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申請] 共用帳號查詢hometeach

作者: keyno1 (橘色天空)   2015-06-22 00:09:30
組務版版主 及 kddkdd版主您好
totororo83是我先生!我們家只有一台PC
我們前後在hometeach 發文徵求
絕非同人持有多重帳號
第一次我(keyno1)發文違規,
後來請我先生(totororo83)又再發一次文,
雖然有修改了內容,但還是不小心違規了
但本人與先生絕非惡意,是真的當下很著急
想趕快找到孩子的陪讀老師,
造成kddkdd版主困擾很抱歉。
請問是否可退回 疑似同人持有多重帳號 的罰則?
keyno1
※ 引述《KDDKDD (KDD)》之銘言:
: 看板板名:hometeach
: 申請人:kddkdd
: 申請事項:keyno1、totororo83是否同人持有
: 申請理由:
: 1. 查keyno1在6月21日發佈違規文章(hometeach精華區z-13-2-6-29),判決公告請見
:   #1LXfXMyQ (HomeTeach)
: 2. 查totororo83在6月21日發佈違規文章(hometeach精華區z-13-2-6-31),判決公告
:   請見#1LXhTlL2 (HomeTeach)
: 3. 調閱資料如下表
:   【 查詢網友 】
: 4. 引用板規如下:
: 違規者經公告禁言、退文後,若使用分身再違反板規或站規,則文章一律退
: 文,依所有帳號罰則加總後加倍處罰或禁言十年。
: 5. 綜上,請小組長協助幫忙。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5-06-22 00:11:00
請板主三日內說明是否仍要移送調查。
作者: KDDKDD (KDD)   2015-06-22 03:12:00
感謝小組長 應該不用了!!另借此文回答原PO 您的案件並不適合發在家教板建議轉發打工板或幼教 原罰則因為公平起見 仍然得執行這部份請見諒 分身部份不予追究回覆部份已轉寄給原PO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5-06-22 10:56:00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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