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1] MRT 版主 coon182 不實信息 (版主推文證據)

作者: ckTHU (XD)   2025-04-24 18:34:46
※ [本文轉錄自 ckTHU 信箱]
作者: ckTHU (XD) 看板: MRT
標題: [討論] 有關 yulun0909 版友所提之相關意見
時間: Thu Apr 17 20:42:51 2025
yulun0909 版友因回覆公告遭刪除的文章(沒見版規限制不能回覆公告,還是看漏?
雖然跟本人觀點略有不同,但其論點值得省思

依版規 第 四 條 推噓文相關 第三款 未經查證,散播不實謠言者,以造謠論
認同要嚴抓,但本版的有趣案例
(AID): #1cwZJP-Q (MRT)
[討論] 捷運西門站電力異常
推 coon182: 可是我記得政府自己有講北部確實缺電耶?09/18 17:22
噓 a128a128: 笑死,不要貼新聞自打臉好嗎,啊就是缺電09/18 17:54
→ a128a128: 還是你要說供電不足不等於缺電?不要笑死人09/18 17:54
→ a128a128: 憨鳥為了護航民進黨政府不遺餘力09/18 17:55
一個西門站電力異常洗成缺電,甚至在沒證據的情況下指控他人為憨鳥
就不見如此積極執法 XD
: 先聲明我本人不認識當事人,剛好逛MRT板看到這個標題很有趣,所以稍作深究。針對pf7
: 75推文遭以造謠論處分一事,個人查閱板規並參酌法律「造謠」用語後,提出以下觀察供
: 板友參考:
: 一、關於造謠之認定標準
: 依據捷運板板規第三條第六款、第四條第三款,未經查證散播不實資訊得以造謠論,並依
: 第九款予以水桶一月及記點兩次處分。
: 然從中華民國刑法第153條、第309條對「謠言」之界定,造謠通常須具備「主觀上知悉虛
: 偽、仍故意散布」之要素,而非單純的事實誤認或記憶偏差。
: pf775推文以「平常一堆遊民精障在裡面睡覺佔位」陳述,其「平常」一詞並無明確指向
: 現今時態,語意上可解釋為過去長期觀察所得印象。若為基於個人記憶之錯誤認知,而非
: 明知虛偽仍故意誤導他人,依法理及板規,均應與惡意造謠有所區別。
: 二、關於比例原則之適用
: 根據板規第一條第三款,板主於裁定時應參照比例原則辦理。若因單純認知錯誤即以最嚴
: 格標準論處,不僅無視行為人主觀心證,亦可能違反比例原則,使處分顯失公平。
: 若pf775當時未於板主提醒後提出證明,尚可討論是否屬於違規行為,但是否須直接適用
: 最重水桶一月與記點兩次之處分,仍有裁量酌情空間。按一般行政法原則,輕微違規宜優
: 先採取警告、說明、限期更正等較輕微措施,以符合適當性與必要性要求。
: 三、關於板規適用程序
: 根據板規第十條及第十一條,違規處分應明示違反條款、處分內容,並保留受罰者申復與
: 異議機會。從公告內容看,本案以「未提出證明」即直接認定造謠,未細究推文語意解釋
: 空間,程序上恐有簡化認定之虞。
: 四、綜合小結
: (一) 「平常」一詞語意模糊,不宜逕以現時態誤導論定。
: (二)認知錯誤不等於惡意造謠,應區別處理。
: (三)適用最嚴厲罰則應符合比例原則,並考量情節輕重。
: (四)板主裁量固然有一定空間,但仍應基於板規、比例原則與程序正義進行判斷。
: (五)當事人語彙使用之適切性有待討論,我個人不喜歡這種對遊民歧視的言論,但是
: 即便是違規者亦應以罪刑法定之明確性辦理之。
: 謹提出以上觀點,供各位板友及板主參考。若有理解錯誤之處,也歡迎指正與補充。感謝
: 各位,以下附上原行政裁決:
: ※ 引述《naruto1010 (鳴人)》之銘言:
: : 午安
: : ●41558 23 4/05 hoyunxian □ [情報] 西門智慧圖書館閉館改造商店街
: : ┌─────────────────────────────────────┐
: : │ 文章代碼(AID): #1dyEuVRe (MRT) [ptt.cc] [情報] 西門智慧圖書館閉館改造商?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743842847.A.6E8.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
: : └─────────────────────────────────────┘
: : 下方噓文
: : 噓 pf775: 平常一堆遊民精障在裡面睡覺佔位 04/05 17:01
: : 經查「西門地下街」範圍並未有上述情事,且多年實際觀察確實未有該等狀況,
: : 經coon182板主通知後,仍未依時效內提出相關佐證,
: : 違反板規第四條第三款以造謠論,
: : 並依第四條罰則 pf775水桶一個月並記點2次
: : ●41563 s 4/06 LoveFood □ [分享] 淡海輕軌 漁人碼頭站 / 竿蓁林站
: : ┌─────────────────────────────────────┐
: : │ 文章代碼(AID): #1dyM3p5Z (MRT) [ptt.cc] [分享] 淡海輕軌 漁人碼頭站 / 竿? │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743872243.A.163.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12 Ptt幣 │
: : │ │
: : └─────────────────────────────────────┘
: : 文章內有目前尚未實施之未來建設,
: : 同樣經coon182板主通知仍未依時效內修改內容,
: : 違反板規第三條第六款以造謠論,
: : 並依照第九款罰則,原文退回,LoveFood水桶一個月與記點2次
: : MRT板 板工 naruto1010
: : 2025.04.07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24-04-17 20:45:00
有問題請上組務反應喔^^
作者: ckTHU (XD)   2024-04-17 20:46:00
其論點不能討論嗎?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24-04-17 20:46:00
要討論什麼?你只是想公審我而已吧XDD
作者: ckTHU (XD)   2024-04-17 20:48:00
執法標準不是可受公評之事嗎?
