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ech_Job 看板已暫時停止發表意見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5-07-22 21:48:50
請板主 staff23 三天內至組務板說明。
※ 引述《SuperModel (「超萌的」)》之銘言:
: 申訴人:supermodel
: 被申訴人:staff23 (筆名蘇溫永(星星送行者))
: 看板板名:Tech_Job
: 判決內容:
: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AID) 或精華區路徑。
: 文章代碼(AID): #1LgSsABD (Tech_Job) [ptt.cc] [公告] 違規懲處
: 開始時間: 07/18/2015 11:34:38 (期限 14 天,此為執行時間,非原始犯規時間)
: 原因: 板規9.b
: 其它資訊請洽該看板板規與公告。
: 申訴訴求:
: 活動訊息轉貼,非板規九所述之徵才文範疇。
: 若此判例成立,若有大型活動揭露訊息,皆會造成困擾,
: 衍生其他問題,因此請求再議。
: 板規九附於下列:
: 九、 徵才文務必附上徵才公司名稱及薪資範圍。
: a. 初犯者刪文+水桶兩週反省,累犯依版規罰則水桶一個月累計。
: b. 薪資範圍需有明確數值,不限制範圍,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 薪資未明確列出數值範圍者(ex:比照XXX標準)視同違規。
: c. 同公司類似性質工作請發於同一篇 (使用shift+e修改文章)。
: 相同文章勿手動置底,可重複PO文的期限請參考板規四。
: d. 獵人頭公司徵才需加附該職缺網址。
: e. 公司徵才文,聯絡信箱/電話必須為該公司信箱/電話。
: 若無公司信箱/電話,請留與留給人力銀行相同的聯絡信箱/電話。
: ex:若是京元電子就要留Superman@kyec.com.tw的信箱。
: 申訴理由:
: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 原始發表文章標題:
: [情報] AppleCare-正職客服工作說明會(7月18日)
: 原活動訊息刊登之URL:
: http://www.104.com.tw/job/?jobno=4i7sw&jobsource=vip
: AppleCare主辦/Manpower協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