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附件] Gov_owned 板主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6-03-31 22:40:36
#1I1vxxS1 (About_Life)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3 修訂版 v2.0
二、新增/刪除板主
<新增板主>
1.若該板已有板主,需現任板主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板主同意。
2.若該板無板主,可由小組長辦理遴選作業,或至LifeNewboard板提出連署。
1>連署時間發起後滿三天方得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四天。(連署期滿)
3>連署理由請確實填寫,過於簡略者小組長得判定為無效連署。
4>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3.新增之板主須符合登入300且發表200之限制。
4.新任板主上任後所管理看板不得超過3板(不計班板、組務板)。
#1F-lJSoF (L_LifeJob) [公告] Life_Job 組務板板規 2012
四、其它事項
(1) 連署(包含新增看板、板主及相關罷免等)審核標準:
無論贊成方或反對方,請確實填寫連署理由,
僅填寫「支持」、「贊成」、「幫推」……等語意不明或無關連署宗旨者,
視為無效票。
經審核:支持票共 70 票,廢票 4 票,有效支持票為 66 票。
反對票共 2 票,廢票 0 票,有效反對票為 2 票。
審核通過~恭喜上任!
詳細審核過程列於<附件一>。
<附件一>
※ 引述《Drbigbird (大鳥博士)》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Drbigbird 信箱]
: 連署結束時間: (1459691140)04/03/2016 21:45:40 S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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