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未經查處直接判定浸水桶43個月

作者: lin2849 (小米蟲)   2015-09-04 14:27:21
※ Note:此申訴分類僅限被處分認定人懲處(水桶、警告等)適用。
其他事項請使用 [檢舉]
一、申訴人:cka
二、為認定或處分之人(板主)/看板名稱:cka高鐵板
三、認定或處分之事由、內容:處分我使用多重帳號!並我已解釋
四、不服之理由:該板板主懲罰事由!該板主裁判兼球員!無法以第三方處理!並處罰條
件嚴厲不符比例原則違反該板開板原意!以line帳號認定統一人使用多重帳號!實屬該板
板主個人認定!我已解釋並願意提供資料調查!該板板主未調查清楚直接判定並已處罰浸
水桶並公告板上!至使其他網友錯誤認定!而本人無法辯解!實屬該板為一言堂!已對本
人造成傷害
五、所附證據:相關證據(含板主判決公告、水球或信件溝通紀錄)
請使用轉錄功能、請勿編輯。https://www.ptt.cc/bbs/THSRshare/M.144
1225335.A.5D3.html?from=moptt
另解釋與回應都在本板上有板主與我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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