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e-coupon板主conk禁言處分

作者: tearose (茶玫瑰)   2016-12-10 01:36:26
 申訴人:tearose
案件類別: 一般
看板板名:e-coupon
被申訴人:conk
申訴訴求:不服版主引用有爭議的板規行使水桶處分
申訴內容:
以下引述e-coupon板 關於交易的板規,抄錄日期是2016.12.05日,
若2016.12.10有發現板規做過任何修改,
那我主張必須以我水桶當下的板規為討論基準。
當然,希望板規在這短短五天內仍維持原狀,那就不會有異議產生。
4.交易
折價券(券與券)交換也是使用交易分類
銷售者請詳細說明禮券使用規定及取得來源, 建議提供禮券照片.
購買者請自行判斷禮券來源, 並以銀行履約保證之禮券為佳.
發生爭議請私下溝通.
規定如下:
1.轉售行為不得違反商店規定.
2.限有價取得之禮券.
3.電子折價券不得銷售.(如momo/博客來或其他等等....)
4.無法轉讓之電子紅利點數禁止交易.
5.交換完成請更改標題為[已售]
6.一人五天限發文一篇,刪文或刪文重貼亦屬違規。
7.<刪除,與c.10>
8.<刪除,與c.9>
9.郵資(運費)禁止多收
2016/12/04 被版主conk以違反板規4.2 限有價取得之禮券而水桶一個月,
爭議物是信用卡組織JCB採限量登記制的100元折價券,但我本人tearose認
為我持有的這張折價券並非conk主張的是免費取得,有價的相反立場為免
費,因此以下論述皆以有價/免費來表示;2016/12/05雙方站內信溝通無效
,我堅持板規要補述完整否則即為失職,conk則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指控
我詐欺,各說各話的僵局下,當天就告知會前來組務板申訴,即未再收到
回信,根據組務版的規定是三天以上未收到版主的回信,至今也已經符合
組務板規的要求,因此前來發文,張貼完申訴文之後會依序轉錄組務版規
要求的各項證據。
板規4.2非常簡陋,並無附上任何文字解釋何謂有價、何謂免費,存在著
版主與看板使用者各自表述的情況並不令人意外,那看板使用者tearose
我本人認為的免費取得是指簡單申請一個email信箱或是帳號,廠商就會
把折價券寄到信箱供用戶使用,但是我持有的JCB油券的取得方式並非如
此,首先信用卡持卡人必須提供身分證件、在職證明、各項動產不動產
存款證明才有機會通過發卡銀行的審核而取得信用卡,這跟申請email的
困難度堪稱天差地遠;再來,參與JCB每個月月初的油券登記必須使用有
效卡,各發卡銀行要求的方式不同,有的要求每年要刷滿一定的筆數或
金額,也有銀行是採取固定年費制度,這種情況在JCB晶緻卡別特別常見
也就是能參與JCB油券登錄的限定卡種;那麼在持卡人必須繳錢維持有效
卡狀態,才能取得參與登錄每月限額的油券,信用卡組織亦無保證繳了
年費必定能取得折價券,這種情況下我認為就已經屬於有價取得,畢竟
我付了年費才堪勘取得入場券,至於油券本身更是繳錢也不一定能拿到
後續還要支付時間成本,這是一種機會成本,當我選擇花十分鐘去搶油
券,那麼也就代表我放棄我那十分鐘的時薪,去交換一張不見得能搶到
的油券,而,任何人的時薪應該都是以錢來做為計算單位,拿這個來交
換油券,這樣怎麼能說JCB油券是免費取得呢?
