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教師版主yukiss判決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9-11-08 20:21:48
7.組務不受理各板判決超過七日之申訴案。
*自公告時間點起算
未看組規申訴,180天
※ 引述《ltjboy (來看看)》之銘言:
: 申訴人: ltjboy
: 被申訴人:yukiss
: 看板板名:教師版
: 判決內容: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541047982.A.D16.html
: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AID) 或精華區路徑。
: 申訴訴求:恢復PO文權利
: 申訴理由:沒有提及仲介內容,單純分享文,也要水桶, 不合理
: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 因為水桶沒有轉錄權利,無法輚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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