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ker (米蟲)
2024-06-28 18:07:42抱歉
沒時間管板從我成立到現在已經超過12年 也該換人了
請小組長直接解任我的板主身分 交給更有能力也有熱情的人管板
感謝
※ 引述《jasome (烏龍奶)》之銘言:
: 經檢視檢舉人提出證據,置底文有許多檢舉案並未處理。
: 又觀察板主 saker 最近一次公告是三年多前,
: 進入資源回收桶也並未看到板主近期主動刪文紀錄。
: 故請板主 saker 於七日內 (2024.07.03 09:00前),
: 回覆本文說明,置底檢舉區的處理進度以及對看板之後規劃。
: 本文於文章發出後,轉寄給板主 saker 。
: ※ 引述《sopi (?)》之銘言:
: : 檢舉人:sopi
: : 看板板名:Foreign_Inv
: : 被檢舉人:saker
: : 訴求內容:重選板主
: : 板主荒廢板務已久,上次發公告是4年前,上次水桶人是4年前,
: : 置底檢舉一直都有,從沒處理過,去信也不讀,水球也不回.
: : 無心板務建議就重選給有心處理的人管理.
: : ==============================================================================
: : [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 :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 :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 :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 : [註] 檢舉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檢舉者,檢舉案不予受理。
: : [註] 本組僅受理板主之行為檢舉,不受理看板違規檢舉。檢舉需檢附以下文件,檢
: : 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檢舉。
: : 一、[附01]證明文章。
: : 二、[附02]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