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lawyer板主VVax刪文處分未公告

作者: showeig (莊承倫)   2019-05-19 15:54:04
申訴人:showeig
被申訴人:VVax
看板板名:lawyer
判決內容: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557571111.A.32F.html
申訴訴求:
lawyer板主刪文處分未遵循小組、站規程序,公告並且檢附理由,
俾使相關受處分人無從申訴、查詢。
申訴理由:
lawyer板主VVax已依規定就使用者v3su不當公布他人信件為刪文處分,
惟板主就此等板務處置及傳達,僅於小組判決推文告知: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557571111.A.32F.html
未能以公告為之,俾使違規方以及其他使用者知所警惕,
並且無法供違規使用者查詢,對其權益有所損害。
且推文內容所述有錯字:推 VVax: 已刪除被檢舉波文
亦可推知板主VVax本人對於遵從小組教示,展現輕率、疏忽之態度。
固然小組長於後來文章表示,公告方式不以發文為限。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557753975.A.911.html
推 jobli: 十、為明申訴責任,本小組內版主對使用者之處份(水桶、警告 05/16 09:34
推 jobli: 、刪文、劣退等)均應公告,然"公告方式不以發文為限",蓋如 05/16 09:34
推 jobli: 劣退註記,置底推文等方式均可。以利使用者申訴時可供查詢
然而,組規所舉的例子在在顯示,即使是使用推文方式公告,
仍然必須在原來看板裡面表示,
否則在原來看板被刪文,卻在小組推文說明刪文處分,
當事人根本無從知悉刪文之原因以及觸犯何種規定。
且依據站規,該處分須附理由,
版主僅草草交代刪文,卻未說明何以刪文以及違犯何項規定,
並且公開其心證之理由,實有違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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