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為什麼被禁水桶?

作者: andreli (小狗跟正妹是我的死穴)   2013-11-06 23:24:44
※ [本文轉錄自 andreli 信箱]
作者: conk (conk)
標題: Re: 為什麼被禁水桶?
時間: Wed Nov 6 22:50:06 2013
您好,
你若要申訴,就去申訴。
我就不再回覆了。
謝謝
※ 引述《andreli (小狗跟正妹是我的死穴)》之銘言:
: 您好, 因為文字的關係我怕表達的不好, 所以再跟您溝通一次,
: 如果您不接受, 我也只能上ptt法院申訴了。
: 1. 新增的版規並沒有一併放在既有版規裡面, 自行獨立一篇, 這樣是否正確?
: 2. 我所謂的特別標註的意思是, 既然原有的版規已經規定要可以讓買方退貨,
: 為什麼還需要特別標註說依照各商店退貨規定?
: 這就是我說"去應徵工作你還需要特別強調說你沒做過犯法的事嗎?"的意思
: (意思就是法律本來就已經不能殺人了, 你去應徵的時候會特別說我沒犯法嗎)
: 這個版規相當不合理, 因為我也沒說不能退貨, 為什麼要被浸水桶?
: 3. 您舉的應徵工作例子在我這個case不適當, 首先, 我已經關心的版規,
: 版規裡面最新的就是我第一次寄信給您的那份裡面有, 裡面並沒有提到代訂
: 需要特別註明可以退貨, 而是額外多開一篇, 不是每個人都會特別注意到差別,
: 這樣難道不是陷人入罪嗎?
: 如果您覺得這樣可以的話, 我不介意提供您兩份條款, 請您告訴我差別。
: 您才可能體會出來這樣是不合理的。
: 4. 我相信有人真的是會手動置底, 但是我的case並不是手動置底,
: 我也告訴您原因我為什麼會刪除再po了, 是因為po錯內容砍掉, 這樣被水桶合理嗎?
: 如果您跟我講之前也有這樣的例子, 請把例子跟我講, 我一併幫忙申訴。
: 5. 另外, 我有看版規才發表的, 請不要以為每個人都是沒看版規就發表文章的。
: 請參照第一點, 直到現在2013/11/06 10:20pm您還是沒有將版規加到既有版規內。
: ※ 引述《conk (conk)》之銘言:
: : 您好,
: : 在進板的畫面,我已經將新修訂增板規寫入進板面。
: : 難道你應徵工作,不會去關心公司在做什麼??
: : 難道裡面是做違法,你也要進去嗎??
: : 至於退/換貨文字,是避免有人不讓人退/換貨,故才強制標示必須依網站規定。
: : 且代訂文一人七天內限發一篇(板規如下)。
: : 若依你說法,刪除之後再po一次,若每個人都這樣。
: : 那幹麼要這條板規,且對之前被水桶的鄉民公平嗎?
: : 另外,你說謂的特別標註是指什麼??這我不懂。
: : 文章前面的驚嘆號是執行完的標註,沒有針對任何人。
: : 最後折價券板沒有不歡迎你。
: : 而是在發表前請看板規,再發表。
: : 謝謝
: : 3.代訂
: : 代訂風險高, 自行消費最好!!
: : 本板不鼓勵代訂, 發生爭議請私下溝通.
: : <<不得因溝通糾紛, 發佈洩露個人隱私相關文>>
: : 規定如下:
: : 1.不得收取任何現金報酬
: : 2.非電子折價券請勿發文代訂
: : 3.交換完成請更改標題為[已訂]
: : 4.一人七天限發文一篇
: : 違者水桶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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