本人認為有價與免費的判定不該如此粗糙,很多網購廠商設有取得門檻,
舉例來說像是網路書局博客來與金石堂,都有會員階梯式門檻設計,憑每
個月消費的金額來決定要晉升到哪個等級,當然,等級決定能取得折價券
的金額與抵用限制,日前在e-coupon版發生過這樣的交易糾紛,徵求無門
檻抵用券,卻拿到有低消限制的序號,證明同一廠商確實有多種不同使用
門檻的折價券,取得方式可以分為有價或免費。但因為不屬於我本人此次
的申訴,因此就不詳述,若小組長認為有需要補充,請再通知我。
總之,粗魯的把部分特定折價券判定為通通免費取得的舉動非常欠缺周全
的思慮,畢竟,若無達到廠商要求的消費門檻,次年度是不可能取得那些
無門檻抵用券的,再次證明那些折價券並不是從天上掉下來、免費取得,
狀況描述應該是使用者支付一整年的購物費用,才能在生日當月獲得那些
因為不願意花時間去查證與區分,為求便宜行事就直接打成是免費取得的
抵用券。
當然,conk版主可以主張板規其實是指直接付款取得的禮券,像JCB油券、
博客來、金石堂用戶生日禮券屬於間接取得,但是一樣因為板規過於簡陋
而沒有針對這方面做出相關規範與解釋,因此直接或間接的辯駁說詞並不
適用此次水桶糾紛。若出現誤用情形請小組長予以駁回。
另外我發現這份簡陋的板規相當值得探討,像是4-3.電子折價券不得銷售
這一條也適用於我的水桶處分,一樣為求便宜行事而沒有針對電子折價券
做出適當的定義,那我主張是不需要印成實體紙本就能使用的折價券就叫
做電子折價券,我持有的這張JCB油券確實可以選擇出示圖檔上的序號就
能使用,而我也並非以紙本郵寄的方式出售此折價券,那麼我的水桶處分
內怎麼會漏了這條4-3呢?
該板規全文是3.電子折價券不得銷售.(如momo/博客來或其他等等....),
對於正式公告實施,要讓每位看板使用者遵守的板規出現這種擺明了可以
任由版主conk自由補充或刪減的空間,這讓我本人感到相當不以為然,進
版標題上要求先看完板規再發文,但是在存在有這種…的情況下,請問,
我看完之後該如何判定哪些是可以賣的,哪些不行?
對於我在站內信中提出板規標示不清的問題,conk說他每個月都在水桶人
e-coupon版已有水桶公告文供我參考,而且他也親赴信用卡版說明過,因
此指責我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對於conk這個回應讓我感到相當錯愕,進版
標題上是寫明先閱讀板規再發文,並不是先把所有水桶公告看完再發文,
而且,簡陋的板規裡面也沒有哪一行是要求我去翻閱公告文;到信用卡版
去關注c-coupon版版主的發言這種要求也堪稱奇觀,版主離開了管轄的版
以外,在其他版不就是一般使用者嗎?我自認我不是變態追蹤狂,請恕我
無法跨版追蹤某一ID的推發文紀錄,而且放著板規不修,反而提出一些近
乎無理取鬧的苛求,再來指責幾乎傻眼的使用者應注意而未注意,請問小
組長認為這樣合理嗎?
對了,我撰文至今,發現我申訴的版英文版名是e-coupon,中文不就是電
子折價券的意思嗎?電子折價券版居然不准販售電子折價券?這種有違常
理的規定不是應該擺在進版標題上來提醒所有的看板使用者嗎?
像是以下格式。
[e-coupon] 禁止銷售電子折價券。
[e-coupon] 電子折價券不得銷售。
[e-coupon] 販售電子折價券者一律處以一個月水桶。
現在我想我知道為什麼conk會在站內信中說他每個月都在水桶人,我想,
正常人踏進一個交易性質的版,舉例來說看到JCB油券有人在徵求,那就
代表這項物品並不屬於違禁品,有需求就有供給,既然能徵求,誰會想
得到居然不能販售?難怪一直有人被水桶,不合常理的情況下要踩進陷阱
裡太容易了,不斷有人被水桶,卻讓板規繼續維持如此簡陋的狀態,不多
加以標示,嗯。而且,這樣的情況會讓我質疑版主有圖利特定使用族群的
情形,使用折價券的族群可以分成供給者與需求者,這兩種性質不會同時
重疊,conk這樣只准徵求卻不能販售的板規讓需求者能發文表達自己願意
支付的價位,但是需求者卻沒有機會表示願意出售的價格,我認為身為版
主原本應該要保持超然中立的立場,不應該偏向某個特定族群,若有,那
就是一種不公平。或許可以說那就私下站內信議價啊,但是憑什麼需求者
能公開表示意見,供給者卻只能屈就於站內信呢?
