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20-03-08 21:51:47依據#1SPjZRS5 (L_LifePlan)
(四) 檢舉相關
1. 本組僅受理板主之行為檢舉,
如板主違反群組規或本組組規、
板主違反本站有關板主權利義務及板務管理之各項規定或有其他不當行為。
檢舉需檢附以下文件:
一、證明文章或相關證據。
二、引用站規、群組規、本組組規或該管板規。
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2. 若板主有具體違反站規、群組規、本組組規之行為,得不經溝通程序進行檢舉。
其他檢舉案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
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檢舉者,檢舉案不予受理。
板主超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檢舉。
板主未回應達72小時即上訴,視為「未與板主溝通」,檢舉案不予受理。
3. 檢舉案相關附件,請於轉錄至組務板後,以大T更改文章標題,格式如下,
[檢舉] L_LifePlan 板主 skyjazz 違反站規
[附01] L_LifePlan 板主 skyjazz 違反站規
[附02] L_LifePlan 板主 skyjazz 違反站規
01為原文或相關證據,之後為溝通文件或引用之規定。
(五) 文件相關
1. 檢附文件需由當事者或板主轉錄至本組做為判決依據(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文件。
2. 若經小組長查閱,有偽造證據者,駁回申訴/檢舉案並處以退文和禁言90日。
相關證據應為文章或信件證據,而非系統紀錄,
故請於三日內將相關證據以轉錄方式轉錄至組務板,逾期不予受理,
若仍欲檢舉請依規定重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