿 你們會遇到的困擾 前輩之言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6 21:08:00
很明顯組務的意思就是不能放到明年囉LOL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21:09:00
其實也還好我們有申訴耶,不然板主以為可做可不做,現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10:00
組務只有要求盡速 沒有時限喔 明年也可以算盡速完成了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21:10:00
在把這件事情弄清楚,不是很好嗎?!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6 21:10:00
你可以這樣堅持沒關係LOL 事實就是組務判下來之後版主就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21:11:00
兩件申訴判決裡,有限時七十二個小時喔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6 21:11:00
把事情處理好了,可見版主也認為儘快並不是到明年喔lol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11:00
當初組務判下來 到版主卸任 超過3過月不處理喔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21:12:00
就已經刪完了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12:00
所以你們要慶幸有好版主阿 不然以前版主的速度我看過完聖誕節你們還在等喔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21:13:00
組務判決出來,板主不依判決處理,就直接檢舉違反組規,連跟板主溝通都不用。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6 21:13:00
對阿 既然大家都對前版主有這麼多意見,就更應該好好監督新版主 還是難道說Q大您覺得和以前一樣很好 !? (驚)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14:00
檢舉過拉....有人理??? 版主就抗命到等拔掉阿 有問題嗎??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21:16:00
所以已經被拔職了,不是你們想要的了嗎這跟現任版主處理現在板務無關阿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17:00
問一下D版友阿 提前版主的是誰啊??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21:20:00
這串文裡一直有人提前板主阿,我好像也有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22:00
那我排第幾個說?? 去看看整串推文喔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6 21:22:00
提前版主就是希望大家如果對這個版有期許就要好好監督版主,不要讓過去那些事情再次發生,維護好不容易的革命成果阿,不能換版主就鬆懈了不是嗎LOL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30:00
鬆懈啥 版主超過一個禮拜 我來釘他也不遲阿前版主每個檢舉都"等一個禮拜喔"這還是義務喔不然小組長直接不成案退回喔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6 21:34:00
a大申訴的早就超過一個禮拜囉@@ 而且無論如何都不能說義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26 21:34:00
基本上板主太扯還是會被規勸的 (望向檢舉王)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1:36:00
版規沒有修訂或是小組長沒有定期限 版主沒有怠職這是我申訴的經驗 懷疑嗎?? 站長都有這樣的判例了有群組長 半年沒處理案件 沒有罰則喔 沒有警告喔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6 21:43:00
為什麼又跳到小組長了 不是在討論版主嗎~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26 21:44:00
現在的案例是有期限的阿,七十二小時內處理應該是說還好小組長快速處理,給了清楚的判決跟時效所以如果沒有申訴的話,哪知道板主會拖多久?!更不用說,有信件不小心被刪了至少板主沒有被懲處,但小組長也給了處理時限
作者: monologue (我祝福您幸福健康。)   2013-09-26 22:02:00
拿前板主的作為來護航也真有趣,是希望現任也這麼幹?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3-09-26 22:08:00
沒護航阿 我只是說按照規定就這樣 順便說一下D說版主算期許我提群組長可以算是提醒嗎??哪句護航大可以說阿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26 22:22:00
我不懂群組長不受理和一個版的關係在哪裡耶@@而且現在的群組長感覺受理得很快很好啊不是嗎?為什麼反而要不斷強調之前的群組長怎樣怎樣呢 不懂耶~
作者: arrival0125 (正)   2013-09-26 22:44:00
一直提以前 處理眼前要務才是重點
作者: mydreamcome (*緣盡情未了*)   2013-09-27 15:50:00
嗯~~
作者: Cervelo1995 (........)   2013-09-27 19:17:00
可以不要再討論版務了嗎, 我最喜歡的joke2..不是,是CCR版都快變成版務研討版了...
