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2] ask板板主超過7日未處理檢舉

作者: simonfz   2024-05-03 07:00:28
※ [本文轉錄自 Magic_Center 看板 #1P0m8b_Y ]
作者: Paulnewman (磨刀霍霍) 看板: Magic_Center
標題: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時間: Fri Apr 28 16:49:38 2017
敬告各位板主,請慎用自己的權力:
在2005.08.27通過第一次群組長會議及站務會議之站規修改案中,
對於板主權力義務規範說明: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3) 板主有責任將該版之優秀文章,以標記文章、精華區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4) 板主有責任閱讀板主板,並詳加了解相關使用指令,關於這部分有疑問者
可在板主板中討論。
(5) 板主有責任定期閱讀該板所屬之群組的組務板、SYSOP、公佈板,若是遇到無
法解決之問題,需報請該看板所屬之小組長協助處理。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b. 水桶處份權: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3) 文章保留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某篇文章是否值得保留。
(4) 精華區整理權:
板主有權整理該板之精華區以供板友閱讀及回憶。
三、精華區管理規定:
(1) 文章:
精華區內容文章以自己看板文章為準,相關文章為輔,要遵守看板創立本意,
嚴禁以目錄拷貝方式存放其他看板的精華區,或相同的東西再精華區重複出現
多次,此種行為佔用硬碟空間,惡行嚴重可提報站務介入管理。
以上,擇其要點提醒各位,本組並不要求板內的精華區多麼精良,但整理精華
區為你的權力,收錄何種文章,為板主有權判定是否值得保留。
唯,半年或三個月內的文章,若要刪除或許要考慮一下,是不是還有後續討論
效應,如若沒有,有意義的文章收入精華區,沒有意義的文章刪除整理,為板
主應該做,也有權責做的事情。
此公告名言板主有整理及刪除文章的權力,若各板板主想提供刪文保留或寄還
給使用者的服務,本組並不反對,但此種服務,並非義務。
在使用者進入本站時,及同意了使用者條款:
「您同意本站各級管理者基於其自行之考量,有權隨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
包含但不限於對您所為之刪除文章、鎖定文章、看板水桶或看板禁止發言、設定
劣文或退文、開處罰單、設定停權、設定變更文章數數值、設定變更 P 幣數值、
設定變更信箱容量數值、設定變更您於本站擔任之職務、退回註冊、砍除帳號等。
前述處分,並非無權或無故之處分,若您不願接受,請勿同意本條款。若本服務
被終止時,本站對您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刪除超過半年的文章或違規文章並無罰則,若板主過度擴權,小組方自會有裁定
。對於Life板近日板面充滿非紫微斗數文章和推文覺得甚是奇怪,若與板務或申
訴板主有關,請回歸組務板,讓板面清晰,以討論紫微斗數為主。
刪除文章公告,是我們的服務,並非我們的義務。將文章收入精華區也是,板主
有選擇文章學術價值的權力。
命理組長Paulnew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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