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申訴相關
1. 受板主處分者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下文件,
檢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申訴:
一、被處分文章備份(若被刪文,請向板主申請提供)。
二、板主公告。
三、溝通記錄(站內信或熱線水球記錄)。
2.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
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申訴案不予受理。
板主超過72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
板主未回應達72小時即申訴,視為「未與板主溝通」,申訴案不予受理。
3. 遭退文處分者,若自消退文記錄,組務將不受理退文部份申訴。
4. 申訴相關證據,請於轉錄至組務板後,以大T更改文章標題,格式如下:
[申訴] 不服 L_LifeInfo 板主 skyjazz 禁言處分
[證01] 不服 L_LifeInfo 板主 skyjazz 禁言處分(原文)
[證02] 不服 L_LifeInfo 板主 skyjazz 禁言處分(公告)
[證03] 不服 L_LifeInfo 板主 skyjazz 禁言處分(信件)
01為原文,02為處分公告,之後為溝通文件,格式不符得不受理。
小組不接受以圖片形式作為申訴證據,
申訴案所需各項檢附要件(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紀錄)
需以轉錄方式轉錄至組務板上。
且切勿編輯欲轉錄之文章,否則將視為偽造證據不予受理;
相關功能操作請使用電腦的PCMAN,
或使用Chrome、Firefox的PTT相關插件等完整BBS介面操作,
不要使用手機APP軟體進行操作;
使用手機APP軟體進行操作若出現任何編輯紀錄一概不視為有效證據。
請於三日內以轉錄方式將相關文件轉錄至組務版,
逾期不予受理,
若仍欲申訴請重新依小組規提出。
※ 引述《amport625 (啟動)》之銘言:
: 避免一信一轉造成版面混亂,以截圖方式提供信件往返紀錄。
: 溝通紀錄:
:
: 9/18對coon182申訴 https://i.imgur.com/gBds1VY.jpg
: 9/18coon182回應 https://i.imgur.com/Y2bm0RE.jpg
: 9/19轉naruto1010申訴 https://i.imgur.com/eF0Dcb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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