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希望我認罪,我認了就將刑期縮短2/3變10天(相關證據信件1)

作者: amigo123 (簡單就是一種幸福)   2015-03-04 20:48:53
※ [本文轉錄自 amigo123 信箱]
作者: conk (conk)
標題: Re: 誤判
時間: Sat Feb 28 20:25:23 2015
您好,
我後來有看到你第二次文章有修改。
證明你會修文,而非不會修改文章。
再者板規4.6也規定,刪除也算一篇。
只是當天再度發表類似,我認為用C.9置底文會比較好點。
若您OK,我就縮短你十天。
再麻煩回覆
謝謝
※ 引述《amigo123 (簡單就是一種幸福)》之銘言:
: 板主你好
: 剛剛收到系統的一封信,說我違反板規C9 自動文章置底
: 我想那應該是個誤判.因為我沒有刪文自動文章置底
: 第一封我因為發錯了所以砍文,文章內容有誤
: (聽說砍掉文章板主一樣可以看到我相信你可以看到我內容哪裡錯了)
: 因為錯誤的內文和不知道怎麼修改所以砍掉文章
: 如果我要自動文章置底我會馬上再發一篇但是我沒有
: 那篇發文後不久砍了純粹是因為不知道如何修正
: 後來我再發出正確的文章,發出後也沒有手動置底
: 事實上我如果真的想要賣出,底下有人賣的比我便宜
: 我會修改和她一樣的P幣或是少於她但是我沒有
她??
: 因此我從心態上完全就沒有急著想賣出自動置底文章
: 在行為舉止上也沒有,我砍掉錯誤文章後也是隔一段時間
: 處理了一些私事後再發的,如果我想要密集曝光引人注意
: 我根本不會這樣,所以這是一個誤解的判斷
: 請板主解禁 謝謝 amigo123
作者: amigo123 (簡單就是一種幸福)   2015-03-04 21:01:00
一開始板主來信說她認為我觸犯c.9,如果認同她就縮短十天但是本人自認沒有觸法所以不肯為了減輕刑期就吃下誤判刑期長短來說都是一樣,因為我沒有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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