作者: asd2260123 (南部大葉文組夜校肥宅)   2013-09-27 20:31:00
各位姐妹好 我也同意樓上姊妹 我想看的是jok....不對是CCR
作者: xrays   2013-09-27 21:51:00
不行 閒聊就是什麼都聊 討論板務也很好 大家說!喇叭好!!!!!!
作者: Cervelo1995 (........)   2013-09-27 22:00:00
樓上不是好姊妹....
作者: TohmaMiyuki (塔馬美由紀)   2013-09-28 23:07:00
現在應該沒什麼joke可以看了吧,笑話製造機都滾光了幾百年才來爬一次文,結果沒看到半篇好笑的,難過好懷念RRN跟倭寇佛地魔帶給我們的歡樂時光
作者: Cervelo1995 (........)   2013-09-28 23:32:00
之前無政府那段時間真的很歡樂XDD我還有留一篇版皇RRN誤殺好姊妹的簽名檔XDDD
作者: xrays   2013-09-28 23:47:00
本月第一幽默  #1IB11ily (CCRomance)
作者: Cervelo1995 (........)   2013-09-29 00:40:00
樓上沒死也真不容易CCR上軌道之後討論率反而低迷......
作者: dezuphia (泣離)   2013-09-30 14:16:00
很簡單啊,這個軌道只是某些人覺得比較好的而已,但弔詭的是這些人通常沒甚麼正經的CCR經驗可談,所以就這樣囉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30 14:49:00
XDDD 樓上中肯啊
作者: Cervelo1995 (........)   2013-09-30 16:56:00
現在管這個版也滿輕鬆的, 平均一天不到一篇...最累的事情就是解釋版務....我都在懷疑之前靜版的時候人數會不會比現在還多...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30 17:45:00
亂之前也不過一個月十來篇,會慢慢恢復的。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30 18:34:00
最壞的結果就是關板 且 依目前民意氛圍來看 開不了新板的我心中仍然相信 有使用者對本板有需求的 也希望大家多多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30 18:36:00
沒有鄉民來鬧時,一個月哪會只有十來篇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30 18:37:00
提供有用的資訊幫助後人如果不涉及個人隱私和情感價值判斷的文章 以已身經驗提供給大家 不但是助人也助己啊!antibonding:現實就是這樣 今天還有我和Kay731鎮壓著我想換成其他人的話 局面就不一定會那麼和諧 信不信在妳!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30 18:46:00
就算現在大家把自己的舊文刪了差不多,回去看一下,也很少看到一個月十來篇的狀況,都是來鬧板的或是根本從來沒使用過該板,從其他板來湊熱鬧的,造成大家不想分享的問題。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30 18:49:00
antibonding:我已經說過了 會提供相對友善的空間 不來發文與我無差 只是讓後進的人到其他各板流浪 那也是會被攻擊的 如fs板等 不是嗎?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30 18:52:00
不來發文跟你無關 那你幹嘛搶著當板主阿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30 18:55:00
妳對我有成見 我也不想費力氣去改變妳的想法 一切照板規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30 19:07:00
兩位現任版主在板上連署之前的文章就都只有一篇自介文,好奇問一下,那時候是真的分享還是趁機鬧板的?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30 19:09:00
佛曰:不可說 施主:時機一到 妳自會明瞭的箇中緣份起因的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3-09-30 19:09:00
你們之前只用看板的方式就是影響大家對你們的信任程度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3-09-30 19:21:00
請問 可以宣傳 別站 絕對友善的看板嗎?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30 19:36:00
hateOnas:妳可以發文看看啊!就知道可不可以宣傳了
作者: Cervelo1995 (........)   2013-09-30 20:05:00
有打算開放噓文嗎?
作者: revorea (追尋安身之地)   2013-09-30 20:42:00
luee說六個月有效文章138篇,自介15篇/月....把自介扣掉不就沒幾篇,本來使用量就不大。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3-09-30 21:11:00
呃~我又被申訴了 有新case啦 先來去泡澡 晚點回 =_=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