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申訴附件14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9-14 23:21:17
※ [本文轉錄自 a9301040 信箱]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標題: Re: 退文已消
時間: Wed Sep 13 22:25:58 2017
※ 引述《a9301040 (加油)》之銘言:
: 大板主:
: 一、你水桶理由不明確,到底是違反二、(一)4
: 禁止發表明顯人身攻擊?
: 或是未經允許於文章內公布他人足以辨識之個人資料?
: 二、另外跟大板主溝通依據的規定是?
: 註:下附大板主公告內容:
: 裡頭將人肉搜索他人ip結果張貼
: 本版不鼓勵這種行為
: 過渡期已過 依新版規處置
: 依二、(一)4
: 在此更改處分為三十日水桶
一.關於這封信
至少語氣有和緩
但還是不夠具體
在此先行溝通幾個點
1.Ptt不是公家機關
版主一職也是無償
依法行政甚至民粹那套不適用
人與人間的基本禮儀跟修養家教還比較有用
2.版規不是法律
今天假設戴安全帽不違法
而某規定(可能是某團體或某組織)硬性規定戴安全帽
也不能逕自認定這規定有問題
雖然說戴安全帽不一定沒事
遇到卡車還是會失去保護作用
但起碼就是有降低風險的作用
又好比頭手伸出車外難道一定就會出車禍
藥品跟小朋友拿到難道就會百分百吞下去??
敝版政策雖說是開放言論
但對於個人權益隱私保護卻是更加主動嚴密
引起他人不快的言論或是人肉搜索的行為
或許有違法,或許沒有
但好比戴安全帽一樣
法律不罰了 不代表版規也是如此
如果這裡看懂了
相信接下來的程序會更加順利
3.目的訴求與原因請好好說明清楚
如果想減輕處分或解除處分
好好說清楚自己的理由
並且詳敘自己的訴求
大家一目了然 處理速度也會比較快
只是想單純指責適用法規錯誤達口舌之快
那目前為止訴求應該已經達到
如果想靜靜被桶也行
沒人強迫你一定要跟誰溝通
二.另一封信一併回覆
關於提供刪除文章部分
請參考下列文章
【板主:disFabulous/Ma..】帳號部 問題回報處/務必先看置底/ 系列《ID_Problem》
[←]離開 [→]閱讀 [Ctrl-P]發表文章 [d]刪除 [z]精華區 [i]看板資訊/設定 [h]說明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3
1 s 1 9/10 Reewalker □ [退文] 取消退文
推 disFabulous: 表單填寫不完整,恕不受理123.0.213.211 09/10 16:36
這就是Ptt生態
世界無法圍繞你我或是特定一個人轉
站方都如此了有啥好說
文章當然會給你
該詳細說明的請具體說清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