再來,提到站內信,conk在e-coupon版上尚未有任何人出面指控我收了錢
卻沒有依約提供折價券的情況下,於站內信中指責我詐欺,因為我沒有說
明JCB油券的自然限制,嗯,我想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請問conk是
如何得知我沒有在站內信中詳細解說使用方式與限制呢?更何況那份簡陋
的板規裡面也有寫到私下溝通的敘述,我詳細的解說只需要保留給有意願
跟我交易的人,對方對我提出的服務感到滿意再行付款交易即可,請問這
點是怎麼成立詐欺呢?還是conk可以提出我的私人站內信往來作為我確實
沒有仔細解說而惡意存有詐欺意圖的證據?這種針對我個人無的放矢污辱
,請恕我無法輕輕放下,這邊要請小組長定奪。
至於讓conk感到不快的失職說,我已經在上面的篇幅詳細解釋,這樣的板
規確實有問題,而且我也希望小組長可以回頭檢視e-coupon版的開版宗旨
理論上是雙向交流,但目前看起來並非如此,因為想販售的使用者被水桶
刪文了,剩下徵求者與版主一起營造完全不公平的交易市場,逼迫供給者
提供需求者合意的售價。確實可以說那就不要賣啊,但是折價券大多數有
使用期限限制,組務版上也有急於出售而誤踩分身條款的案例,對於供給
者來說,那種明明就是有價取得的折價券,在這種情況下,供給者只能被
迫在放到過期與賤價出售中選一個。
同時,這也讓徵求者暴露在不安全的環境下,就像我前文所述,那位在
e-coupon版遇到交易糾紛的看板使用者,他本來應該要有判斷機會的。
據我所知,有交易流動的還有macshop版、buytogether合購版,這兩個版
是禁止自刪文章的,macshop版規定買賣雙方的文章都必須留在板面上,
用意為何還請有興趣的人去信該版版主討教。
關於錯誤,我的站內信中關於JCB的使用限制上有沒詳細說明的地方,
文中提到使用現金交易的部分,我本來應該要為此解釋或道歉,但後來
我想想,既然都可以指控我詐欺了,那應該是不可能會要跟我交易,
那我也沒必要白費力氣,能免費取得的東西沒想像中的多,說明服務也
是有價的。只是,如果錯誤是出現在公開版面的板規上,那就是另外一
回事了。
e-coupon板規的最後一段仔細看不該有錯字的地方竟然出現錯字,而且
還是救濟權益的組務板板名被打錯,以下附上原始的板規文字,這樣子
根本無法經由搜尋找到組務板,必須由其他途徑找到組務板。
申訴管道
本看板所屬群組為生活娛樂館之人生規劃局小組。
 請與水桶起五天內與板主溝通,若不服板主之判決。
 請至Life_Plan版提出申訴。
 請務必依申訴流程提出申訴,以避免相關申訴遭駁回。
關於站內信,我這邊會附上由我寄出的站內信,受限於隱私權,請小組
長要求conk提供他的大作,我這邊不能隨便侵害他的權利。
以上文字由我本人tearose所述,我認為conk用來水桶我的4-2條板規並
不足以讓我遭到為期一個月的水桶懲罰,衍伸出來的4-3條板規爭議、
還有conk提出的應注意與未注意、毫無證據就指控我詐欺的部分,希望
能請小組長定奪。
以下注意事項不知可否刪除,組務板規裡面沒有相關敘述,
基於對組務版的尊重,我選擇保留以下的發文提醒,若需要刪除請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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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溝通紀錄若為信件,請將信件按「ctrl+x」轉錄到組務板;
若為水球,請將信箱裡的熱訊備份轉錄到組務板;
判決公告可按「ctrl+x」轉錄到本板,或「F」轉寄自己信箱後再轉錄。
以上所提申訴證據皆不可複製貼上,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註]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除不予受理申訴外
,處禁言7日。
  
[註]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檢附要件缺少者,將
  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證01]一、被處分文章備份。
  [證02]二、板主公告。
  [證03]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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