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Examination版主alees對goshfju謾罵不處分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22-02-23 17:44:10
請 alees 板主於三日內至組務板簡略說明是否有違反板規情事。
本文轉知 alees 板主。
※ 引述《fatetree (哇丟系既窘)》之銘言:
: 檢舉人: fatetree
: 檢舉對象:alees
: 看板名稱:Examination
: 訴求內容:對goshfju謾罵之不處分之板主給予警告 並給予該名使用者水桶
: 檢舉事由:
: 從推文時間第一段15:41開始
: 到第二段的17:52
: 根據國考版之板規
: 對特定可得知ID者
: http://i.imgur.com/czhEtoK.jpg
: 從他的貼文答案裡可以知道是我噓到X4的
: 所以看似地圖炮其實就是針對我
: 而且他一直隱藏自己針對該科的基礎定義都搞不懂的資訊
: 詳見#1XtJ93Ky (Examination)
: 還一直帶風向說是故意中傷他的瘋子
: 甚至更發言說應該封鎖那些發瘋亂噓文的直接鎖帳號
: (見推文時間15:48)
: 完全沒提到自己本身的錯誤(含公務員兼職跟基本定義不懂)
: 替自己帶風向 實難謂情況輕微而論
:
作者: fatetree (命運之樹)   2022-02-23 23:49:00
http://i.imgur.com/vFli30l.jpg由該文之截圖後來該使用者對本人第一次連續噓文之行為以 "都成年人了還有這種行為 我也搞不懂"帶出 "找情緒有問題的人來耍流氓只會顯得自己的格調有夠低"再次使用耍流氓形容本人之行為所以可得而知第一次耍流氓後面接的不要臉也是指本人退一步而言就算不是針對本人之行為謾罵且本人引用之板規後段亦有規定不得對特定族群進行嘲諷亦是觸犯了版規的規定希望小組判決相關庭上再次審視這次的判決本來是用回文的方式 結果編輯完文章才發現不能回附我第一篇的判決就算他不是犯了A罪可是他也犯了B罪而且由於當初的程序緩慢是我寄信給版主才回復不合格的如今要再檢舉早已過了30天的規定除非這個版還有除斥期間的相關規定可是爬文之後沒發現忽然想到30天的規定是指我對國考版版主的信件來說的吧而不是從該名使用者謾罵開始的吧 那我知道怎麼用了
作者: alees (俠士)   2022-02-26 06:52:00
小組長,該看板使用者是有違反板規之情由,我盡快處理。
作者: fatetree (命運之樹)   2022-03-01 20:24:00
既然版主覺得沒違規那何把公告文刪掉反正也沒兩樣版主的認定下他就是沒違反版規那就不需要那個公告了阿版主在26號說他有違反 最後判決又說沒違反搞得我好亂
作者: alees (俠士)   2022-03-03 19:55:00
二案並陳,#1Y6MDmdt。很難判斷指涉對象是否為當事人
作者: fatetree (命運之樹)   2022-03-03 21:17:00
版規都寫得一清二楚了判決判了就是判了不會更改我只是在做垂死掙扎而已 版主也跟我瞎起鬨了喔 = =組務這邊就是第二案覺得有嫌疑請版主出來解釋版主這樣的回復跟回給我的信件說是云云還不是一樣而且版主的判決還是搞錯拿第三案的來回應第二案的本人就是看了組務對第二案的判決才覺得可以上訴第三案的按照組務的判決顯然跟版主的認知有出入綜觀該版主的判決之反反覆覆甚至與組務矛盾之處可看出該版主對該名使用者執行版規之消極(這說法已經打在本人上訴的第三案裡)只是為了做個總結 才又再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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