作者: HotoCocoa (保登心愛)   2024-04-17 20:49:00
捷運點在哪?
作者: rz759 (rz)   2024-04-17 22:24:00
我以為這裡是捷運板
作者: yulun0909 (larrie)   2024-04-17 22:52:00
感謝板主說明,但是法的明確性不適用於本板嗎?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24-04-17 23:00:00
如果每個板都講法律那板規可以廢了:P
作者: timmyhsu2 (提米)   2024-04-17 23:47:00
原來不能回覆公告 學會了
作者: w320313 (希巴誰機)   2024-04-18 01:19:00
真的要燒 #1d_aXfZO (MRT)這裡面有吵架引戰的好像都能違規
作者: YellowWolf (YW)   2024-04-18 02:11:00
嗯…..這部分也許在組務討論會更好
作者: yulun0909 (larrie)   2024-04-18 10:01:00
所以板規屬於參考用的,執法者可以無限上綱嗎?板規沒有寫到的規範「不能回覆公告」也算是板規的一部分嗎?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24-04-18 10:05:00
不能回公告是站方喔^^
作者: HotoCocoa (保登心愛)   2024-04-18 10:07:00
就來亂的,不知道是誰的分身那麼有正義你出來選板主啊,__能
作者: hunng5 (阿豪)   2024-04-18 10:33:00
版主可以查一下分身看看看看是哪個被捅的不爽開分身來申訴
作者: w320313 (希巴誰機)   2024-04-18 10:44:00
不能回公告是全站公約吧 這不是應該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嗎
作者: Metro123Star (MtSt)   2024-04-18 10:45:00
站方有不能回覆公告的規定?
作者: Howard61313 (好餓)   2024-04-18 11:53:00
13樓請問你的結論是哪裡生出來的?
作者: K01PTT   2024-04-18 12:00:00
櫻櫻美代子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24-04-18 12:01:00
樓上老人
作者: naruto1010 (鳴人)   2024-04-18 13:07:00
關於處分部分站規第8條有相關規範,PTTLaw精華區也有相關的權責規範,如有疑義可逕向相關看板。
作者: pcfox (京極元狐)   2024-04-18 14:27:00
感覺很菜的樣子
作者: a128a128 (終於要結束了... 好累)   2024-04-18 19:53:00
可憐,沒人要幫你說話
作者: lytocean (海洋男孩)   2024-04-18 20:50:00
推樓上,這ID不意外
作者: coffeemilk (雷克)   2024-04-18 23:02:00
跟他說話是浪費時間,任何話題都要扯什麼不平衡,然後話題越繞越遠根本失焦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24-04-19 11:23:00
建議去組務板討論+1,原因:申訴板主未處理檢舉案至於相關格式、如何發文,組務板上有相關文章可參考另外,部分組務板有規定申訴時效,要特別留意
作者: all6058 (Alex)   2024-04-19 20:05:00
組務板擺好看的 根本沒人會去 你各位是在怕什麼?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24-04-20 16:36:00
照樓上這樣講,那PTT板務部轄下所有看板都可以直接廢了,反正沒人會去,但也沒有人說他怕什麼事啊
作者: zxcc79   2024-04-20 22:54:00
根據喜歡進廚房又怕熱,被燙傷又靠北不申訴表示不願意浪費時間在無意義的事情上,卻不知道迴力鏢回力再回力打到自己舉動就是無意義中的無意義,被處理PF還有人會幫忙說話,也表示還有很新的PTT使用者啦
作者: ckTHU (XD)   2024-04-21 16:29:00
原意是希望聚焦在執法標準,沒想到還帶來相關支線有所啟發其實這個管版文化對應 Railway 本身就是最佳教材" target="_blank" rel="noreferrer noopener nofollow">
竊以為論壇就是每人發表意見都該被捍衛,但 coffeemilk 版友很久前陸續說不想討論/回應怎麼時常還是來嚷嚷浪費時間勒?另外不平衡數據就擺在那,也不見來反駁,是怕人說嗎?另外 a128a128 不就內文事主嗎?有關不能回公告的部分,經版友啟發會開啟申訴,當然有規範明確的條文可以指正出來,當然也可能是本人看漏了站規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24-04-21 18:07:00
既然希望聚焦在執法標準,那麼建議不要浪費時間在支線上,他人的言論如何雙標如何有問題也與你這次想表達的訴求無關吧,至於板主管板部分,建議參閱各看板的板務討論相關規定
作者: coffeemilk (雷克)   2024-04-23 04:26:00
好像有人搞不清楚我在附和28樓29樓,還以為我要跟他對話喔?還是某人覺得自己發的文,底下都只能跟你回覆,好可憐
作者: ckTHU (XD)   2024-04-23 12:30:00
當然可解釋在本人發文或推文後嚷嚷都不是回應,當然尊重。不如直接學小朋友喊「就不跟你說話囉 (叉腰」還直接乾脆些
作者: cs0001cs (party)   2024-04-24 05:22:00
臺灣交通圈在權威崇拜跟知識獨裁這件事做得很徹底老屁股擋在前面多的是,趁早離開真的是上策,真心不騙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25-09-18 17:22:00
可是我記得政府自己有講北部確實缺電耶?
作者: a128a128 (終於要結束了... 好累)   2025-09-18 17:54:00
笑死,不要貼新聞自打臉好嗎,啊就是缺電還是你要說供電不足不等於缺電?不要笑死人憨鳥為了護航民進黨政府不遺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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